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海拾贝

望岳雅集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校长,您第一首的“禅、悬”,第二首的“恨、痕”,白脚和韵脚读音相近了,是否换个字语感更好?</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李钟秦(西岳区总院长) </p><p class="ql-block">感谢李老师!真细心,谢谢![抱拳][抱拳][玫瑰][玫瑰]</p><p class="ql-block"> 撞韵这个问题是个很小的问题,甚至不算一个问题。如果把它列为一个问题,或列为一个作业禁忌,那就不仅是要求“过严”的问题,而是缺乏充分的学理依据和事实依据,我们不得不面对学生的诘问,如:</p><p class="ql-block">春风又绿江南岸,</p><p class="ql-block">明月何时照我还。</p><p class="ql-block"> “岸~还”为什么“撞”了还能用?我们不能够给学生解释“古人不够小心”或“古人可以,我们不可以”。所以,我们作业要求“不避”。</p><p class="ql-block"> 既然“不避”,为什么讲义还要讲?因为诗词界广泛讲到这个“问题”。总有好事者小题大作、以歪理为学理,把自己打扮成学者的模样,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学术问题”。同学们总会看到、听到,我们不厘清这个问题,学生们就有疑惑。</p><p class="ql-block"> 晚清以来,诗词届经常讨论的“挤、撞、连、阴、哑、死、活…”韵问题,来源于齐梁时期洗约等文人的“四声八病”说。尽管唐人作诗早已突破了“八病”的束缚,并不把“八病”作为规范,但要厘清晚清以来的这些“学术问题”,就不能不从“永明体”和“八病”讲起。</p><p class="ql-block"> 讲清楚这些问题,并不意味着我们一定要规避这些“问题”。所以我们制定了“避、尽量避、不避”三个尺度。</p><p class="ql-block"> 对一些有学理依据和事实依据的,需要规避的问题,也要着眼于问题的大小和轻重缓急。如果一首格律诗的形式美感是100分。以我的偏见:</p><p class="ql-block"> 首先,押韵(含出、入群格)占50分。因为押韵是一首诗,在形式上最根本最核心的问题。是一首诗的形式美的生命,是最根本的问题。只要押对了韵,没有错了韵部,就保证了一首诗最根本的音乐美感,就应得到50分。</p><p class="ql-block"> 其次,格律(含避孤平、三平尾、三仄尾等)可占30分。因为不失律、保证格律诗的格律美,即声调美,是格律诗次一等的重要问题。</p><p class="ql-block"> 第三,对仗与节奏,可占10分。</p><p class="ql-block"> 第四,平头、摞眼、合掌等问题,可占5分。</p><p class="ql-block"> 第五,上尾、大韵、小韵、挤韵、撞韵、连䪨、阴䪨、哑韵、僻韵、旁纽、正纽、重字等小问题,共计5分。</p><p class="ql-block"> 重韵、趁韵、复韵、颠韵,属于低级错误,不许出现。</p><p class="ql-block">以上是一家之言,仅供参考。[抱拳][抱拳][玫瑰][玫瑰]</p><p class="ql-block">胡朝水</p><p class="ql-block">2024.10.07</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提倡在教学群公开讨论问题</p><p class="ql-block">胡校长@西岳四区冯卫 @X3杨海平 @南岳余晓琴 @焦婷婷 @解晓丽中岳一区 @西岳一区何越 @李钟秦 @战继迁 @李海新 @东岳魏辉丽 </p><p class="ql-block">打扰大家过节了![握手][握手][害羞]</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要求学员提交尽可能完美的作品,这是对的。这个要求应该保持。有许多学生存在草率提交作业的问题,这浪费了老师宝贵的时间。是对老师和教学活动的不够珍惜和尊重。</p><p class="ql-block"> 学员应该审慎提交作业,私下的应严谨打磨,不排除与同学私下讨论(自然,这种讨论在教学群公开进行更好)但老师们,尽量不参与私下讨论,而是要把教学活动拿到教学群来公开进行。否则,同样一个问题,给a讲一遍,还要单独给b讲一遍,再单独给c讲一遍…为什么不在群里艾特大家共同关注这一问题? 我们都是牺牲个人时间来做公益,公益心也不应被挥霍,要教育学生懂得尊重老师的劳动。</p><p class="ql-block"> 有的学生可能是出于“面子”问题,不愿当众被纠错。这种心态就不够端正。要教育学生端正态度,对学问要有恭敬心,向学问低头,不丢人。</p><p class="ql-block"> 我们的教学群,是我们教学的课堂,教学活动都要本着公开性原则面对全体进行。纠错,是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对全体进行纠错,是让其他有同类知识盲点的同学同步学习,避免犯同类错误。</p><p class="ql-block"> 有的分院要求学员以及助教员私下讨论、学习、纠错,在教学群提交基本完美的作业。初衷可能是好的,但这种违背公开性原则的学习方法,将学习转移至“地下”既不利于其他同学公开学习,也提高了教师的工作成本。请有类似做法的分院予以纠正。</p><p class="ql-block"> 辛苦了!国庆愉快!</p><p class="ql-block">2024.10.01</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六)</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海直院诗友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徐浩(英国) 合掌这个问题有一定的模糊性,这也是对同一个句子,不同人有不同人的判断的原因。</p><p class="ql-block"> 对于这个问题还是要增强感性的认识,而非仅仅用理性的、逻辑的、教条的方式去评判。</p><p class="ql-block"> 我们从直观感受上感觉一下这个地方是不是说了重复的废话。如果从感性上大家都觉得这个地方的话啰嗦了,重复了,那必然有合掌问题,需要措施再凝练一些。如果感觉上没有明显的啰嗦,那就可以放宽一些。</p><p class="ql-block"> 比如前面用了岳父~泰山,我想任何人都能够感觉这是说的同一个意思。自然是合掌的。</p><p class="ql-block"> 至于我们讲义的讲道用了反义,可以减弱合掌的感觉。也要重视直观的感受,不要太教条。一个句子,由虚、实两大类词组成,在诗句里主要由实词组成,虚词占少数。一般的说,名、动、形…,相对较实,副、介、连、叹…相对较虚。以上说的反义的词或词组,用在实词上,效果(减弱合掌)较明显,用在虚词上,就不明显。而虚、实,又是相对而言的。如果这个句子只有明名、动、形…,则名词最实,动、形相对虚。</p><p class="ql-block"> 您上面说的用了“无与有”这样的反义词,是否减弱了合掌?由于这一对词比较虚,在这个句子里避免合掌的作用较小。如果是名词,则显著。比如“岳丈和泰山”,合掌,“岳丈和女婿”绝不是合掌。</p><p class="ql-block">四平头问题:</p><p class="ql-block"> 由于古典汉语是一个字一个词,那么开头的两个音节,是一个词组。词组的构成方式不同,如同为名词性词组,偏正式、联合式、陈述式…这就不能算平头。若4个的(词性相同的前提下)结构完全相同,则是平头。</p><p class="ql-block">重字:</p><p class="ql-block"> 讲义要求中很明确,需避免意思相同的重字,或者并非处于修辞需要。这中间有一个重复地带,就是意思相同的重字,它可能是出于修辞需要。所以就不能只从意思是否相同上判断是否可用。以上两个“气”字,可以看作是出于修辞需要,虽意思相同,但可以保留。</p><p class="ql-block">所谓“蜂腰”:</p><p class="ql-block"> “平、上、蜂、鹤,大、小、旁、正”是南朝沈约提出来的所谓“八病”,是古体诗歌向格律诗歌发展过程当中的探索。由于那时,格律诗并没有形成。因此不能当做格律诗的规则去遵守。到了唐代,格律诗的形成,是对于沈约的“八病”做了取舍,才最终形成格律诗的规范。其中,“蜂、鹤”,即蜂腰和鹤膝,就是唐人规范格律诗所舍去的那一部分过时的“法则”。因为这两条,要求在一个句子中,或几个句子中,第几个字的位置,不能用XX声调。由于格律诗在唐代形成了诗谱,规定了在哪些位置用平声哪些位置用仄声,“蜂腰、鹤膝”这两个不成熟的探索也就被废止了。我们的讲义也不会讲述这两个过时的概念。</p><p class="ql-block"> @肖连旺(巴西) 在辅导同学们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讲义,不要使用讲义之外的概念。</p><p class="ql-block">2024.10.26</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十四)</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西岳师友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尊敬的胡校长:晚上好!今天有老师出了对句“耕农忙播种”,说“耕农”是动宾结构,可很多人都觉得这应该是偏正结构,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的答案。垦请胡校长于百忙之中解疑释惑为盼。因为要涉及到今后给学员讲课的问题,不敢马虎。[咖啡][咖啡][咖啡]</p><p class="ql-block">@望岳七期x312-119菏泽李加宾 </p><p class="ql-block">李老师您好!</p><p class="ql-block"> 在诗词写作中,分析词性及语法结构关系,一般没有什么意义。我一直不主张做这方面的讨论。经过充分的考虑,最终决定我们中级班以下也不放词性与语法分析的课程。只有在高研班,我们才谨慎的放了一点。并且,高研班的相关课程里面用文字与音频反复强调:现代汉语的词性与文化分析内容,仅仅是我们学习的辅助。有古典汉语能力的同学,完全可以跳过,不用学。</p><p class="ql-block"> 我们学习的诗词,属于古典文学。词性及语法结构分析,属于现代汉语。这是两个系统。把词性与语法结构分析应用于古典文学,既没必要,也不恰当。李白杜甫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词性,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语法关系,但不妨碍他们写出最好的诗词。</p><p class="ql-block"> 我们要写好诗词。要熟悉并且能够运用古典汉语表达方式。要熟读古人经典的作品,并学会运用这种古典的、雅致的语言。就像有的人看了还珠格格说话就用“还珠体”,看了红楼梦就用“红楼体”,这种所谓的“还珠体、红楼体”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一种表达的方式。当运用这种方式表达的时候,据你本人并不知道用的是什么词性和什么语法,但一听就是那个味道,就是那个红楼的、或环珠的味道。我们的同学们写不好诗词,原因不是词性及语法分析不到位,这是对古典的诗词作品阅读太少。</p><p class="ql-block"> 古人启蒙,行庠序之教,开头便是属对,这是一种最基本的训练。他们并不知道所运用的是什么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介词、连词、叹词、加词,也不知道什么偏正结构、并列结构、补充结构,更不知道什么主谓语法、动宾语法、述补语法,但是他们一定对得很工稳。连很“虚”的词,也能对得很稳,分毫不差。其原因,靠的是语感,而不是词性和语法分析。</p><p class="ql-block">2025.03.05</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十五)</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诗书画院诗友教学记录</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李泉生 “柔肩可担千斤重”,“担”字多音字。对多音字您是怎么判断的?</p><p class="ql-block">李泉生 @胡朝水 老师早上好!担:担子,负担。</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李泉生 您说的这两个词,“担子、负担”是两个声调。诗中“可担”这个词,您觉得应该读平声还是读仄声?</p><p class="ql-block">李泉生 @胡朝水 老师,仄声。</p><p class="ql-block">胡校长:重担的意思,的确是仄声,您用的是“可担”,字面理解:是可以担当的意思,读平声。</p><p class="ql-block">李:@胡朝水 老师,改重担可以吗?</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李泉生 这样改,意思和声调都对了。点赞。</p><p class="ql-block"> 胡校长:目前学校正在对两期总部群的校规校纪与教学质量进行督查。画院这一块,属于我分管,当然也在我关注之列。 在教学质量这一块,我们已发现没有掌握课内知识要点反而顺利毕业的现象。在知识点的掌握和运用上,多音字的使用原则和方法是重灾区。 作为一个教学平台的负责人 ,我们要对我们的教学质量和同学们的学习成绩负责任。如果应该会的而没有学会,那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教材的问题还是教师的问题?还是教学环节设计的问题?我们应该查缺补漏,还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们。谢谢![抱拳][抱拳][抱拳][抱拳]</p><p class="ql-block"> 同时,希望大家多创作、多分享。“一日不练手生”,如果不常练习,只能会更加倒退。愿大家把学习成果保持住,并形成一种能力。[握手][握手][玫瑰][玫瑰][强][强]</p><p class="ql-block">2025.03.09</p> <p class="ql-block">  诗海拾贝(十六)•关于对仗</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部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一)</p><p class="ql-block"> 对仗,包括声调的对仗与词性的对仗。我们作业要求词性对仗即可。比如名词对名词,讲义里列出的21类,按我们作业的要求,绝大多数都是可以相互对仗的。但按古人的要求,可能只有在一小类里对仗才算“工对”。比如“天对地,雨对风,才子对佳人,野叟对牧童…”。举例:</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入夜三更雨/ 开轩四月天。</p><p class="ql-block"> 这个“天”字,在某些古人看来也不够“工”,必须是:穿帘四月风,必须对一个“风”字才叫“工”。按我们作业的要求,只要是名词对名词,对一个“天”也算对仗。古人这种在字眼上极度追求的风气,控制在一定限度内是好的。比如在毕业考试评析里,我讲了《红楼梦》里用“魂”对“影〞的故事,这都是好的。但若不加以控制,超过了一定限度,就会走向反面。我昨天举了杜甫的:</p><p class="ql-block">无边落木萧萧下,</p><p class="ql-block">不尽长江滚滚来。</p><p class="ql-block"> 提到了这个“下”对“来”,意思也是说不太符合古人的某些“求工”的要求,现在补充一下:这种要求或这种风气是不恰当的。岳云鹏的相声里有个桥段:“上天言(盐)好事(士)”,对“下地醋歹炮”,就是讽刺这种只在字面上求“工”,不顾语句连贯的现象,我们的作业也不提倡。综合同学们的水平、作业难度要求以及古人的对仗标准,我们的作业提倡“宽对”。具体是两个方面:</p><p class="ql-block">一、在一个音步(两个词)的位置上,做到一个词(一般是“中心词”)对仗。二、在应对仗的位置上,词性对仗即可。</p><p class="ql-block"> 词性对仗,就是做到实对实、虚对虚。</p><p class="ql-block"> (二)</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红楼梦》里说“实的对虚的,虚的对实的”,所表述的位置与我们理解的不同,虚实的含义也不同,造成了一些误解。比如有同学把“偷来梨蕊三分白,借得梅花一缕魂”中的“白/魂”就是“实的对虚的”,这样理解是错的,黛玉说的不是这个意思。</p><p class="ql-block"> 插入一下实词与虚词的概念。现代汉语,按西方的语法概念,把词分为实与虚两大类。比如“名、动、形、代”等词为实词,“介、连、助”等词为虚词。</p><p class="ql-block"> 我们中国人不使用“绝对”的概念,而使用“相对”的概念。在西方所谓“虚词〞里面,我们认为也相对有实有虚。如《红楼梦》里林黛玉所说:“不过是两副对子,实的对虚的,虚的对实的”,这里的虚实就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就如同我们不把颜色分为冷色与暖色两个绝对的大类,而是每一种颜色之间都相对有冷暖之别。</p><p class="ql-block"> 但是,我们课内使用西方的或现代汉语的分类方法。“中心词“是“实词”充任的。如:</p><p class="ql-block">卧听/三更/雨,</p><p class="ql-block">悠游/四月/天。</p><p class="ql-block"> 第一个音步的中心词“听、游”是动词,后两个音步的中心词“更、雨、月、天”是名词,它们都是“实词”。需要指出的是“中心词〞,是我生造的一个词,指在这个音步中处于被修饰的中心地位的那个词。</p><p class="ql-block"> 同一个音步中另外一个词对“中心词”起修饰和辅助作用,如“卧/悠”,按我们作业“宽对”的要求,这里可以不对仗。这里强调一下,“数量词”与“颜色词”对突出对仗效果很重要,无论它是否在“中心词”的位置上,都必须对仗。如上面这个对子里的“三更/四月”,“三/四”。又如:</p><p class="ql-block">两个黄鹂鸣翠柳,</p><p class="ql-block">一行白鹭上青天。</p><p class="ql-block">“黄/白” “翠/青”。 </p><p class="ql-block"> (三)</p><p class="ql-block"> 再说回《红楼梦》里的“虚”与“实”。黛玉对香菱说:“什么难事,不过是两副对子,实的对虚的,虚的实的。” 我们很多同学认为,这里说的是一个对子中间,上下句之间的关系。这就理解错了。林黛玉说的是颔、颈联之间的关系。如果说是一个联之内的关系,那岂不全错了?我们要求一联之内词性相对,当然是要实的对实的,虚的对虚的,怎么可能实的对虚的,虚的对实的呢?</p><p class="ql-block"> 林黛玉说的是两联之间,“中心词”位置上“相对”的“虚实”。前面我们说过了:“中心词”都由“实词”充任。中国人不使用“绝对”概念,而使用“相对”的概念。所以林黛玉认为这些“实词”之间也有“虚实”的对比关系。比如:</p><p class="ql-block">偷来梨蕊三分白,</p><p class="ql-block">借得梅花一缕魂。</p><p class="ql-block">月窟仙人缝缟袂,</p><p class="ql-block">秋闺怨女拭啼痕。</p><p class="ql-block">中“偷/借”是动词,也是实词;“窟/闺”是名词,也是实词。但在中国人看来,动词就比名词“虚”一些。这就是林黛玉所说的“虚的对实的”。如果我们都让名词开头。那就是“实的对实的”了,也就是我们课内第八讲所说的“四平头”。当然,假设都让动词开头,或是让其他虚词开头,只要两联、四句开头的词性都一样,不管在这个位置上“实的是对实的”,还是“虚的对虚的”,都是“四平头”。</p><p class="ql-block"> 中间两联相同位置上的词性交错开,主要是前两个音步的词性交错开。正像林黛玉所说“实的对虚的,虚的对实的,”这才有变化。</p><p class="ql-block">2025.03.09 </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十七)</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诗词的形式与内容 </p><p class="ql-block">西岳五区总院长罗兴忠 </p><p class="ql-block">问:请教一下我写的这个习作,从形式到内容是否可以。</p><p class="ql-block">胡校长: </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诗词的形式,有的比较严格,有的比较松散。比较严格的,比如我们课内学的律诗与宋唐宋词,多一个字,少一个字都是不允许的。有的比较松散,比如“组诗”。如前段时间我写的“九染新红”,是把九首形式和内容相一致或近似的作品放在一起,形成一组,这一组的数量可多可少。</p><p class="ql-block"> 有一些“叠韵”,比如忆江南是单调,也可以叠为双调。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做法,就不可以随意拓展为三调五调。</p><p class="ql-block"> 有些“联章”和“传踏”,我们在高级班课程里讲到的。比较著名的有“调笑令、九张机、七段筝”等。这些本来属于文字游戏。但在使用过程中,逐渐被多数人所效仿,也就逐渐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格式,不是随便可以突破的。七段筝写的不是七段,那就不是七段筝,九张机写的不是九段,就不是九张机…。除段数之外,内容,也有所要求。比如九张机,除了必须写为九段之外,每一段都是从一个织布的女子的口吻去写的。每“一张机”,展开一段,“张机”,也就是织布的活动,可以作为“起兴”,也可以不“起兴”,但必须是以一个女子的口味写的心理活动或叙述。要是从一个男子的角度写大丈夫金戈铁马的内容,那就不是九张机。</p><p class="ql-block"> 我们高级班的课程的作业采用了七段筝,是因为“传踏调笑令”太接近于七律,九张机的角度太严格,相对来说,七段筝松一些,不必从一个女子的角度,也不必一定从“弹筝”“起兴”,但若能从“弹筝”“起兴〞更好,至少,内容不可跳脱太大。我写过一个“琴棋书画诗酒花”,因格调切近。看到我们同学的作业中用这个形式写的什么内容都有,有的内容在格调上反差太大就不适合用七段筝去写。</p><p class="ql-block"> 我们在高级班学过了选调与选韵语词的声情。对这一块,还是要注意。</p><p class="ql-block">2025.03.18</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十八)</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海外书院诗友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关于开课前的辅导内容</p><p class="ql-block"> 各位老师,同学好!</p><p class="ql-block"> 大家都是来学习的,学习的一个基本方法就是“循序渐进、按部就班”。格律诗词是一门比较复杂的学问,涉及到的问题很多。要想完全掌握它,必须依据课程的进度,把庞大的课程,细化为一个一个的小的知识点,分别作为某一节课的教学目标,在某一个时间段,集中全部力量解决它。我们的课程是把诗词格律的基础细化为15组(15节课)知识点,每一组又有若干相关的小知识点。“伤其十指,不如断其一指”,这个“断”,就是彻底的掌握;这个“伤”,就是浮光掠影的学习,我们需要的是“断”不是“伤”。我们用大约5个月的时间,把一个一个的知识点完全“断“掌握”过来。</p><p class="ql-block"> 在此过程中,严格遵守教学进度,很重要。比如学到了第3课,集中全部火力把第3节课的知识点消化掉,可以质疑,可以讨论,甚至争论。只要有效的解决第3节课的教学目标,把它“断”下来,就可以。同时,也可以就已经学过的前两节课的知识点进行细化和讨论。在第3节课之前,课程里没有出现过的知识,必然是在以后的课程里面。那就根据课程稳步推进。尚未出现的这些知识点,就不讨论!</p><p class="ql-block"> 同时,始终站在面向全体的角度。群里每个同学的程度不同。有的懂一些知识,有的是完全的小白,有的则是比较成熟的诗人。我们不是站在有基础的同学的角度,而是站在零基础同学的角度,站在小白的角度考虑问题。如果有基础的同学在讨论某一些问题。那么对其他广大的零基础的同学来说,可能就是干扰。大家会想:“上面老师同学们讨论的这个问题是已经学过的还是没学过的,还是正在学习呀?我怎么没注意讲过呀?”这就是没有站在广大零基础学员的角度考虑问题,没有依据课程稳步推进的结果。是浮光掠影的学习,不是按部就班、稳步推进、切实有效的学习方法。</p><p class="ql-block"> 同学们当中,有许多具备一定知识基础的同学,甚至是比较成熟的诗人。在学习中,若不认可望岳的学术观点或学习方法,当然是允许的,每个人都是自由的,都有判断和决定是否学习的权利。若认为望岳的课程有瑕疵,可以提出批评。对于正确的建议,我们一定会吸收,也希望大家能够帮助我们改进课程。但要遵守望岳的群规定和教学秩序,按部就班地进行。比如,假设现在学到了第3课,您提问的那个知识点在第4课,那么现在就不要提。讲到了那个知识点,根据讲义的具体讲法,我们再展开讨论。</p><p class="ql-block">谢谢![握手][握手]</p><p class="ql-block">2025.03.18</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十九) </p><p class="ql-block">————胡校长在北岳毕业生群的教学质量督查记录</p><p class="ql-block"> 凡是进入毕业生群的同学们,都是掌握了基础格律知识并圆满完成了中级班以下15课作业的。但有相当一部分同学,基础知识掌握不牢,课堂作业在老师的帮助下勉强合格,勉强毕业。若毕业后不坚持学习和创作,对知识的掌握更所剩无几,这是在诸多毕业生群看到的现象。</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毕业生中的相当多的一部分同学,都参与了下一期的助教员工作。我们提倡以做学生的心态去做先生,在助教期进行第2轮学习,夯实所学知识,提高创作能力。如果毕业生(新任助教员)专业素养过低,可能会影响到未来的教学工作和学员,这部分助教老师要更加谦逊地及早进入学习状态。</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没有参与助教工作。根据望岳雅集“公益”办学的核心理念,在学生毕业后,对学生的去留不做任何限制。对学生将来在社会上或其他平台担任任何职务或做任何工作,不得进行干涉。我们开门办学、认真教学,学员能获得多少,是他自己努力或不努力的结果。对于已经离开望岳的专业素养不过关的这一部分学生,从道理上来讲,对于其专业成绩我们没有负责任的义务。</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但从感情上来讲,我觉得还应负一点责任。我和我的团队热爱每一位学生。即便学生已离开望岳也希望他能够学有所成。其次,毕业的学员无论走向哪里,其作品都代表了望岳的教学质量,是望岳的门面。从这个角度也应该负一点责任。</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因此,望岳毕业生,无论其去留,对于教学质量与学习成绩,我们都要负起一点责任。</p><p class="ql-block"> 思考不合格的毕业生现象,与“公益〞教学有一定关系。尽管我们的课程是完备的、权威的,教学工作扎实的、认真的,筛选环节是严格的。但由于教学是“免费”的,使得相当一部分学员没有采取严肃认真的态度和珍惜学习机会的做法。</p><p class="ql-block"> 打个不恰当的比方,就像在街边有人赠送一个免费的产品,比如一个免费的包包。就算与那个花几万块钱买来的奢侈品包包一模一样,你对他的态度肯定是完全不一样。多数人们只珍惜花了钱的事物。这是一个普遍的心理,不能怪我们的同学。是我们的总体设计的问题。但我们的“公益〞和“奉献”的理念和工作,又必须要求我们将“零收费”贯彻始终。这是一对矛盾,几乎不能解决。</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目前,我们的办法是:辅之以教学质量督查。</p><p class="ql-block"> 督查工作,是对全校各部门各项教学工作的督查。教学质量督查,仅仅是其中一块。所有管理干部都是督查员,我是第一责任人。</p><p class="ql-block"> 在毕业生群发现作品中存在的问题,不仅仅是简单的提醒一下。要通过现象发现问题:是失误?还是不会?不会的话是怎么完成作业的?是怎么毕业的?分院毕业把关环节有无问题?</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作品中发生失误,很正常,我自己也无法避免。曾写过一首七律对教研室帮我指出错误的同学表示感谢。其中有一句:“纠吾过者原吾棣,正我偏哉固我师”。我本人也会犯错的,对指出错误的同学,我都当做老师一样感谢的。</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但“失误”与“不会”的区别在哪里? 如上边同学们指出过我的错误,经过指正,我知道这里是哪里错了,并且应该怎样改正?甚至讲义里在哪一节?怎么讲的?都是知道的。这就是“失误〞。如果你完全不知道错在哪里?或者相关问题是怎样讲的?甚至讲义里有没有讲到这个问题都不知道,这就是“不会”。不会,是完不成作业的。不会却圆满完成了15次作业,并且顺利毕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是不是该分院以次充好?或碍于情面代写作业?</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每个同学的基础、才华都不同。并不是每个同学都能毕业的,这很正常。毕不了业下次再来努力学习。经过努力也毕不了业,说明不适合干这一行,那也不要紧,坦坦荡荡,正确对待即可。</p><p class="ql-block">2025.03.21</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西岳学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闻过则喜</p><p class="ql-block">文/胡朝水</p><p class="ql-block"> 经过探讨,我们发现知识的盲点。把不明白的问题弄明白。说到底对是对您的帮助。</p><p class="ql-block"> 就像我本人只是初中学历,为什么敢于办一个诗校?不是因为我已经具备了完备的知识,而是因为我自信能够随时接受批评、改进错误。能够“闻过则喜”,而不是“闻过则怒”。最终能够成长为少发生错误,甚至不发生错误。</p><p class="ql-block"> 有人帮助你纠正错误,帮助你成长。这难道不是好事情吗?</p><p class="ql-block"> 很赞赏代阳总院长纠正我本人错误时说过的一句话:“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爱吾师与爱真理,不是对立起来的,而是统一起来的:因为对老师的爱,不忍心老师身上带有错误被人指点和批评,即便是老师生气也要指出来,这才是对老师的大爱。</p><p class="ql-block"> 恰如“不孝有三”,其一曰“致亲不义”。不是你的行为致使亲人不义,而是看到父母亲人的不义(发生的错误)而不指出来,放任亲人被人诟病。这本身就是不孝。</p><p class="ql-block"> 我们针对学员的问题进行探讨,本身就是为了帮助学员。“吾爱吾生,吾更爱真理”。不忍自己的学员犯有错误而不去纠正。</p><p class="ql-block"> 同学们要端正态度,把老师与自己的探讨,当做改正错误的好机会去珍惜才是正确的态度。</p><p class="ql-block">2025.03.23</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一)</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部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诗经•魏风• 伐檀》中“置之河之干兮”是几言?</p><p class="ql-block">胡朝水</p><p class="ql-block"> 说是四言或六言都可以,看从哪个角度看。</p><p class="ql-block"> 从字面上看,当然是六言。我们在“诗经体”那一节课介绍四言诗的时候说过,《诗经》里边也有五言句、六言句、七言句……但仍以四言句为主体。所以学界都认同:《诗经》依然是四言的。而且某些句子,在字面上多于四个字,去掉虚词,主干部分仍然是四言。比如上面这个句子,“置之河之干兮”,去掉语气助词“兮”和助词“之”,其主干部分,即构成这个句子的实词“置之河干”,还是四言。所以在“诗经体”里,涉及到这个句子的时候,我们说它“也算四言”。</p><p class="ql-block"> 但从字数上,把它算六言,当然也是对的。</p><p class="ql-block"> 就像《唐宋词格律》里的《行香子》,秦观的“莺儿啼,燕儿舞,蝶儿忙。〞与李清照的 “ 一霎儿晴,一霎儿雨,一霎儿风”,同样的一个“儿”,在李清照这儿可以不算,在秦观这儿就可以算。由于按照词牌,这个位置上应该是三个字,李清照的句子就多一个字。但“儿”字作为前一个音节的“儿化音”,并不单独计算音节,它与前面的“霎”字合计一个音节,在这个位置上,依然算是“三字句”。</p><p class="ql-block"> 若按“儿化音”(相当于前一个音节的音变情况)来处理,则秦观的词在这里少一个字。那么在秦观这里又可以单独算一个音节。无论是在词牌形式上还是在实际口语发音上,在秦观这里都可以视为一个音节。</p><p class="ql-block"> 回看“置之河之干兮”算四言句还是六言句,从两种不同的角度都是可以的。</p><p class="ql-block">2025.04.01</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二)</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部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代阳1349 </p><p class="ql-block"> 诗的语言,不同于生活中的语言。它经常是不合逻辑,前言不搭后语的。说显白一点,就是“不像人话”,这正是诗的语言特征。经常有三个方面:</p><p class="ql-block"> ①省略。</p><p class="ql-block"> “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师)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师)处…〞铺毫(于)四尺(纸上)…</p><p class="ql-block"> ②词类活用。</p><p class="ql-block"> “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绿〞,名词活用作动词。“墙角有花初绽,看一身清冽”。“清冽”怎么能看呢?形容词活用作名词。</p><p class="ql-block"> ③违反基本语法,不合语言逻辑。</p><p class="ql-block"> “香稻啄余鹦鹉粒,碧梧栖老凤凰枝〞,稻子怎么会啄?我们说是语序倒装,有倒装这一法,好像是合乎语法,须知倒装本来就违反基本语言逻辑和基本语法。</p><p class="ql-block"> 此外还有无处不在的暗示、譬喻、起兴…这正是诗的特点。</p><p class="ql-block">2025.04.10</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四)</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海外书院师友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昨夜</p><p class="ql-block">文/王维书</p><p class="ql-block">昨夜雨霏霏,今晨燕子归。</p><p class="ql-block">初秋无冷意,百卉竞芳菲。</p><p class="ql-block">胡校长@王维书(悉尼)</p><p class="ql-block">  中古音的“声韵”,不同于现代汉语拼音中的“声母”和“韵母”,但大体相当。我们用韵,用在同一个韵部里的字,这些字,大多数韵母是相同的,其中有一部分声母也相同。我们在同一首诗里,尽量使用声母不相同的韵字作为韵脚。如果声母和韵母都相同,发音就过于雷同,比如“霏~飞~菲”,中间换一个声母不同的“归”,就好多了。[握手]</p><p class="ql-block">苏州楝树花开(上平十一真)</p><p class="ql-block">文/纪永乐</p><p class="ql-block">苦楝花开满树春,</p><p class="ql-block">香风阵阵醉游人。</p><p class="ql-block">鉴湖碧水映云影,</p><p class="ql-block">一片芳菲不染尘。</p><p class="ql-block">胡校长@纪永乐 </p><p class="ql-block"> 在一个句子中,尽量避免相邻的几个音节同声母、同韵母,如“映云影”,声母皆相同,稍拗口。固定词组无碍,如“云影”。</p><p class="ql-block">2025.05.03</p> <p class="ql-block">诗海捨贝(二十五)</p><p class="ql-block">《关于三仄尾等四个“特殊句式”在格律诗里的使用的历史情况及在当下的规范》</p><p class="ql-block">文/胡朝水</p><p class="ql-block"> 以四大基本句式和对粘规则的确立为标志,我们都同意格律诗确立于初唐。我们也都同意清比唐,在形式法则方面更加完善,其标志是对待四个特殊句式的态度。分别是:①三仄尾②“锦鲤翻波”③“锦鲤翻波”的姊妹花,俗称“八月湖水平式”。④“一不论”与“锦鲤翻波”同用。</p><p class="ql-block"> 这四个句子的特殊之处在于:违反了基本格律法则,却在某一历史阶段允许在格律诗中使用。在唐以前,人们不会注意到这四个句子,因为在古体诗里,它们并不“特殊”。 按照“凡不受格律法则约束的,都是古体诗”,那么含有以上句式的,也应该是古体。之所以关注它们,就是因为把含有它们的作品当作格律诗的。</p><p class="ql-block"> 判断是否把它们当作格律诗的标准,首先是官方态度。体现在官方考试的选择标准。基本确定试律诗、试帖诗是收“三仄尾”的。其它三种,无确凿证据。但民间态度,可见一斑:以上四种,都有被认作格律诗的可能。从存世作品量及发展长度看,人们对四个特殊句子的态度也是不同的。“锦鲤翻波”式,最为被接受,即便是唐代,存世作品与其原型也等量齐观。至今仍被允许使用。是四个违律的句子当中唯一存活到现在的。其他三个中,“三仄尾”存世较长,至清仍用。“同光体”之后渐弃,当代统一不用。其余两个,接受度最低,在唐代也是少数派(孟浩然用的多一些)。这些作品,即便在唐代,算不算格律诗?也会有争议。 对待含有四个句式的古人作品,在当代,不能简单的说它是不是格律诗,而要历史地去看。</p><p class="ql-block"> 站在今天的立场,含有这些句式的可以不算是格律诗,站在历史上的某一个阶段,它可能就是。</p><p class="ql-block"> 格律诗在初唐就已定基础定型。但初唐以后,诗人们并没有停止形探索的脚步,对以上四个基本句式中的三个的逐步扬弃,也是经过漫长的历史过程。我们今天根据晚清以来诗词界的统一认识和王力等先生的总结,对三仄尾等以上三个特殊句式合,不再当作格律诗的可用句式。</p><p class="ql-block">2025.05.10</p> <p class="ql-block">外一篇:</p><p class="ql-block">《端正学习态度 严肃学术风气 不玩名词概念》</p><p class="ql-block">文/胡朝水</p><p class="ql-block"> 我们讲义中使用到了常建的这首例诗,是因为,我们忠实地引用了王力等先生的权威著作,原作如此,不宜改动。另外,从学术上看,先生在此处引用这些例子,意在表述格律是发展过程中的若干现象。没有学术错误,也不应改。</p><p class="ql-block"> 除了这一首之外,先生们所举的例子当中。还有许多首,按照后代的观点。是不能作为格律诗的。但是作为格律诗发展过程中的现象。先生在这里举例说明,并没有错误。我们援引先生的讲法也没有错误。</p><p class="ql-block"> 作品引自唐代作者,但并不意味着在唐代即有“折腰体、蜂腰体〞这些概念。唐人创造了辉煌的诗作并完善了格律诗的基本做法。但并没有创造许多复杂的概念。有关格律的一些基本概念,是清人总结出来的。</p><p class="ql-block"> 我们谈论诗词,除了唐宋,就是清。是因为元朝无科举,明代有科举而不考诗。所以诗词最繁荣的时代除了唐便是清。唐代繁荣于作品创作,而清代繁荣于形式探索和规律总结。</p><p class="ql-block"> 清初,自然是桐城派散文的天下,诗词尽陪末座。但有一些有作为的诗论家,从《律诗定体》《声调谱》《四声谱》...总结出了格律诗的基本做法,和基本的名词概念。</p><p class="ql-block"> 一些优秀的学者,更在作品的内涵、精神、美学思想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比如沈德潜的“格调说”,王渔阳的“神韵说”,翁方纲的“肌理说”,袁随园的“性灵说”等。</p><p class="ql-block"> 另有一帮无聊文人,没有学术研究和文学创作的本领。却热衷于玩弄名词概念,故作高深,败坏了学术风气。把分明是“失粘“的格律诗称之为“折腰体”,把没有做到本应中二联对仗的规范化格做法,只勉强写成一联对仗的,称之为“蜂腰体”,或者把本应可对可不对的第一联对了仗,而中间二联少了一联对仗的,称之为“偷春格”....这只不过是欲掩其丑、却又欲自证其名的丑陋做法。反而把唐及唐以前格律诗发展不成熟时期的一些现象拿来做例证,拉大旗、做虎皮。</p><p class="ql-block"> 另外,在对联中不同的位置嵌了某些字,不过就是藏头、藏尾或藏中而已,非得发明什么“凤顶格、 雁尾格、鸢肩格 ...”把只押一个字的叫什么“福唐体、独木桥体....”把句数更短的叫什么“三句小绝、6句小律....”等等,这都是无良文风,与学术没有关系,断不可学!</p><p class="ql-block"> 我们的讲义,是权威著作的集成。我们讲义中没有列举的概念,是因为它和学术无关。我们讲义中反对的概念,是因为它对学习有害。我们的学习一定要以讲义为根本,吃透讲义,坚持正确的学术态度和学习方法,切不可被歪理邪说所误导。</p><p class="ql-block">2025.06.04</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六)</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海外书院管理群教师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彭钧铮 (HW201院分院长)问:本次作业要求写长江,有学员询问,赣江是长江支流,可以写它吗?</p><p class="ql-block">胡校长答:</p><p class="ql-block">我们出的这四个题目,不仅仅是描写一个地名。更重要的是其背后的历史文化。长江作为中华历史的见证者,目睹过多少成败兴衰,几番南北分治,多少家国兴亡。这种历史的厚重感是不可替代的。如果仅仅是换个地名,完全失去了布置这个作业题目的意义。</p><p class="ql-block">孙赞(HW301分院长)问:@胡朝水 @秦若曦 </p><p class="ql-block">胡校好!秦院好!关于宽对,有个问题请教:“黄鹂”“野鹭”是宽对,是因为“野”是形容词吗?那么“黄鹂”“倚鹭”,“倚”,没有形容词词性,是不是宽对呢?</p><p class="ql-block">胡校长答:</p><p class="ql-block"> 我们宽对的要求,是这两个双音节词组中的中心词(在这一对里的是“鹂~鹭”)对上了,另外的那一个词没有对上,也不要紧。(在这一对里的是黄~野,也可能是对别的什么词。)反之,如果这一个词组中的中心词没对上,那是不允许的。[握手][握手]</p><p class="ql-block">孙赞(HW301分院长)问:</p><p class="ql-block"> 如果“黄鹂”“山林”,“鹂”和“林”都是名词,算宽对吗?他们不在一类里。</p><p class="ql-block">胡校长答:</p><p class="ql-block"> 只要词性相对,就算宽对。在一小类里是对工对的要求。</p><p class="ql-block">2025.06.10</p> <p class="ql-block">外一篇</p><p class="ql-block">学习的阶段性,目标与方法</p><p class="ql-block">文/适庐</p><p class="ql-block"> 目标、方法与步骤,情感、态度、价值观,教育要按照教育的规律,教育是有科学的方法的。我一辈子都是一名教书匠,深谙此理。</p><p class="ql-block"> 我们对中国古典诗歌的学习,由浅入深有三个层次。</p><p class="ql-block"> 第一,是格律法则。这一部分是具体的、可操作、可核查的。我们是通过初级班到中级班的14节课程,完成格律法则的学习。将这一目标,细化为14个小目标,每一节课完成一个或几个知识点,每一节课完成一个小目标。并在每一节课,都辅之以教师辅导、问题解答、作业训练、作业验收(相当于考试考核)这几个环节来夯实学习质量。积少成多,只要每节课都完成一个小目标,按照科学的方法步骤,稳步推进,就能够达到掌握格律法则这一个大目标。</p><p class="ql-block"> 面对每一个短期小目标时,这个目标,也就是完成这个学习任务,彻底掌握这个知识点,这是最主要的,其他都是次要的。比如我在讲到基本句式的时候,我举例:“一碗红烧肉,三盘土豆丝,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这样一句大白话是毫无诗意可言的。但是,咱们这节课的目标就是掌握这个基本句式,哪怕语言粗糙一些也无妨。掌握这个平仄的关系,掌握这个基本句式,是这一节课的主要目标。不管采用什么方法,不管使用什么文字内容,不惜一切代价的,也要掌握它。其它的,文词是否优美?意蕴是否深远?都是次要的,都是可以不及的(能兼顾着当然更好)。通过初中级班14节课的学习,采用科学的方法步骤,掌握基本格律法则,是没有问题的。</p><p class="ql-block"> 学习的第二个层次,是语言通畅,表达内容清楚、明白。进一步语言优美、典雅、新颖。表达内容妥贴、生动。对这一部分,没有标准答案,在中级班第15节做了语言和修辞的若干问题讲解,重点是避免诸多语言问题。但仍然无法像格律法则那样做标准化地达标训练。虽然如此,但仍然可以进行引导的。我们是通过提倡阅读优秀的作品来实现的。一方面,在每节课的课后都附了优秀教师力作和古典优秀作品。并撰文阅读古典优秀作品的内容方法和步骤。以此来加强引导。另一方面,加强课堂辅导。分院长和助教老师们会对每份作业的用语进行一些建议,包括同学们之间也可以进行一些相互的评价。以此来规范语言和表达方式。但提高这个方面的水准,还是以阅读古典优秀的篇目为要。</p><p class="ql-block"> 第三个层次,是诗的情感、意蕴、格调、韵味等审美价值方面的,也就是一首诗之所以是一首诗的部分。是一首诗最核心的,但恰恰是没有方法、没有步骤、没有标准、不可操作的部分。“诗向会人吟”,懂的都懂,不懂的教的也不懂。诗,在形式法则方面是可以教授的,是可以学习的。站在更高级的层面是没有办法传授的、学习的。有的同学认为来到望岳,摇身一变,就可以成为诗人,这完全是不可能的。从某种程度上,诗人就是天生的,是不可造就的。我曾说:“望岳不能造就诗人,但望岳可以遇到诗人”。有些人天生就是诗人,如金岳霖评价林徽因“一身诗意千寻瀑”,举手投足就是诗人。哪怕说出的话并不是诗的形式,但也可以有诗的意蕴。如归有光的《项脊轩志》:“庭有枇杷树,吾妻死年所手植,今已亭亭如盖矣”,让人读了就想哭,这虽然不是诗的形式,但在本质上,就是诗了。所以,一个人并不是掌握了格律法则,写出了完全符合格律的文字,它就是诗。我们同学当中有大量的合格作业,从本质上,不算是诗。但为什么我们还要收起来呢?还要出刊发表呢?因为,它不管意蕴如何,但他已经达成了“中级班掌握格律法则”,这一个阶段性的目标。在这个目标之上,还能走多远?那就要看每个人自身的造化了。这是课堂所不能够给予的。</p><p class="ql-block"> 很多同学很有诗人的潜质,他只是缺乏一个诗的形式。在望岳学到了这个形式,他就能够写出一首漂亮的诗作。这些优秀的人才,我从不认为是望岳造就了他们。他们本来就是一个诗人,只是缺一个形式而已。反之,本身不具备这个才情,望岳也不能把它变为诗人。这无能为力。</p><p class="ql-block"> 但在这方面也并不是毫无办法。一个人具备有诗人的能力和素质,取决于人生的阅历、道德高度、胸襟气度、以及读书的厚度。在以上这一方面,有可为有不可为。比如读书的厚度,通过大量的阅读,通过正确的方法、步骤、目标的阅读。一定可以提高自己的能力。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红楼梦中有香菱学诗一节,在这个环节着墨颇多,但没有讲过一句格律法。对古人而言,格律法则,与诗没有关系。其中介绍的某些方式还是很值得学习的。尤其是读书,是绕不过去的必经之路。我们也曾推出过读书的建议。与红楼梦极类似。</p><p class="ql-block"> 当然,作为诗人,“才学”二字,要区别来看。“学”,是可以通过努力达到的,“才”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就像作为唐宋八大家的曾巩,有人评其为不会写诗,少游就说他“以文名天下,入韵辄不工”。惠洪和尚更戏言“一恨鲥鱼多刺,二恨夏夜有蚊,三恨.....五恨子固(曾巩)不会写诗”。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望岳又怎么能够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呢?</p><p class="ql-block"> 我们每个同学努力地去学习。陈丹青有句话讲得很好:“世界上最好的教育,是自我教育”。我们每个人立足于自己的条件,努力过了,可以达到什么高度,要看各方面的条件。诗,有可教之处,有不可教之处。把成为诗人的愿望都寄托学校,是不现实的。</p><p class="ql-block">2025.6.13</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七)</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宰小卜(东岳副总院长)问:艺术直觉是天赋,还是后天培养而成的?</p><p class="ql-block">胡校长:艺术家都是天生的,不是后天造就的。就像会了写诗的形式,完全符合规律法则,写出来的仍然可能不是诗。</p><p class="ql-block"> 掌握了一定的绘画技巧,并不等于懂画。有些人画了一辈子还是不懂画。我的恩师邵大箴先生,不会画画,但是中国评论界权威。多少画家待先生一语定价,因先生比画家自己还懂画。</p><p class="ql-block">2025.07.08</p><p class="ql-block">@所有人 </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八)</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D1宰小卜 </p><p class="ql-block"> “并驾车辕马,双轮轼辙牵”,这样的句子,还达不到语言流畅、清楚、明白的最低限度的要求。针对这个程度的作业,讨论其是否合掌等瑕疵,本并不必要,没有多少意义。</p><p class="ql-block"> 一定程度上的修改润色,是可以把原本的作品变得更好一些。但真正的好诗不是改出来的,是淌出来的。诗人不是培养出来的,是天生的。我们只选择、不培养。不是不愿培养,是不能培养,不光是我们不能培养,任何一家机构,都不可能凭空培培养、造就一个诗人。</p><p class="ql-block"> 有的诗人,天纵诗材,就像本群的绝大多数成员。你本来就是一个诗人,只是缺少一个表达的形式。就像一坝湖水,缺少一个打开的闸门,在望岳,获得了这个形式,打开了这个闸门,你满腹的锦绣就能滚滚而出了。但这不是望岳给的。如果你在望岳成了一个诗人,我更愿意说是在望岳遇到了你,而不是望岳造就了你。</p><p class="ql-block"> 开学典礼时我讲过,要有信心,每个人在望岳都可以成功。这也不是虚谈。有的人才高八斗,一般般的才高三斗、五斗,有的同学天生材短,止有一斗。但经过了望岳的学习,这一斗变成了两斗,这就是成功!</p><p class="ql-block"> 我们并不是只有写出李白杜甫那样的句子,才叫成功。而是我们的句子比昨天写的更加的优美、典雅、感人,有一点点的进步,那就是成功。</p><p class="ql-block"> 非常体谅一线的分院长和助教老师们,经常陷入这种尴尬的境地,不得不给出一些标准的答案。给出看法和意见是职责所在,要提,但有时也可以搁置争议。影响收作业的“三条高压线”,其标准是很明确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这个没有争议。有争议的,往往是可有可无的瑕疵。老师们一定要给出看法,同学也可以保留自己的看法。比如上面这个例子,我可以说“是”,建议你修改,你认为“不是”,也可以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影响收作业。但作品能达到什么程度?作者能够前进到什么程度?在诗路上能够走多远?那是作者自己的事情。老师们已经很辛苦了,肩上完全可以不必挑上“造就一个诗人的重担”,只选择、不造就。</p><p class="ql-block"> 不得不承认,在某些分院,的确有学生的水平高于老师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之下,保留个人意见的意愿,也可能不是没有道理,老师们要放宽心态,提高修养,合理对待。</p><p class="ql-block">辛苦了![握手][握手][玫瑰][玫瑰][咖啡][咖啡]</p><p class="ql-block">2025.07.08</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二十九)</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关于唱和诗的几个问题</p><p class="ql-block">一、作业要求规范,不能因个别学员的要求而改变。本次作业虽未明确写明“不允许用排律”,是因为还没专门讲排律,自然也不会提及排律。本节课的例诗及后面课程的排律课程的安排,不言而喻,所有老师同学都应该明白这节课的形式不是排律。</p><p class="ql-block"> 该生能够写、愿意写、强烈要求写,值得表扬,可以作为个人练习,不能收为作业。[握手][握手][玫瑰][玫瑰][咖啡][咖啡]</p><p class="ql-block">二、唱和作品,体现为感情的纽带,是双方情感的体现。我们的作业中安排与古人作品相唱和,严格来说,这中间没有情感互动,应不属于唱和活动。我们这样安排,一方面仅是为了练习唱和的形式,另外,也通过与古人的作品的唱和,向古人学习词汇、语句、内容组织、情感表达、意境锤炼等各方面的内容。</p><p class="ql-block">三、讲义作业要求中的确列了“先生、老师”之类的称呼,那是因为唱和作品,主要用于朋友间的活动,体现为情感的联系。</p><p class="ql-block"> 与古人作品相唱和,其中本无情感互动,如焦总院长所说:不伦不类。不加为好。</p><p class="ql-block">2025.07.15</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三十)</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千山初积素,万壑渐无声。</p><p class="ql-block">月色由来白,檐冰分外明。</p><p class="ql-block">@中岳二区徐守范 @D1宰小卜 </p><p class="ql-block"> 这一组都是偏正结构,左偏右正,“右正”皆名词,算四平头。</p><p class="ql-block"> 不知道这四句话就是一首完整的绝句,还是从一首八句的格律诗里摘取来的?八句、四韵的格律诗,是近体诗最高的形式典范,包括四平头在内的许多形式法则,都是围绕着八句四韵的格律诗展开的,离开了这种形式,没大有讨论的必要。也就是在绝句里,没大有讨论这个问题的必要。</p><p class="ql-block"> 即便在八句的格律诗里,这也是一个很小的形式问题。它是“鱼",作品的意境、格调、神采、韵味等感人的力量,是“熊掌"。当鱼与熊掌可兼得时,不要丢了鱼。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时,要舍鱼而取熊掌。</p><p class="ql-block"> 昨天删掉的许浑那首诗和讲课时讲到的柳宗元的诗,存在四平头这个问题,但它们都是千古名作。四平头问题不影响其作品质量。</p><p class="ql-block"> 我个人的创作,有时候也存在这个问题。并非本人对这个问题没有意识到,而是鱼和熊掌不能兼得。有人以此来批评我的作品,我会虚心接受,坦率承认这个瑕疵的存在。但也会坦诚的主张:恰恰是因为有这个问题,在这里使用了这个词,才保证了作品具有了感人的力量。如果去掉这个问题,换一个词汇,能使作品的质量更高,那自然是更好的。办不到的情况之下,只能舍鱼而取熊掌。</p><p class="ql-block"> 以上说的是日常习作。在我和同学们一起做第八课作业的时候,作为针对性练习,就不能以"质量”为借口,而是要一定要避免这个问题的。不仅在做第八课作业时,在任何一堂课堂作业中,我都会注意规避这个问题,甚至在日常习作中也能规避,就规避。在大多数情况之下,规避不了这个问题,不是不得不舍鱼而取熊掌,而是能力不足的原因。</p><p class="ql-block">2025.07.17</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三十一)</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少小离家老大回,</p><p class="ql-block">乡音无改鬓毛衰。</p><p class="ql-block">儿童相见不相识,</p><p class="ql-block">笑问客从何处来。</p><p class="ql-block">有学员步贺知章《回乡偶书》韵,衰,出韵,这种情况怎么办?</p><p class="ql-block">胡校长@D6王虹玲 (东岳书院六区总院长)</p><p class="ql-block"> 古人经典的作品,自然不会出现诗韵的情况。贺知章这一首,显然是按灰韵押的,同学们按灰韵与之唱和,也没问题。</p><p class="ql-block"> 软件没有收录这个多音字的另一个读音,是软件制作者和软件的问题,不是古人的问题,不能削足适履。</p><p class="ql-block"> 现代人制作的各种各样的软件,为我们写诗填词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也应注意到,其中存在着这样那样的瑕疵。有些较严重的,我们已经废止。国粹网与搜韵,是综合比较相对靠谱的软件,也存在这样那样的瑕疵,但总体上来说问题较小,我们仍然推荐使用。</p><p class="ql-block"> 除了我们发现的个别瑕疵之外,还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我们的平水韵目表是一个常用字表,不包括所有的汉字在内。同学们当然有权利使用这个表之外的汉字去写作。但出于作业检查的需求,在课堂作业中,我们要求仅用平水韵目表中的常用字做韵字,课下习作不限。</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对于古人是否可能出韵,我们这样理解:我们是以古人的经典作品为典范,然后以此为依据,总结、制作包括(《平水韵》)在内的许多规范的,而不是反过来。因此,也就不可能出现古人作品"出韵”这个情况。</p><p class="ql-block"> 符和平水韵用韵规范的古人作品,有可能就归类到格律诗里。不符合这个规范的,就归到古体诗里,并且把这一部分的用韵情况进行总结,就是“邻韵通押”。</p><p class="ql-block"> 反过来:先树立一个规范,然后再要求人们按照这个规范(韵书)去创作的情况在古人那里也当然是有的。唐代的诗人都要面对这样一个"规范”,那就是《切韵》和《唐韵》,但这两部书是什么样子,我们不知道。我们所能看到的最早的、最全面的是《大宋广韵》,《平水韵》是《广韵》的一个缩略本,它们都是对前代经典作品的一个总结。因此也就不可能出现被归到格律诗里的作品还存在"出韵”这样一种情况。</p><p class="ql-block"> 值得注意的是,唐朝人虽然有这样一个规范,但创作时,主要是在科举考试之外等非官方行为中,经常突破这个规范,总结这种情况就是“邻韵通押”。</p><p class="ql-block">2025.07.19</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三十二)</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怎样处理“钻牛角尖”的问题</p><p class="ql-block">胡校长@张丽君(北岳总院长)</p><p class="ql-block">  </p><p class="ql-block"> 合理对待学员的“钻牛角尖”。如果学员提的问题有质量,抓住了讲义的漏洞,从而穷追猛打。或另处提出了有质量的问题,面对争议,辩难析理,这样的“钻牛角尖”,是值得肯定和尊敬的。</p><p class="ql-block"> 如果理解能力有限,听不懂别人都能听得懂的表述,要求必须给他讲明白,这种“钻牛角尖”,不必提倡,更不应被牵着鼻子走。</p><p class="ql-block"> 当老师的,要着眼于大多数。要承认教育的局限性。大多时候,我们给予机会,然后只能“选择”,而非“改造”。[握手][握手]</p><p class="ql-block">2025.07.19</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三十三)</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指导校教研员学习记录</p><p class="ql-block"> 孤雁格,作业是否只限于首句借用邻韵(孤雁出群格)?孤雁入群格末句用邻韵广泛不被认可。</p><p class="ql-block">胡校长@文东旭(西岳区总院长)</p><p class="ql-block"> 基本上是这样,末句用邻韵远低于首句用邻韵的接受度。但也并不是像中间用邻韵一样,完全不可接受,存在一定的接受度。所以,我们有限认可。</p><p class="ql-block"> 我们讲义里涉及的诸多格律法则,视其轻重不同,大体分为三种情况:①必须避免,②尽量避免③不用避免。或者反过来说:①必须用②尽量不用,③绝对不用,三种情况。</p><p class="ql-block"> 我们望岳雅集的学术态度,不持个见,不走极端,尊重事实,尽量包容。对上面说到的第二种情况,也是采用尽量包容的态度。比如对平头、上尾等问题,有人说这种微小的瑕疵完全可以不用顾及,我本人的创作也很少顾及。在讲义中,我们还是讲到了并做针对性的训练。“孤雁入群格”,多数诗家是不用的,我本人创作也不用。但有一部分主张用,而且也有一定的道理,所以讲义里还是讲了。</p><p class="ql-block"> 说它有一定道理,是因为“孤雁入群格”,还算是“四韵诗”,勉强说得过去。</p><p class="ql-block">(二)</p><p class="ql-block"> 说到这里,就应该从源头上理解一下:</p><p class="ql-block"> 在格律诗的发展过程中,主要是从“律”和“韵”两个方面来探索的。其中“韵”是主要的。在“韵”的方面,又采取了三种革命措施:①只押平声韵。②一韵到底不换韵。③韵脚间隔固定化。其中,韵脚间隔的固定,就是韵脚的出现极有规律。就保证了像施向东先生所说的“心理学指出,当人们的心里的期待得到满足时,会产生美感。当第一个韵脚出现,后面的韵脚按照预期的节奏到来的时候,心里的期待就能得到满足。”</p><p class="ql-block"> “孤雁格”,有“孤雁出群格、孤雁落群格、孤雁入群格、孤雁失群格和孤雁离群格”几个不同的名称。名称不同,不要紧,我们只要知道它指的是首句用邻韵、尾句用邻韵和中间用邻韵就可以了。在这几种情况中,被广泛认可的只有首句用邻韵,我们课内采用多数人认可的叫法,“孤雁出群格”。为什么首句用邻韵会被广</p><p class="ql-block">泛接受呢?因为第一句本来就是可押可不押的,其余四句的韵脚间距是完全相等的。这种韵脚间距的固定,是格律诗的主要特征。为什么第一句又经常押韵呢?因为在格律诗形成以前的七言诗,以逐句押韵为主要特征。这种做法就延伸到了七言格律诗里,与格律诗“隔句押韵”这个主要特征相磨合的结果,就是孤雁出群格。如果尾句用邻韵,余下的四个韵脚不能够实现等距押韵,所以其接受度比较低,因为它仍然保证了“四韵诗”这个特征,所以有限接受。至于中间某个部分用邻韵,是从哪个方面都说不过去的,所以诗词界普遍不认可,我们的讲义也不认可。</p><p class="ql-block">2025.07.22</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三十四)</p><p class="ql-block">《再谈孤平与夹一平》</p><p class="ql-block">文/胡朝水</p><p class="ql-block"> 再说一下前面提到的孤平问题。本段文字超纲,仅供本群讨论,暂不向下转发。</p><p class="ql-block"> 上过高研班的老师们都学习过《孤品问题溯源与流变》,今天从另一个角度只就孤平问题做一下说明:</p><p class="ql-block"> 中国人的表达方式是以双音节音步为基本的节奏单位的。尽管古典汉语是以一个音节(字)为一个词,现代汉语大多是以两个字为一个词比如说“衣裳”,在古人那里是两个词,“衣”是上身,“裳”是下身(主要指裙子),现代汉语则是笼统的称谓,但是,作为一个双音节节奏的表达方式,从古到今是没有变化的。</p><p class="ql-block"> 汉语不管有多少声调,基本分为平仄两大类。把这两大类在格律诗中按两个音节一个音步的节奏单位排开,即以平平、仄仄的方排开,使表达声调铿锵,是律的基本原理。</p><p class="ql-block"> 由于实际生活中的双节音步除了平平、仄仄,还有大量的仄平、平仄,这样只要第二个音节位置上实现了平仄交替,也可以基本达到以上目的,这就是“135不论”。</p><p class="ql-block"> 这样一来,就整首诗来看,许多位置上的声调可能存在“平仄平”、“仄平仄”。如“忽闻岸上踏歌声”即“仄平仄仄仄平平”,前三个音节,就是“仄平仄”。</p><p class="ql-block"> 由于格律诗只押平声韵,句中的声调,也以平声调为主,所以当两个仄声夹住一个平声的时候,要比两个平声夹住一个不声的时候压抑一些。所以王渔阳提出了“平不令单”。这句话隐含的另一个意思,后来被人提出来了,叫“仄可使孤”。仄声的“孤",当然不如“不孤”更好,只是说在不得不"孤”的情况之下,“孤仄”,比“孤平”要好一些。</p><p class="ql-block"> 所有这些两个仄声夹住一个平声的地方,有人都称之为“孤平”或“夹一平”、“两仄夹一平”。在同一首诗里,可能有好几处。</p><p class="ql-block"> 按照启功先生打的一个比喻,一个句子就像一个竹竿,有一个一个的节,越接近韵尾的这个节,就越重要,越不能出现“夹一平”。符合这个意思的地方,只有一个,这是我们课内讲的孤平句式。反之,这个“夹一平”的地方,竹节离根部越远,其影响就越小,可以不用管,“忽闻岸上踏歌声”就是这个样子。</p><p class="ql-block"> 所以大家都同意:“D仄平仄仄平”这个情况,影响最大。"孤平是诗家大忌,”说的就是它。与之相区别,其他影响较小的位置的两仄夹一平,也就不称之为“孤平了。</p> <p class="ql-block">诗海捨贝(三十五)</p><p class="ql-block">《再谈"大小旁正”》</p><p class="ql-block">文/胡朝水</p><p class="ql-block">@申理斌 </p><p class="ql-block"> 申老师及各位老师们好!对于“大小旁正”这个问题,前面讨论的也很充分,本来不需要做过多解释。但出于负责任的角度,对东岳第四区杨同学一再提出的不解和疑问,再次回复:</p><p class="ql-block"> “大小旁正”,是南朝“永明体”的理论探索,“永明体”是半成品的格律诗。格律诗在唐代完成,是“永明体”的发展是改善了“永明体”的某些不足而完成的。</p><p class="ql-block"> 前面我们谈到唐诗对“四声八病”的继承和“突破”,对"大小旁正”这个问题的“突破”是革命性质的。以下是杨同学通过申总的私信发给我的:</p><p class="ql-block">与诗友夜谈望岳诗校事有记</p><p class="ql-block">文/胡朝水</p><p class="ql-block">陶令清标子建才,tao ling qing biao zhi jian cai </p><p class="ql-block">穷年襟抱未曾开。qiong nian jing bao wei ceng Kai</p><p class="ql-block">(三字同韵母ao,四字同韵母eng;两字同韵母an;两字同声母q、b、j)</p><p class="ql-block">平生三爱诗书画,ping sheng shan ai shi shu hua </p><p class="ql-block">俗世一身归去来。su shi yi shen gui qu lai </p><p class="ql-block">(eng两次ai两次u三次;sh六次)</p><p class="ql-block">雅集古今瞻泰岳,ya ji gu jin zhan tai yue </p><p class="ql-block">云游天地趁风雷。yun you tian di chen feng lei</p><p class="ql-block">(i两次en三次an两次;y四次j两次)</p><p class="ql-block">裁诗不入他人眼,cai shi bu ru ta ren yan </p><p class="ql-block">递与诸生佐酒杯。di yu zhu sheng zuo jiu bei </p><p class="ql-block">(u四次;sh两次y两次)</p><p class="ql-block"> 如果用以上这种方式去分析“大小旁证”,那么6万余首全唐诗,几乎没有可看的了。</p><p class="ql-block">在这里插入一句:由于我信息太多,又比较忙,私信几乎不能看。这次是碰巧看到了申总的私信。请大家务必不要用私信的形式与我交流。如果我看不到,就不可能回复,就形成了上下阻隔,在学生看来,就是校方故意不予回复,就是一种态度,这是非常不对的。所有问题,都请公开提!切切!!</p><p class="ql-block">既然唐人已经突破,为什么清人又从故纸堆里提出“大小旁正”这类问题呢?那是因为当“同声同韵”这类问题集中出现的时候,就像“晚烟残、采买忙、吴宛文…”,它在听、读上的“拗”,是非常明显的事实,是应该规避的。唐人没有提,是因为唐人在创作中,实际上已经规避了这个问题,所以就没有必要再提这个问题。</p><p class="ql-block"> 作为南北朝的一个理论,随着时间的发展,语言的变化, 即便当时有明确的判断标准(韵书之类),也不足以对后代的创作起到实际的价值尺度作用。况且,南北朝留下的,既无书籍,也无作品(永明体作为一种半成品的格律诗,不是我们学习的榜样,我们学的是唐诗,是格律诗)但,同样是时过境迁,《平水韵》和唐诗,是对现在的我们可以起到指导作用和价值尺度作用的。因为《平水韵》这本书,虽然也不是唐诗同时代的,但它反映的是唐诗的状况,唐诗本身也是存在的,我们学习的就是唐诗,所以唐诗与《平水韵》都可以成为我们今天的价值尺度。</p><p class="ql-block"> 对于不能成为价值尺度的“永明体,对其中合理的成分,我们应该批判的继承和吸收。就像前面徐老师所说的:“理论不能脱离实际”。从实际使用出发,这个标准就应该是“拗口”还是“不拗口”?</p><p class="ql-block">无论你是习惯了用普通话拼音去发声,还是习惯了中古音的方式去发声,还是习惯了用方言的形式去发声,如果效果是拗口的,就应该规避一下。以上几种情况,都可作为参考。对今天的绝大多数的人来说,普通话汉语拼音的发声效果,是不能回避的现实。</p><p class="ql-block"> 在王力先生《诗词格律》里讲到“诗词中所谓韵,大致等于汉语拼音,所谓韵母”(见《诗词格律》第一章第一节《韵》,本节以下所有提到的“声母”、“韵母”,指的都是汉语拼音的“声母、韵母”。我们的讲义秉承这一讲法,在第一讲讲义中,用了“大致相当于…”,只把先生的原句改了两个字,“等于”改为“相当",语气上还缓和了许多。先生比我们更干脆一些。秉承这一观点并结合实际情况,从汉语拼音的角度去感受和分析声韵,就能做到百分之有90以上的正确。</p><p class="ql-block"> 理论联系实际,从实际情况出发看,这个发音到底拗不拗口,中古音、方言、和其他的仍被使用的发音方式,都应该成为参考的对象。</p><p class="ql-block">非常欢迎东岳第四区杨德勤同学的讨论,但前几日对杨同学的回复,该生显然没有理解。该生提到“同一律”,认为“同一概念,前后要保持一致”,这是对的,但杨同学对我们讲义中哪里没有保持一致没有具体指出。所说“胡校长形容“支离破碎”,这个词是我引用"邀月人”的,不是我的创造,看前面对话可知。</p><p class="ql-block"> 杨同学说“用现代汉语拼音判定小韵、旁正”是错误的做法…带来不良的影响与后果…概念是错误的…强烈建议停止”,前文已回复,不赘。</p><p class="ql-block">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大小旁正”这类问题,从教师的角度,仅限于善意的提醒,不是"必须改正”,更不是拒收作业的理由。假如在执行过程中,老师要求必须改正,否则不能收作业,那就是错误的做法要改正。无则加勉,请落实一下。</p><p class="ql-block"> 杨同学所说“诗校的做法是一贯的”,此处所指,显然是认为诗校的“错误做法”。如果指的是教师要求“必须改正”,那这种做法毫无疑问是错误的。如果指的是学校的理论主张,主张是没有问题的。</p><p class="ql-block">上文所说到的“点、现、入吴、裁"这几个实例,都不属于大小旁证问题的“集中体现”,从实际情况的听、读效果来看,不拗口,也并不影响语言的流畅和内容及情绪的表达,不用规避。</p><p class="ql-block">2025.8</p> <p class="ql-block">诗海捨贝(三十六)</p><p class="ql-block">《关于词中避免“孤平句式”》</p><p class="ql-block"> 上面第一张图,李永平同学提出的两个句子,跟孤平没有关系。道理孙总院长应该很明白,不赘。这说明李同学对孤平这个问题的认识还很陌生,应再学习一下第七课。</p><p class="ql-block"> 第二张图,孙总院长说“填词没有孤平这个说法”这是对的。孤平,是格律诗的概念,在格律诗之外,本无孤平之说。然而,我们中级班所涉及的古体诗,主要对象是唐朝格律诗形成之后,诗人们再写的古体诗(我称这一部分古体诗为古体诗的“自觉”阶段,唐以前的古体诗为古体诗的“自发”阶段),自觉阶段的古体诗,受格律诗的影响,几乎不使用孤平句式。我们课内所涉及的古体诗,无论是仄韵诗还是换韵古诗,“律化”倾向鲜明,更不适用孤平句式。</p><p class="ql-block"> 词,作为一种格律化了的乐府诗,诞生在格律诗之后,不能不受格律诗的影响。其表现之一,就是不使用孤平句式。</p><p class="ql-block"> 在词谱中凡遇到“D句式”,词谱一般在五言第一字或七言第三字不会用"中”。如“彩袖殷勤捧玉钟…壮岁旌旗拥万夫…”。此处谱上也是“中仄平平中仄平”,从词谱上杜绝了孤平句式。词谱是对词作的总结,说明词人在这些地方几乎都能做到了,避免孤平句式。</p><p class="ql-block"> 受豪放派词风影响,有些词家以诗入词、以文为词,逐渐不顾及词的核心~乐律。尤其是在南宋以后,有人开始突破这个规范。面对这种的情况,连李清照也无奈地感叹:“须知词别是一家…”。到了清初,《钦定词谱》细大不捐,把相互矛盾处统统标“中”。这种做法“方便”了许多人,但它不突出典范。像韦庄、秦观那样典范的词家和典范的词作,在这个位置上一定使用“惆怅梦余山月斜”“哪堪和梦无”,这里的“山”字、“和”字,一定是经过慎重推敲和选择的,孤平句式是一定避免的。</p><p class="ql-block"> “诗向会人吟”,有很多规范,对懂诗词的人来说,是不需要解释的。就好像填满江红等词牌,“宜用入声”,就像写七言的格律诗,首句一般都入韵,用七言作分韵诗,所拈得的字,一定做第一个韵脚。换韵的古风,换韵处第一句一定入韵,在仄韵诗、换韵古风、唐宋词中避免孤平句式…以上这些本不需要特别申明的规范,在我们讲义的作业要求中,必须很明确地标注“必须如此,好像大家都掌握,也是无奈的做法。</p><p class="ql-block">胡朝水</p><p class="ql-block">2025.8.13</p> <p class="ql-block">诗海捨贝(三十七)</p><p class="ql-block">什么是写意</p><p class="ql-block">什么是写意?女人胖了美还是瘦了美?</p><p class="ql-block"> 写意就是有写出来的意,就是说要有寄托,不是技法,不是指把笔锋散开了、把墨泼开了就是写意,没有寄托就不是写意,没有画外之画、言外之言就不叫写意。</p><p class="ql-block"> 中国人物画里,无论胖还是瘦,从南北朝的“瘦骨清象”,到唐代的富态雍容,生活中的人像本也没有发生变化,图画里的这种变化就是因为写意,或者说是一种审美。到每一个作者那里,个人又有个人的“意”要写。</p><p class="ql-block"> 在中国画里,无论是时代的审美,还是个人的审美,都是来源于生活,但高于生活的。并不是生活里的美(或者说是看上去并“不美”),但一定有画外的意思去品味。</p><p class="ql-block"> 好的诗歌也是这样,并不是把事实讲清楚了,就是诗歌。要写意,要寄托,要在文字之外还能给人带来想象的东西。这让人想象的东西,无论是形象还是事件还是情感,能够让人悠然神往,不能释怀,就算是好的诗。</p> <p class="ql-block">诗海拾贝(三十八)</p><p class="ql-block">有关音步等问题的聊天</p><p class="ql-block">李:</p><p class="ql-block"> @一砚春秋 我们三区有位古姓院长,音步问题我看了您的作品和古人的例诗,均没有音步不交错限制在两联之内。</p><p class="ql-block"> 讲义第237页里将清平调和清平乐共同作为词的题材是错误的,七期毕业的时候我已在群里面指出,刘红军老师也出面说请教研室修改,可八期时仍没有修改。</p><p class="ql-block">胡:</p><p class="ql-block"> @望岳七期x312-119菏泽李加宾 您说的这个问题,一时想不起来,您可以截屏发进来看一下。</p><p class="ql-block"> 音步的错综,主要是指在四韵八句的格律诗中,正像平头、上尾等问题一样,属于尽量规避的形式问题。“尽量规避”,就不属于“三条高压线”一样是“必须避免”的问题。但古人出于对形式美的追求,在这类的问题上,还是尽量完善。若有十首的格律诗,可能有八首都规避了以上问题。毕竟有一部分古人作品,尤其是长篇的作品,包括一些名篇名作,肯定存在以上问题。但这一部分,相对于规避了这一类问题的作品,数量是少的。存在此类问题的古人作品,也是在假设生硬地规避此类问题,可能会伤害作品的品质的情况下,鱼与熊掌不可兼得,才保留的。因此,我们经常看到含有此类“问题”的古人作品,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诗歌对这个形式美的追求的正确性。也不能否认,规避了此类问题的古人格律诗的数量占多数的现实。不能以偏概全。</p><p class="ql-block"> 以上这位古院长要求音步不错综限在两联之内,虽然学校没有这个硬性要求。但我想古院长的用意是好的。</p><p class="ql-block"> 我的作品是不够的,谢谢批评指正。[抱拳][抱拳]</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望岳七期x312-119菏泽李加宾 </p><p class="ql-block"> 感谢李老师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我们的讲义,正是在全校像您一样优秀的广大师生的共同帮助之下,修修补补,逐渐完善的。</p><p class="ql-block"> 清平调与清平乐两个名称,时常混淆。我们撰写讲义时,这一段落,全部采用施先生的《诗词格律初阶》,见五章第二节。对于您提的这个问题,早先也曾注意到,所以在题目里“乐、调”两个字眼都用上了,加了括号。根据您的意见,又查阅了一些资料:在李白的作品里,这种接近于绝句的,命名为“调"的居多;长短句的那种类型,命名为“乐”的居多。所以我认为,先前讲义里这种标注方法不妥当,只用“清平调”较好。谢谢您!</p><p class="ql-block"> 您上面所发各讲义的合集,我们没有安排下发过。我们的确是在做合集的修订工作,以备将来有可能出刊。这一过程中,从排版形式,到个别问题的修订,都在进程中。在这中间,我们是不可能安排下发打印的。您的区和分院下发了并且要求打印,想来分管干部一定是善意的,这为大家提供帮助的。</p><p class="ql-block"> 您说以前,就以上问题,提出过修改意见。校教研室没有收到过。</p><p class="ql-block"> 我们学校采用区管分院的方式。并请区级管理干部都兼任校级教研员,在校教研室(现在的教研部),为的就是将学校的教研成果及时地传达到教学一线,并将教学一线的意见及时反馈到校方。为的就是这个管理和教研渠道的通畅。就您刚才反映的这个事情,校教研室完全不知情。肯定存在中间环节不畅通的问题。大概率是由于疏忽造成,不会是存在主观故意。对于不知道的事件,校方当然不能够问责,您如果确实提出过,向谁提出过?谁答应过给予解决?您可以向其本人再追问一下。如没有结果,可将对话截屏发来,我们从上到下予以提示或将该条调研通道予以疏浚。谢谢![抱拳][抱拳]</p><p class="ql-block">李:</p><p class="ql-block">@一砚春秋 谢谢胡校长的虚怀若谷,当时这个合集在七期考试群里面很多人都要求您出版发行,很多管理层都知道这个事情。至于我提出的问题,既然得到了您的重视,相信九期一定会得到修正的,没有必要问责。[抱拳][抱拳][玫瑰][玫瑰][玫瑰]</p><p class="ql-block"> 不是只用清平调的问题,李白的清平调是诗,不是词,不应该把它作为词而列入词的讲义里。</p><p class="ql-block">胡:</p><p class="ql-block">@望岳七期x312-119菏泽李加宾 </p><p class="ql-block"> 李老师早!早期的词,与诗的形式混沌难分。有时候,同一件作品,同时具备诗的形式和词的形式。我们在毕业考题里也专门出了个题目考察这方面的内容。</p><p class="ql-block"> 早期,配乐的诗,就是词的源头之一。龙先生讲“词是一种配合音乐可以歌唱的乐府诗”。王力先生也讲过类似的话,见《诗词格律》第三章。夏承焘、吴熊和先生讲到这一点时,认为“小令和近体诗的形式相近,唐代以五七言诗协乐…”见《读词常识》第三章、第六节。吴丈蜀先生认为词的源头还要更早:“此绝妙好词,已在《清平调》《菩萨蛮》之先矣…”。在这里,先生明确的将《清平调》列为词。施向东先生《诗词格律初阶》更是把贺知章的《柳枝》“碧玉妆成一树高…”,元结的《欸乃曲》“偶存名迹在人间…”作为例子放在这里,以说明这个问题。见《诗词格律初阶》第五章&lt;奇韵纷呈&gt;。到了清初,《钦定词谱》更是把历史上这些可歌的曾配乐的“绝句、诗”尽数收录。当然也引发了学界的一些争论。</p><p class="ql-block"> 在这里争论它到底是一首诗还是一首词?并没有意义。在词的源头上,这二者的形式之间,本来就混沌难分,这在学界早已成共识。我们可以简单的说:同一件作品,可能具有不同的身份。这个道理必须历史地、事实地去看待。</p><p class="ql-block">2025.8.18</p> <p class="ql-block">  四、六言诗与孤雁格(三十九)</p><p class="ql-block"> “一韵到底”,这句话源自于官方科举考试的一个明确规定。</p><p class="ql-block"> 官方的科举考试,无论是唐的“试律诗”还是清代“试帖诗”,都是考五言的,要求“一韵到底”。科举考试中的五言诗,是否有明确规定首句不允许押韵,这个没有史料可考,但可以肯定的是,约定俗成,五言诗首句不入韵,科举考试中也应该是不押韵的。所以科举考试不用“孤雁格”,也就不涉及邻韵问题。</p><p class="ql-block"> 我们课内所设置的四言、六言课程,不属于使用孤雁格的七言诗,也不属于基本不使用孤雁格的五言诗,乃是四、六言“律化”的探索和尝试。既然是一种尝试,首句当然可以押,也可以不押。如果首句押了邻韵,这只是对七言诗孤雁出群格的“模仿”,严格地说,不能叫出孤雁出群格。</p><p class="ql-block"> 不能很清晰的记起当时设置这一要求的原因是什么了?大概是针对篇中其余韵脚角使用邻通押的情况而制定的。故,在首句入韵的四言、六言诗中,首句可以"模仿孤雁格”用一下领韵,其余各句,都按格律诗要求,不用邻韵,以作为对四、六言"律化”的探索的体现。</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关于标点(四十)</p><p class="ql-block"> 古人做诗文,无标点,也不分行,不分段。现代人给古诗文加标点,依据自己的理解,并非能完全体现古人原意。在过程中,有的意见趋于统一,有的则没有。主要体现在排列和标点两大方面。</p><p class="ql-block"> 排列方面,表现为三种主要形式。第一是按阕分段,每阕开头空两格。这是目前比较常用的方式,我们的讲义就采用这种方式。第二是按韵分段。《诗词格律》某些篇目、搜韵的例词,采用这种方式。第三种是不分段,开头也不空格,每阕之间空两格。《宋词鉴赏词典》,您上边发的图片,采用这种方式。</p><p class="ql-block"> 排列方式对标点符号的影响,主要是第二种。由于按韵分段,分段处就用了句号,其实有些用韵处停顿很小,在别的版本里,可能就是逗号。</p><p class="ql-block"> 其他常用的标点符号,使用逗号和句号的地方,意见已经趋于统一了。使用叹号和问号的地方,意见还不统一。可以看到同一件作品的同一个位置,在不同的版本里,结尾处,可能是问号,也可能是句号。此书叹号,彼书句号。至于领字和句豆处,差别就更大了。比如那个有名的“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浪淘尽"之后,有的书用了顿号,有的书用了逗号,有的书可能什么也没有用。</p><p class="ql-block"> 我们的教材讲到了这一知识点,为加强认识,明确的标为顿号。</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