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前言</p><p class="ql-block">毛泽东曾经深刻指出:"我们要消灭敌人,就要有两种战争:一种是公开的战争,一种是隐蔽的战争。"(引自毛泽东1939年3月18日在"三一八"纪念会上的讲话,《新中华报》1939年3月22日第3版刊登)</p><p class="ql-block">大革命失败后,面对异常严重的白色恐怖,中国共产党第一个比较成熟的情报保卫专门机构﹣﹣中央特科在上海为党而生。中央特科肩负保卫中央机关和党组织的安全、开展对敌斗争、惩办叛徒、获取情报、发展通讯联络工作的重任,成为保卫党中央、服务党中央的"红色堡垒"。</p><p class="ql-block">中央特科建立了严格的工作制度,训练培养了一批精干人员,选派忠勇同志打入国民党机关,战斗在敌人心脏;在千钧一发之际力挽危局,避免了党的重大损失;研制出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无线电收发报机,从此有了永不消逝的电波;按照党的要求惩叛锄奸,伸张了革命正义;承担了繁重的总务后勤工作,掩护、保障了中央机关的生存运作;其不怕牺牲、英勇斗争、无私奉献的精神,为党的情报保卫工作留下了宝贵历史财富。</p><p class="ql-block">黄浦江畔,一段"红色堡垒"的传奇由此开启……</p> <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为党而生</b></p><p class="ql-block">中央特科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共中央的情报保卫机构,主要任务是:保卫中共中央领导机关的安全;建立秘密机关,开展掩护工作;搜集获取情报,特别是敌人破坏党组织的警报信息;镇压对党组织构成严重威胁的叛徒、内奸;营救被捕领导人;建立密电台和无线电通讯联络;完成中央交办的其它特殊任务等。中共中央在上海期间,中央特科在隐蔽战线上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保卫党中央、服务党中央作出了特殊的贡献。</p><p class="ql-block"><b>创建中国共产党的情报机构</b></p><p class="ql-block">有了党,就有党的情报保卫工作。从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到大革命时期,党尚未建立专门的情报保卫工作机构。大革命失败血的教训和白色恐怖下保卫自身安全的需要,迫切要求中国共产党组建专门的情报保卫工作机构,开展系统的对敌隐蔽斗争。</p> <p class="ql-block">总务科</p><p class="ql-block">中央特科一科,亦称总务科。总务科主要职责是负责建立党的秘密掩护机关为党召开重要会议物选场地、布置会场、营救被捕中央领导人、为烈士处理善后抚恤,以及党中央交办的其他特殊任务等,实际上是党中央的总务科,承担中央机关的后勤保障工作。首任科长洪扬生。</p> <p class="ql-block">情报科</p><p class="ql-block">中央特科二科,亦称情报科。情报科的主要职责是利用各种社会关系、工作资源布建情报网,获取国民党军、警、宪、特和租界巡捕房的警报信息,为锄奸和保卫重要会议的安全提供情报配合。首任科长陈康。</p> <p class="ql-block">行动科 </p><p class="ql-block">中央特科三科,亦称行动科,又叫"红队"。行动科的主要职责是保卫中共中央领导机关、重要会议和中央领导人的安全,惩处对党组织造成严重威胁和现实危害的,且罪大恶极的叛徒内奸。</p><p class="ql-block">"红队"的设立具有历史特殊性,是党在生死存亡之际,为了与反革命白色恐怖统治作针锋相对的斗争,不得已采取的一种特殊的斗争方式和自卫手段。"红队"的行动是在党中央严格控制,在十分必要的情况下授权进</p><p class="ql-block">行的,具有鲜明的革命性和正义性。</p> <p class="ql-block">无线电通讯科</p><p class="ql-block">职责是负责研制收发报机、培训机务、报务人员,筹建秘密电台,建中央特科四科,亦称无线电通讯科,简称通讯科。通讯科的主要立党中央与共产国际、各根据地和白区地方党组织等的无线电通讯联络。首任科长李强。</p> <p class="ql-block"><b>中央关于秘密工作的纪律、原则</b></p><p class="ql-block">1926年1月,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中央组织部通告第三号﹣﹣加强党的秘密工作》,该文件将保守党的秘密提高到是否革命的程度,指出"组织上秘密即是保护组织,即是看重革命。不守秘密,即是变象的告密,是破坏组织的反动行为。"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下发的第一个有关秘密工作的专门文件。大革命失败后,鉴于以往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的教训,为了在白色恐怖笼罩的国民党统治区做好秘密工作,中共中央建立起一套秘密工作制度。1928年5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央通告第四十七号﹣关于在白色恐怖下党组织的整顿、发展和秘密工作》,规定党的组织形式要适应秘密环境。</p><p class="ql-block">"在白色恐怖厉行之下,中国党只能极端秘密地存在,党的指导机关当然要非常秘密,就是党的下级组织(支部职工会中的党团等)现在也是在秘密条件之下工作……同时在工作中严守最秘密的规例,建立起自己的秘密机关,安置与侦探以及奸细斗争的方法等……党应站在巩固与扩大工农群众运动联系的观点上去建设适合于白色恐怖之下的工作机关,应使这些机关在日常生活中能够加强与工农群众的联系,以便有系统的准备工农群众走向革命的发动……故秘密工作与公开工作应有密切的联系。"</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