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对遗嘱的误解怎么处理</p><p class="ql-block"> 作者:王晓庭</p><p class="ql-block"> 立遗嘱时,不是马上就告诉相对人,你把遗产让谁继承?因此,法律叫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p><p class="ql-block"> 什么叫意思表示?就是你主观上想表达一个什么内容。这个内容必须反映你内心的真实想法。</p><p class="ql-block"> 这样的效果法律叫:无相对人的意思主义。</p><p class="ql-block"> 举例:</p><p class="ql-block"> 老张婚内有一儿一女,临终前立了一个遗嘱,自己的遗产全部由儿子继承。</p><p class="ql-block"> 但老张婚内出轨,一夜情后,致李女士怀孕生下一子,老张临终之前都不知道还有这个儿子。</p><p class="ql-block"> 一日,老张去世,李女士领着这个儿子要继承老张的遗产。理由:老张的遗嘱写的非常清楚,其遗产由儿子继承。</p><p class="ql-block"> 此时,婚内的儿子就和婚外的儿子发生冲突,婚外的儿子一纸告状信,将婚内儿子告上法庭,要求按遗嘱平均继承。</p><p class="ql-block"> 问:法院如何判决?对老张的遗嘱作何解释?</p><p class="ql-block"> 答:由婚内儿子继承。</p><p class="ql-block"> 理由:</p><p class="ql-block"> 按民法典142条第二款规定,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解释,不能完全拘泥于所使用的词句,而应当结合相关条款、行为的性质和目的、习惯以及诚信原则,确定行为人的真实意思。</p><p class="ql-block"> 1、老张立遗嘱,按民法理论叫: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p><p class="ql-block"> 2、这里的表示叫意思主义。就是当时老张的真实意思是什么?当时老张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个儿子的存在,能说他立遗嘱时,还想着婚外的儿子吗?</p><p class="ql-block"> 3、不能拘泥于词句,要结合性质目的、诚信原则。</p><p class="ql-block"> 这就是民法的理论,在做广告、在做捐助等民事活动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