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税收问题是共同基金业的害群之马。基金持有人是用基金的收入分红和资本利得分配来支付税收的。</p><p class="ql-block">自从1924年第一只共同基金建立以来,事实上,基金业一直忽略了税收问题。确实,几十年来投资者在基于总回报的同时,也同样在基于“寻求更多的收益”来购买基金。</p><p class="ql-block">但是,其他60%基金资产的所有者却难以享有由于忽略税收而带来的奢侈。</p><p class="ql-block">投资组合经理、基金发起人、基金发行人都知道,基金对税收问题即便是有考虑,也并没有给予太多注意。</p><p class="ql-block">基金管理没有考虑税收。给定期望水平的换手率,基金很可能以每年都应税资本利得的形式,实现并分配很大一部分的资本回报。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可能以短期收益的形式实现,并会承担足额的所得税率。</p><p class="ql-block">之所以没有找到适合方法对以上税收事实在招募说明书中进行披露,看起来只有两个原因:一是基金公司的“漫不经心”,二是它们认为投资者注意到超额税收会对回报产生负面影响,也会有损基金的营销效果。无论哪种原因,我相信如上的引文如果不是开篇之词的话,都应该作为一个显著的部分出现在招募说明书关于税收的信息披露中。完全的信息披露必须提上议事日程。</p><p class="ql-block">快速实现基金资本利得带来了严重的问题,投资者几乎必须立即为此支付税收。然而,递延的资本利得税的巨大价值却几乎被完全忽略了。简单地说:如果贷款的期限和递延的年数一样,一项递延的税收在功能上就等价于一笔来自美国财政部的无息贷款。</p><p class="ql-block">非常有侼常理的是,在某种意义上,税收对收入分配的影响竟然是有益的。在基金荒谬的世界里,费率越高,总收入的税收效应就越明显。</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