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基本遵循,对于提高党校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p><p class="ql-block">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它明确了党校(行政学院)是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凸显了党校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p><p class="ql-block"> 《条例》的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对党校工作的高度重视。它完善了党校的职能定位、总体要求和目标原则,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为党育才、为党献策”等写入总体要求,为党校工作指明了方向。同时,新增了开展常态化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相关内容,明确了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要培训对象、主要班次和学制,为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提供了制度保障。</p><p class="ql-block"> 我们要深刻领悟《条例》精神,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教学上,要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加强履职能力培训,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和水平。在科研上,要加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为推进党的理论创新贡献智慧。</p><p class="ql-block"> 此外,我们还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与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以及党政部门、国有企业、高等学校等的交流合作,形成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让我们以《条例》为指引,推动新时代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大溪乡 李雪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