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进一步弘扬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社会氛围,八一建军节前夕,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关爱协会班子成员或冒着炎炎夏日,或踩着台风带来的倾盆大雨,积极开展了一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送到退役老干部、“两参”人员、身患重病的退役老兵以及消防指战员的心坎上。</p> <p class="ql-block"><b> 一、致敬退役老干部,铭记峥嵘岁月</b></p><p class="ql-block"> 协会班子成员首先来到退役老干部家中,为他们送上鲜花、慰问品以及节日的祝福。每到一处,工作人员都与退役老干部亲切交谈,仔细询问他们的身体状况和生活情况,认真倾听他们讲述当年的战斗故事和峥嵘岁月。这些退役老干部们曾为国家的独立、民族的解放和军队的建设事业奉献了青春和热血,他们的英勇事迹和崇高精神是宝贵的精神财富。</p><p class="ql-block"> 老干部表示,看到现在国家繁荣昌盛,人民生活幸福,感到无比欣慰。感谢党和政府一直以来对我们的关心和照顾。”协会慰问组表示,退役老干部是国家的功臣,他们的奉献和牺牲值得永远铭记,协会将继续关心他们的生活,尽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p> <p class="ql-block"> <b>二、关怀“两参”人员,彰显尊崇关爱</b></p><p class="ql-block"> “两参”人员,即参战退役人员和参加核试验退役人员,他们为国防事业和国家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协会走访慰问了一位“两参”人员,详细了解他们在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并为他们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p><p class="ql-block"> 在与“两参”人员的交流中,协会班子成员对他们为国家和人民所做出的贡献表示崇高敬意。一位参加过“核试”的“两参”人员激动地说:“当年参加核试验,为了强大的国防建设,克服了种种艰难险阻。如今,党和社会没有忘记我们,这份关怀让我心里暖乎乎的。”协会慰问组鼓励他们保持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并表示将持续关注他们的生活状况,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p> <p class="ql-block"> <b>三、探望重病退役老兵,传递温暖力量</b></p><p class="ql-block"> 对于身患重病的退役老兵,协会更是给予了特别的关注。每年重要节日,班子成员都会带着慰问品、慰问金和深情的问候,来到他们的病床前,了解他们的病情和治疗情况,鼓励他们树立信心,积极配合治疗,早日战胜病魔。</p><p class="ql-block"> 一位身患重病的退役军人在病床上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感激地说:“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党和政府没有抛弃我,协会的同志们还来看望我,给我带来了温暖和希望。我一定会坚强地与病魔作斗争。”协会慰问组表示,将协调各方资源,为重病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和生活帮助,让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p> <p class="ql-block"> <b>四、慰问消防指战员,共筑安全防线</b></p><p class="ql-block"> 为了表达对消防指战员的敬意和感谢,协会慰问组还深入平潭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走访慰问了消防指战员,为消防指战员送上慰问品,并参观了消防营地,了解他们的日常训练和生活情况。</p><p class="ql-block"> 在座谈会上,协会丁恒会长对消防指战员们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他说:“你们总是在最危险的时刻冲锋在前,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付出了巨大努力。你们是新时代最可爱的人,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尊敬和学习。”消防指战员们纷纷表示,将继续发扬军人的优良传统,忠诚履行职责,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的安全稳定保驾护航。</p> <p class="ql-block"> 此次八一建军节前夕的走访慰问活动,不仅让退役老干部、“两参”人员、身患重病的退役老兵和消防指战员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也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拥军优属意识。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关爱协会会长丁恒表示,将继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持续开展关爱退役军人的各项活动,进一步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平潭实践中贡献力量。</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信息来源:</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平潭综合实验区退役军人关爱协会</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供 图:</b><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薛来忠</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撰 稿:</b><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刘常云</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校 对:</b><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曾华龙</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审 核:</b><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薛来忠</span></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准 发:</b><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丁 恒</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