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金瓶梅》之八十三 这秋菊那秋菊

W

<p class="ql-block">我读《金瓶梅》之八十三 这秋菊那秋菊</p><p class="ql-block"> 年轻时看过张艺谋导演,巩俐主演的电影《秋菊打官司》,对秋菊的执着有很深的印象。那个时候《金瓶梅》还没解禁,还不知道作者笑笑生笔下也有一个执着的秋菊。</p><p class="ql-block"> 这秋菊不是那秋菊。</p><p class="ql-block"> 电影中的秋菊一波三折,她告的是村长的伤害,要的是一个“说法”。她要求村长为踢伤自己丈夫道歉,否则即使村长赔偿医药费,在她难产时帮忙也不行。当村长最后因故意伤害罪被拘留时,秋菊望着远去的警车,茫然中感到这不是自己所要的结果。这是一场法治与人情的冲突,秋菊想要的“说法”是法理更是面子,但现代社会制度提供的却是法律裁决,这种错位凸显了乡土社会与现代法治的冲突。</p><p class="ql-block"> 书中的秋菊一波三折,她告的是主子的淫乱,是长期被欺凌后怨恨的宣泄。当潘金莲和春梅被惩罚后,她感受到的是复仇成功的快意。</p><p class="ql-block"> 《金瓶梅》第八十三回,七月十五日佛教盂兰节这天,吴月娘去地藏庵为西门庆诵经,潘金莲趁机和陈经济厮混,被秋菊发现了:</p><p class="ql-block"> —— 却说秋菊在那边屋里,夜听见这边房里恰似有男子声音说话,更不知是那个了。到天明鸡叫时分,秋菊起来溺尿,忽听那边房内开的门响,朦胧月色,雨尚未止,打窗眼看见一人,披着红卧单,从房中出去了。"恰似陈姐夫一般。原来夜夜和我娘睡。我娘自来人前会撇清,干净暗里养着女婿。"次日,径走到后边厨房里,就如此这般对小玉说。不想小玉和春梅好,又告诉与春梅:"你那边秋菊,说你娘养着陈姐夫,昨日在房里睡了一夜,今早出去了。大姑娘和元宵又没在前边睡。"这春梅归房,一五一十对妇人说:"娘不打与你这奴才几下,教他骗口张舌,葬送主子,就是一般!" "教你煎煎粥儿,就把锅来打破了。你屁股大,吊了心也怎的?我这几日没曾打你,这奴才骨朵痒了!"于是拿棍子向他脊背上尽力狠抽了三十下,打的杀猪也似叫,身上都破了。</p><p class="ql-block"> 没想到,秋菊半夜撒尿撒出一件事来。很多事情,知道不如不知道。</p><p class="ql-block"> 这是秋菊对潘金莲的第一次揭发举报,她没想到小玉从中作梗,就像今日的举报信又落到了被举报人手里,以受到报复而告终。</p><p class="ql-block"> 告状是一种救济。大凡告状,都是下级告上级,老百姓告当官的,因为权力都在被告者手中,他们无需告状,稍稍动点手腕,对方就吃不消了。</p><p class="ql-block"> 奴才告发主子,下级举报上级,历来有赞同和反对两种看法: </p><p class="ql-block"> 反对者源于“为尊者讳”的传统宗法社会的伦理要求,对“尊者”隐恶扬善,维护以尊卑为基础的社会秩序。这种观念以牺牲个体权利和规则为代价,对传统社会的等级结构具有稳定的功能,“尊者”的身份可以凌驾于具体行为的对错之上。</p><p class="ql-block"> 赞同者源于“规则面前人人平等”的现代追求,核心是通过制度性监督打破等级特权,确保权力不被滥用。这种观念坚持“以规则为核心”的社会治理逻辑,强调个体对公共利益和制度正义的责任,而非对身份等级的服从。</p><p class="ql-block"> 赞同或反对,对上级的过错“揭”或“讳”,在现实生活中需要有各自的边界,执政者对此常常采取一种默许而不倡导的态度。如果倡导,将“举报”泛化,对上级动辄检举揭发,告状成风,人人自危,必将撕裂相互之间的尊重与沟通,陷入对权威的盲目否定,上下之间的信任感荡然无存,社会将面临道德伦理失衡,社会合作基础崩溃的危险;如果打压,世间将无公平可言,无法规可循,社会将承担制度失衡的风险。特别是将“为尊者讳”异化为对上级违法违规行为的包庇,甚至沆瀣一气,必然导致社会走向腐败。</p><p class="ql-block"> 社会的不同阶层也会有不同的态度。反对“讳”的大多是那些希望得到“人人平等”的人,这类人除了那些励志救国救民的人物之外,大多生活在低层,饱受“尊者”欺压,恨不得把他们的面具一撕干净而羞辱。而处于社会上层的人,养尊处优,颐指气使,总希望给自己保留一份体面。都是人,都有人的欲望,谁身上没一点屎腥味,不过是“尊者”更在意这份面子罢了。具体而言,有无利害关系也将决定一个人的态度。中国人历来喜欢看热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若与自己无关,大家都乐于看别人举报,至少酒桌上多了一个议论的话题。</p><p class="ql-block"> “讳”需要理性,检举揭发却是一种情感的冲动,它以是非对错之名,行利害冲突和爱恨情仇之实,把自己的仇人送到断头台上。举报人与被举报人最初往往是穿一条裤子的合作者,他们翻脸不认人,把决裂包装成觉悟,他们的“觉悟”无不是利益冲突的反叛。他们打着“天下为公”,“遵纪守法”的旗帜,主观上为自己复仇,客观上为社会除害,他们往往是成功的。</p><p class="ql-block"> 秋菊就是这样。她的选择是一种感情使然,是对潘金莲的一种报复。换句话说,如果潘金莲对她恩爱有加,她会鞍前马后伺候在潘金莲的床头。</p><p class="ql-block"> 在《金瓶梅》中搜索了一下,几乎秋菊每次出现,都伴随着挨打:</p><p class="ql-block"> - 第二十八回:潘金莲与西门庆在葡萄架下玩乐丢了鞋子,派春梅押着秋菊去找,秋菊寻到的却是来旺媳妇的,潘金莲大怒,命秋菊顶着石头下跪,推倒在地上用马鞭子抽。</p><p class="ql-block"> - 第四十一回:潘金莲与李瓶儿斗气后,拿秋菊出气,让她顶着大块柱石跪在院子里,剥了裤子用大板子打。</p><p class="ql-block"> - 第五十八回:潘金莲以鞋上翻了狗屎为由,照秋菊兜脸就是几鞋底子,又叫春梅拴住秋菊手,用鞭子抽打皮开肉绽。</p><p class="ql-block"> - 第七十三回:秋菊私藏了一个柑子,春梅打脸,潘金莲用手拧腮颊。</p><p class="ql-block"> - 第八十三回勿用赘言,就是开篇这一节。</p><p class="ql-block"> 秋菊不恨潘金莲是不可能的。</p><p class="ql-block"> 潘金莲打秋菊时,想没想到秋菊会怀恨在心,想没想到秋菊会伺机报复。</p><p class="ql-block"> 潘金莲没有想到,她也不屑于想。很多大人物都是阴沟里翻了船,他们在得志时无所顾忌,对身边的人寡恩薄义,为所欲为。他们不晓得自己的把柄在人家手里,一切都有翻船的可能。所以一个人要做坏事,就不得不用心身边的人。</p><p class="ql-block"> 秋菊为人浊蠢,不谙世事。让她为潘金莲找鞋,她找来的却是来旺媳妇的;就那几个柑子,她还要私藏几个,她在西门大院多年,竟不知道小玉和春梅的关系,到小玉那里与虎谋皮。但越是这样的人越偏执,一条黑道也要走到底,“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不就是下跪挨耳光吗,死都不怕还怕什么,尽管小玉一再反对,她仍一二再,再而三“撞墙”,最终赢得了胜利。秋菊在今天就是一个“猪队友”,其实是很可怕,不能不重视的人。他们常常不合群,处于孤立状态,有自己独特的行为方式,在众人眼里,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但是有一天,他突然放了个“雷子”,搅了全局,坏了大事,人人猝不及防,目瞪口呆,悔之晚矣。聪明的领导对这种人往往多一分留意,以防“马桶效应”;聪明的领导也知道这种人容易满足,给个甘蔗尝点甜头就行了。</p><p class="ql-block"> 秋菊告状,涉及到三个当事人:庞春梅、小玉和吴月娘。她们身份不同,各有各的立场,但在“为尊者讳”上却有惊人的一致。</p><p class="ql-block"> 同样是丫鬟,庞春梅“性聪慧,喜谑浪,善应付,生的有几分颜色”,她被西门庆“收用”后,潘金莲就“自此一力抬举她起来,不令她上锅抹灶,只叫她在房中铺床叠被,递茶水,衣服首饰拣心爱的与她”。后来潘金莲和陈经济厮混被她和秋菊先后撞上,两人态度迥然不同,秋菊选择了揭发,春梅却应邀参加了“三P”。和上司沆瀣一气的大有人在,据说和领导一起做一百件好事不如干一件坏事。但既然是做坏事,就须风险共担,果然潘金莲和陈经济奸情败露,吴月娘第一个把春梅赶了出去。</p><p class="ql-block"> 小玉是“领导身边的人”,是秋菊告状绕不过去的门坎。小玉阻拦甚至出卖秋菊,除了她和春梅的关系外,是她的价值观。她骂秋菊:"张眼露睛奴才,又来葬送主子。俺奶奶梳头哩,还不快走哩!”可见小玉是主张“为尊者讳”的。</p><p class="ql-block"> 吴月娘身为一家之主,当秋菊千难万难终于直接找到她告状时,她竟骂秋菊是“贼葬弄主子的奴才!” “传出去,知道的是你这奴才们葬送主子;不知道的,只说西门庆平昔要的人强占多了,人死了多少时儿,老婆们一个个都弄的七颠八倒。恰似我的这孩子,也有些甚根儿不正一般”,还要打秋菊,“唬的秋菊往前边疾走如飞,再不敢来后边说去了。”吴月娘虽然考虑的更多一些,她不仅顾虑西门大院的名声,还有自己甚至自己的孩子,但一切都在“为尊者讳”,“尊尊相隐”的遮羞布之下。</p><p class="ql-block"> 西门庆和潘金莲由于自己的淫荡,更是主张“讳”与“隐”,他们在为自己“讳”为自己“隐”。第七十六回,西门庆在家卖弄他经办的丈母娘和女婿奸情案,两人因使女告发被判绞罪,潘金莲在旁插嘴说:“要着我,把学舌的奴才打的烂糟糟的,问她个死罪也不多。你穿着青衣抱黑柱,一句话就把主子弄了。”西门庆回说:“也吃我把奴才拶了几拶子好的。为你这奴才,一时小节不完,丧了两个人性命。”西门庆说的再明白不过了。</p><p class="ql-block"> 时代不同了。两个“执拗”的秋菊虽然都不再逆来顺受,都选择了“告发”,但《金瓶梅》中的秋菊是一种个人恩怨报复,而《打官司》的秋菊却是一种权利平等的追求,它体现了这个时代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两个人不可同日而语。但愿这样的“告发”越来越少,一是底层小人物的悲惨命运越来越少;二是为个人恩怨而泄私愤的行为越来越少。只能是“愿望”,因为对泄私愤式的告发是摆不上桌面去谴责的。当一个社会连个体的基本生存尊严都无法保障时,公心与私怨的界限早已被权力碾压殆尽,哪怕在“告发”中掺杂再多的私人恩怨,也是无法在明面上被社会苛责的。</p><p class="ql-block"> 替这种行为说话的人不在少数。“我想秋菊的单纯的心理,如果说不由于金莲的打骂,不由于春梅的欺凌,在她眼睛里睡在金莲床铺上的,和春梅勾通的,管他是西门庆,还是陈敬济,其实还不是一样吗?然而,怨毒人人之深,仇恨对己之切,在棍子临头耳光指头的交迫之下,心里不思报复者,那她才是真正的蠢丫头哩。在手无丝毫力量,任人宰割的生活团围中,又当封建禁锢的西门府上,她切齿于金莲春梅,除掘其隐私,以求一快之外,还有别的办法可图吗?不过,话又说回来了,问题不在于秋菊,而在于金莲春梅,她们之与秋菊虽地位宠辱之不同,但都是被践踏的人,谁叫她们不懂得秋菊,且从而迫害之,遂至自食其果哩。”(孟超《&lt;金瓶梅&gt;人物》)</p><p class="ql-block"> 潘金莲被秋菊告发,咎由自取;同理,无论什么人被人告发,也自有它的理由,也不要怨天尤人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