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时未如实告知,理赔时遇纠纷”

初心不忘

<p class="ql-block">  2024年10月,客户张先生在公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20万元。投保时,销售人员详细询问了张先生的健康状况,但张先生因担心被拒保,隐瞒了自己曾因高血压住院治疗的情况。 </p> <p class="ql-block">  2025年6月,张先生因突发脑梗住院治疗,出院后向公司申请理赔。公司在接到理赔申请后,按照流程展开调查,发现张先生在投保前曾有高血压病史,并多次就医,但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保险合同约定,投保人应如实告知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或拒赔。公司最终做出“解除合同,不予赔付”的决定。 </p> <p class="ql-block">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保障,但前提是双方遵循诚信原则。中国人寿定陶公司始终秉持“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实告知,安心投保,才能让保险真正发挥保障作用!</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