<p class="ql-block"> 内奸过</p><p class="ql-block"> 我们进行大量分析、研究与讨论后认为:由于违背法/纪/规律/公序良俗/公共道德……等正当规矩利内姻缘/趣缘/业缘/域缘/血缘/投缘……之类的关系侵犯“亲近者”的正当权利获取非正当“权利”尤其是貌正神邪的非正当“权利”者可称为“内奸”——“内奸”与其他偏离人间正道者一样,是缺德或违法乱纪甚至犯罪及违背客观规律者,受到正当舆论的谴责、制度的制裁或规律的惩罚在所难免——其中,有一种“内奸”比较典型:与其他偏离人间正道者狼狈为奸、内外勾结、同流合污……共同侵犯无辜的特别是善良的乃至经常忍受屈辱或曲解的“亲近者”的正当权利(其行为特征是:对于江湖义气/人情世故/陈规陋习……比较熟练而疏于人间正道的基本要求——这类个体或群体麻木不仁、病入膏肓、中“毒”很深……)</p><p class="ql-block"> 法网恢恢/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们在理想正确、三观端正的基础上奋发图强,让言行举止思想习惯符合正当规矩的基本要求,对于“内奸”的“症状”下猛药、刮骨疗毒、改邪归正……而有望在人间正道上行稳或致远是让人生价值意义永续提升的十分必要的明智之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