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是如何弄丢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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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1949年刚解放时,轰轰烈烈的土改运动,让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实现了千百年来“耕者有其田”的梦想。可5-6年后,1954-1955年,这刚到手的土地又丢了,农民只能“按劳分配”,即靠出卖劳动力获得生源来源。</p><p class="ql-block"> 分析这5-6年来的变化脉络,了解农民煮熟的鸭子飞了,到手的土地弄丢了,十分有趣,也很有意义。</p><p class="ql-block"> 解放初期,中国农村大致经历了这样几个阶段:土地改革,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下面分别考察这个几个阶段农民是怎样一步步弄丢了心爱的视如生命的土地。</p><p class="ql-block"> 土改时期:打破了封建剥削制度,农民从地主阶级手中获得了土地。土地是农民生活来源。</p><p class="ql-block"> 互助组时期:土地为农民所有,土地的产出是农民生活来源。</p><p class="ql-block"> 但这时候出现了一个问题,就是土地经营需要与之匹配的其他生产资料(种子/肥料/农具/牲畜等)和劳动力。以前是地主经营时,以土地为中心的生产资料生态环境已经形成,所以能够正常运转,但土地规模变小以后,不但边际成本高,而且好多生产资料缺乏,于是出现农具互相借用,劳动力换工,这就产生了自发的互助组。</p><p class="ql-block"> 互助组除了这样自发的以外,还有政府的引导。政府为什么要引导呢?因为当时农村已经出现部分农民因经营不善/病灾/劳动力向城里转移而引发的土地买卖。如果不加以制止,就会出现历朝历代“均田地”以后的土地集中,乃至于土地兼并,又重新塑造了地主剥削阶级。</p><p class="ql-block"> 初级社时期:以合作社的形式把千千万万个小规模经营者组织在一起,既防止了一部分农民的破产而生活无着落,又能阻止土地向少数人手里集中,从而改变基层社会架构而对上层制度的冲击。这时期的分配形式是土地(还有农具/牲畜等别的生产资料)分红+劳动力工分分红,大约比例是4:6。也就是说,这时候农民收入来源一是土地,一是劳动力。所以初级社也称为半社会主义。</p><p class="ql-block"> 高级社时期:这时期土地已经为集体所有,不参与分红,农业成果分配方式就是“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分配方式。至此,农民的土地完成了得而复失的全过程。</p><p class="ql-block"> 不过有个问题很值得研究,就是在农村无论是高级合作社时还是后来的人民公社时期,没有劳动能力的老人/小孩/病人,他们也能分得粮食,所谓劳三人七模式,算不算土地分红呢?还是社会保障体系下移呢?即应该由政府承当的社会基本保险由农村基层组织来承当。</p><p class="ql-block"> 但无论怎么说,土地集体所有以后,农民失去了土地的所有权,农民(农户家庭)失去了对土地的支配权。直至衍变到现在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归实际经营者的三权分立,农民只有承包权和经营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