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电气设备上工作时,应执行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p><p class="ql-block"> 电气工作票可分为第一种工作票和第二种工作票。 </p><p class="ql-block"> 第一种工作票适用于高压设备需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做安全措施的作业。 </p><p class="ql-block"> 第二种工作票适用于无需停电的低压设备或二次回路作业,如配电盘检修、带电测量等。 </p><p class="ql-block">现介绍发电厂/变电站电气第一种工作票。</p> <p class="ql-block"> 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说明 工作票一般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签发人填写),工作负责人收到工作任务后,现场勘察所需的安全措施,并选定合适的工作票(一种票/二种票)填写。 </p><p class="ql-block"> 填写说明:(上图第一种工作票为例) ①变电站名称:应填调度规范命名(如35kV云峰变电站)。工作票编号:应提前编好或由工作许可人(或运行人员)填写。 </p><p class="ql-block">②工作负责人填写第一种工作票的1~5项。第6项的左上部分安全措施由工作负责人填写,第6项的“已执行”栏和接地线编号,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工作票填写一式两份。 </p><p class="ql-block">③工作票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完1~5项和第6项左上部分的安全措施后,将工作票交工作票签发人审核,工作票签发人应填写停电检修设备上下左右相邻第一个有误触可能的带电部分和注意事项到“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栏,审核后签字确认,表示工作票已签发。 </p><p class="ql-block">④第7项“收到工作票时间”:在工作票签发审核签字后,工作许可人收到纸质工作票时立刻填写当前时间,表示该工作票已审核完并已由工作许可人在当前时间接收。(工作票已由签发环节转入许可环节) </p><p class="ql-block">⑤布置安全措施:工作许可人在写完“工作票收到时间”后,应该按调度要求或计划停电时间(或领导批准时间),到工作现场倒闸操作停电并布置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根据签发人所填的“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或注意事项”补充相应的安全措施到“补充工作地点保留带电部分和安全措施”栏,并在第⑥项“已执行”打勾确认。</p><p class="ql-block">⑥工作许可:第8项,工作许可人在布置完所有安全措施后,会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检查时在“已执行”栏再次签字确认。工作许可人必须证明现场检修设备确已无电,并指明现场带电设备的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工作许可人检查工作票1~7项完整性并填写许可开工时间,确认无误后双方签字。 </p><p class="ql-block">⑦第9项安全交底:由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安全交底。即工作负责人向全体工作人员宣读工作任务、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存在的隐患和安全措施、正确使用劳保用品等。全体工作人员签字确认表示已知晓。到许可开工时间后方可开工。 </p><p class="ql-block">⑧第10项工作负责人变动、第11项工作票延期、第12项每日开工和收工时间、第15项备注:必须遵守安规并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如没有变动和延期则必须在该填写栏划“/”,不得填“无”,也不能空白不填。 </p><p class="ql-block">⑨工作终结:工作全程由工作负责人(或专职监护人)监护,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工作结束后,由工作负责人组织清理现场工具,把现场恢复到开工前的状态,由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签字确认,表示现场工作结束。 </p><p class="ql-block">(注意:工作全程,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组成员都不得动任何安全措施,安全措施布置和拆除只能由工作许可人进行) </p><p class="ql-block">⑩工作票终结:由工作许可人拆除所有安全措施,核对装、拆接地线的组数和编号,并详细彻底检查现场和检修设备内是否有遗漏物,检查完毕签字确认,表示工作票终结。</p> <p class="ql-block">《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对工作票的规定:</p><p class="ql-block"> 一、工作票的填写</p><p class="ql-block">1.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一式两份,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p><p class="ql-block">2.用计算机生成或打印的工作票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由工作票签发人审核无误,手工或电子签名后方可执行。</p><p class="ql-block">3.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以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p><p class="ql-block">4.一张工作票中,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三者不得互相兼任。</p><p class="ql-block"> 二、工作票的签发</p><p class="ql-block">1.工作票由设备运行单位签发,也可由经设备运行单位审核合格且经批准的修试及基建单位签发。</p><p class="ql-block">2.修试及基建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有关设备运行单位备案。3.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p><p class="ql-block">4.承发包工程中,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形式。签发工作票时,双方工作票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本规程工作票签发人相应的安全责任。</p><p class="ql-block"> 三、总分式工作票的签发</p><p class="ql-block">1.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工作票和分工作票。</p><p class="ql-block">2.总、分工作票应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p><p class="ql-block">3.总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上所列的安全措施。</p><p class="ql-block">4.几个班同时进行工作时,总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不必填写全部工作人员姓名。分工作票上要填写工作班人员姓名。</p><p class="ql-block">5.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p><p class="ql-block">6.分工作票应一式两份,由总工作票负责人和分工作票负责人分别收执。</p><p class="ql-block">7.分工作票的许可和终结,由分工作票负责人与总工作票负责人办理。分工作票必须在总工作票许可后才可许可;总工作票必须在所有分工作票终结后才可终结。</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