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永丰学校2025年秋季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划片招生简章

追光

<p class="ql-block">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和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琼教基(2025)22号)和定安县教育局关于《定安县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的通知{定教[2025]5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切实保障我校区域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确保我校 2025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p> 一、招生对象 <p class="ql-block">  1.小学:符合以下村委会或自然村的适龄儿童(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下同)的儿童(以户口本为准)。</p><p class="ql-block">2.初中:本学校所属乡镇户籍或具有不动产条件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以及务工人员随迀子女。</p> 二、招生计划 <p class="ql-block">  2025年秋季全校一年级新生计划招生45人。七年级新生计划招生45人。</p> 三、招生片区 <p class="ql-block">定安县永丰学校的招生范围(本辖区的适龄儿童小学、初中):永丰村委会、里变村委会、东埇村委会、佳龙村委会、石井村委会户籍的适龄儿童</p><p class="ql-block"><br></p> 四、入学所需材料 <p class="ql-block">  1.永丰辖区户籍居民子女(以现居住地为准,下同)(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薄》(户主页和学生页,下同);(2)合法稳定住所材料(自有住房居住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合法证明;租房居住提供县房产中心制发的《定安房屋租赁备案证明》)</p><p class="ql-block"> 2.在定安县具有不动产条件居民子女(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薄》;(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中心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合法证明;(3)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海南省居住证》(非本县户籍者提供)【居住的村委会提供】。</p><p class="ql-block"> 3.务工人员子女:(1)父、母及适龄儿童少年的《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复印件;(2)监护人及入学新生的《海南省居住证》(非本县户籍者提供)【居住的村委会提供】。(3)合法稳定住所材料(提供县房产中心制发的《定安房屋租赁备案证明》);(4)监护人务工证明(劳动合同,且目前仍在务工);或者监护人的营业执照证明(已营业,且目前仍在经营)</p> 五、报名程序 <p class="ql-block">  1.线上报名时间:7月17日9时至7月27日17时。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本县学校均须在规定时间通过登录“海易办APP”或“海易办微信小程序”,进入服务专区,选择教育入学一件事专题页,找到定安县专区,选择定安县永丰学校入学服务,如实登记入学信息,同时将户籍、住房等入学所需材料拍照并清晰上传。7月27日17时,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可修改。(温馨提示:7月25—27日在定安县永丰学校教务处有工作人员教家长使用APP报名。)错过登记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于8月1日至3日登陆“海易办APP”或“海易办微信小程序”申请平台进行补登记,由县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p><p class="ql-block"> 2.入学审核:7月28日至8月3日。学校采取线上审核和线上复核两种形式进行入学信息审核。家长可在“海易办 APP”或“海易办微信小程序”申请平台申请记录中查看审核结果。(1)线上审核:7月28日至7月31日。网上申请信息将与海南省大数据进行比对核验,学校进行审核(审核时,本地村委会户籍的优先通过,再根据学位考虑其他户籍地的审核)。主要比对核验户籍、居住证,不动产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信息。(2)线上复核:8月1日至8月3日。学校联合其他部门通过大数据对实际居住情况进行核查。对线上审核未通过或有需要进一步核查的,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学校会主动告知监护人需要补充的入学相关材料,监护人对补充材料拍照并上传到报名平台;确实只能通过线下提交核验的,可以到学校补交相关材料进行核验。学校根据线上审核及复核情况在平台上作出审核意见。审核不通过的,学校要告知申请人回户籍所在地入学或选择民办学校就读。</p><p class="ql-block"> 3.学校公示新生名单8月4日至8月8日。学校分批次公示新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地点:学校大门口。</p><p class="ql-block"> 线上申报不成功的,线下报名时间8月25、26日。</p><p class="ql-block"> 4.录补报名时间:2025年8月25日学校为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对到校报到新生建立学籍。不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入学资格。 </p> 六、有关说明 <p class="ql-block">  1.学校将严格按照定安县教育局的招生方案,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全面实施阳光招生。</p><p class="ql-block"> 2.不动产证、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其房屋用途须为住宅。写字楼、商铺等非住宅房产均不作为入学依据。</p><p class="ql-block"> 3.学校招生负责人:</p><p class="ql-block"> 吴瑶杏 13698918682</p><p class="ql-block"> 何子良 13876870355</p><p class="ql-block"> 莫运福 138 7612 3922</p><p class="ql-block"> 莫斐琪 180 8981 9401</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定安县永丰学校</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right;">2025年7月12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