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书桓及其经理潘鹏飞以出版为诱饵,屡屡违约拒不退款的卑劣行径

南沙潮

<p class="ql-block">  本人要出书,北京书桓王编辑不断打来电话,要签协议;还发送该公司各类证书,以示正宗;承诺一大堆,把自己说得花好稻好。</p><p class="ql-block"> 诚意十足,毕竟有北京这块金字招牌,我动心了,于2023年11月6日与其签订协议,支付一半款子14400元。</p><p class="ql-block"> 到了2024年5月27日,对接人——该公司的李编辑通知我:</p><p class="ql-block"> “吴老师,南沙潮的三审已经通过了,总编室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作品再三肯定,发行前景广阔。”</p><p class="ql-block"> 还附上总编室的评语,要我支付另一半款项。说:</p><p class="ql-block"> “您这边办理好款项,最迟两个月就可以帮您完成出版了。”</p><p class="ql-block"> 相关文件见下图:</p> <p class="ql-block">  到了这个份上,出版应该是铁板钉钉了。按照约定,我于次日支付了另一半款子14400元。</p><p class="ql-block"> 协议还约定,乙方应于出版社定稿后 4-6 个月完成代理作品在出版社出版。</p><p class="ql-block"> 中间,稿件有个别更动。李编辑说:</p><p class="ql-block"> “个别更动,没有大问题,不需送出版社再审。”</p><p class="ql-block"> 4-6个月后,没有动静。催得急了,与我新对接的付主任竟然说:</p><p class="ql-block"> “你要报警,现在就可以去,我们不拦着你,派出所就在我们楼下。”</p><p class="ql-block"> 嚣张至极,好像派出所是她家开的。</p><p class="ql-block"> 这证明,该公司的承诺是虚假的。</p><p class="ql-block"> 2024年7月24日,该公司经理潘鹏飞亲自与我联系,承诺二个星期内下书号(有电话录音)。可是,一年过去了,依然不见水花。显然,潘鹏飞虚假承诺。之后,类似的承诺不断重现。</p><p class="ql-block"> 协议到期,我要终止。潘鹏飞一拖再拖,不肯退款,诱导我分别于2024年11月14日、2025年3月14日、2025年5月26日与该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算上第一份协议,共四份。每次签订前,潘鹏飞都是信誓旦旦,甚至说再办不成,提头来见,云云。在第三份协议上,有一条,若完不成,该公司赔偿一万元。结果呢,无一例外被放了鸽子。过程中,或是态度粗暴,或是置之不理,与开始时形成巨大反差。</p><p class="ql-block"> 这回,又落空,将近19个月白白浪费了,我实在忍无可忍,本次协议到期,我声明解除协议,要求他退款,表示再无回旋余地。他百般推托,借口财政困难,拒不退款。我告诉他:你是违约方,我是守约方;你单方面的原因不是违约和不退款的理由。他根本听不进,末了,竟然睁着眼睛说瞎话:</p><p class="ql-block"> “协议逾期,经过上次沟通确定继续出,是不是你说的?”</p><p class="ql-block"> 完全无视约定是一至二个月内(于7月26日到期)的约定。事实上,期间我催了他好几回,提醒离约定日期还剩多少天。有微信截图为证:</p> <p class="ql-block">  我说,你这么搞,我要报警的。他理直气壮:你让警察来找我,我会跟他们解释的。意思他没错,一副我是无赖我怕谁的嘴脸。</p><p class="ql-block"> 需要重点指出的,去年5月27日的所谓稿件审核通知(三审通过通知书)和总编室评语大有问题。因为:既然出版社收了该公司的钱,三审通过,且“ 总编室给予了高度评价,对作品再三肯定,”那么没有理由不下书号。而且,“总编室评语”有明显的AI痕迹,对方也没有提供是哪个出版社、哪个总编室的信息。</p><p class="ql-block"> 综合上述种种,到现在的拒不退款,我怀疑,“总编室评语和三审通过通知书”是虚构的。若果真如此,他是虚构事实诱导我打款,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p><p class="ql-block"> 对于之前的一系列行为,他振振有词:我这是违约,不是犯罪。在此心理驱使下,坑害作者,肆无忌惮,可恶可恨。这个情况,网上有关于书桓公司和他本人的帖子,恶评如潮,可作注解。</p><p class="ql-block"> 请大家评评理,这样的人品极差的骗子该不该接受法律制裁?</p> <p class="ql-block">今天的对话,潘鹏飞是什么嘴脸。</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