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律师文心法意话规范

胜之溪律所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2px;">郭律师文心法意话规范</b></p> <p class="ql-block">  “文心仍翼翼,舜善益孳孳”。我所主任郭建荣律师早年从事政府文秘工作,后来又长期担任多家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在公文的写作与规范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知识和经验。2025年8月17日和24日,郭建荣律师应邀在孝义市做了《公文(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的讲座,先后有三百来人参会听讲。</p> <p class="ql-block">  郭律师说,前些年一些奇葩、任性的“红头文件”偶见报端,遭到群众的吐槽,影响了行政的公信力。党和国家之所以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就是要规绳矩墨,依法行政。该制度是确保行政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减少行政决策风险的重要措施,是全面推行合法性审查机制是推进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它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政令统一,有利于从源头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利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我们应当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推进和完善这项工作,做到应审尽审,全面规范。该讲座共分七个话题:</p> <p class="ql-block">  第一讲为公文的概念和分类,他重点讲解了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行为区别,行政性规范文件的特点,并就合法性审查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指引性文件作了介绍。第二讲为文件的起草和送审,介绍了规范性文件的产生和报送程序。第三讲为公文的审查程序,介绍了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范围、审核主体、审查职责和审查时限。第四讲为制定主体和权限的审查,介绍出台规范性文件的主体以及界定主体权限的依据,并就哪些事项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作了说明。</p> <p class="ql-block">  第五讲实体内容的审查是这次讲座的重头。他说下列内容应该作为实体审查的重点:一是条文内容是否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地方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的规定;二是是否违法设立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等事项;三是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情形;四是是否存在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行为等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情形;五是是否符合优化营商环境的规定;六是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自行增加本部门权力或者减少部门法定职责的情形。第六讲为形式和程序的审查,他就文件名称和形式的审查、文件的发布程序做了</p> <p class="ql-block">  “文心兹焉重,俗尚安能珍?”由于郭建荣律师具有一定的文牍学知识和丰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经验,所以讲理论重点突出、条理清晰,深入浅出,讲案例信手拈来,恰到好处,妙趣横生,使大家心领神会,收获满满,会场上响起了一阵阵掌声。</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p><p class="ql-block">山西胜之溪律师事务所 所务通讯</p><p class="ql-block">刊号:2025年第6期,总第115期</p><p class="ql-block">编辑:二斐</p><p class="ql-block">供稿:孟应祥、杜江鹏</p><p class="ql-block">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寺街山西日报大厦</p><p class="ql-block">电话:18235292175,1823485948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