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源县清源中学分校2025年招生简章

云淡风轻近午天

<p class="ql-block">  渭源县清源中学分校坐落于清源镇上磨村,左依君山,右临渭水,交通便利,环境优美。2024年7月建成使用,占地48亩,设36班可容纳1800人。配备市内一流的数字化实验室、录播教室、智慧操场、创客空间、VR教室、机器人等设备。学校多次承办市县创客比赛,2024年学生斩获世界人形机器人项目大赛冠军,师生在各级科创赛事中屡获佳绩,被命名为县级科学教育基地,科学教育特色明显。学校以“尚真”文化为统领,践行“快乐每一天,充实每一天”为办学理念,秉持“笃信好学、慎思力行”校训,坚持五育并举,开设多彩社团,致力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少年,教育教学质量位于全县前列。</p> 一、招生计划及对象 <p class="ql-block">  1.招生计划:2025年秋季清源中学分校计划招生360名,每班45人,共8个班。</p><p class="ql-block"> 2.招生对象:在清源中学分校片区之内, 2025届我县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需回户籍所在地升学的本县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政策要求的非本县户籍工作随从(务工随迁、经商)子女小学毕业生。</p> 二、招生原则 <p class="ql-block">  1.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p><p class="ql-block"> 2.坚持全纳平等。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招生时重点关注残疾儿童、特困家庭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的入学情况。</p><p class="ql-block"> 3.坚持公正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向社会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p> 三、户籍要求 <p class="ql-block">  片区内户籍必须是2025年1月1日后无变动的。</p> 四、招生范围 <p class="ql-block">  老君山以北,特教学校以东,首阳路以南,经庆坪路,沿北环路广电局家属楼和幸福里段,经中街路北段,沿新街路、君山路至渭河观景桥,沿渭河南路、学府路、清源路至西三路交叉口(药材市场口公交站)向南延伸至老君山以西的县城区规划范围区域。包含的主要小区和居民家属楼有:金房公馆、渭河新城、雍和府、地毯厂家属楼、渭水润园、昕陇家苑、野狼河湾、新兴宾馆、旧电力公司家属楼、渭水家园、国税局家属楼、地税家属楼、电力公司新家属楼、公路段家属楼、县乡站家属楼、颐榭园、庆坪路小区、众智家园(庆坪路东区部分)、平桥路小区、粮贸A栋、粮贸D栋、粮食局家属楼、粮管所家属楼、三角市场、建筑公司家属楼、万家福、五金公司家属楼、工商局家属楼、电影院家属楼、渭宝雅苑、百货公司家属楼、商业局家属楼、兴陇智苑、邮电局家属楼(移动公司院内)、印刷厂小区、旧铁器社家属楼、新华书店家属楼、旧工行家属楼、瑞德丽家属楼、旧检察院家属楼、新邮政家属楼(邮政局院内)、信用社家属楼等。</p> 五、招生程序 <p class="ql-block">  (一)报名流程</p><p class="ql-block"> 1.预报名时间。7月7日-7月8日,在清源中学分校一楼德育活动室报名,初审材料。</p><p class="ql-block"> 材料要求:</p><p class="ql-block"> (1)将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装入档案袋内,档案袋封面上写清学生姓名、家长电话、佐证材料清单、毕业学校。</p><p class="ql-block"> (2)复印件规格均为A4纸。(户口簿复印件格式:正面户主页上学生页下;反面父亲页上、母亲页下)。</p><p class="ql-block"> 2.材料审核(复审)。7月14日—7月18日,由学校、县教育局会同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等相关部门统一联审。</p><p class="ql-block"> 3.公布审核结果。7月20日学校在校门口公示审核通过学生名单。</p><p class="ql-block"> 4.注册入学。时间:8月25日(共1天)(审核通过的学生到校注册入学)。</p><p class="ql-block"> (二)报名条件</p><p class="ql-block"> A类:优先招收“有房有户”适龄儿童。即在划定的招生片区内有常住户籍及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 </p><p class="ql-block"> B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即户籍不在片区范围内,但在片区内有固定住所(房产)或购买商品房的,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六年级毕业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固定住所居住证明。</p><p class="ql-block"> C类:“机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工作随从” 适龄儿童。即在确定的招生片区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子女,需提供家长工作调动(分配)文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按片区内学生接收。</p><p class="ql-block"> D类:“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根据《司法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安机关实行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的通知》(司办通〔2020〕32号)《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甘肃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政联〔2012〕84号)《甘肃省应急管理厅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的通知》(甘应急人事〔2019〕41号)《定西市教育系统支持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区学校建设及学生入学(园)工作实施细则》(定教计函〔2023〕1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由县教育局根据家长意愿统筹安排学校,无条件接收。需提供的相关材料由县公安局、人武部、消防救援队于当年7月25日前以正式函件提交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不单独接纳其他任何单位的函件和个人申请。学校根据教育局批复或证明无条件接收。</p><p class="ql-block"> E类:“多子女家庭”适龄儿童。同父或同母多子女家庭中已有适龄儿童在片区内就读的,为方便家长接送,经学校核实后视学位情况予以优先解决。</p><p class="ql-block"> F类:随迁子女。无固定住所(租房或已购房但工程尚未完工交付)的六年级城区毕业生学生按F1-F4类的空余学位顺序进行接收,因学位已满无法接收时,由教育局统一调配。需提供营业执照及务工证明;或购房(租房)合同(购房或租房需在划定的片区内)及务工证明。</p><p class="ql-block"> F1类:在片区内有租房的清源一小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F2类:在片区内有营业执照的城区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F3类:在片区类有廉租房的城区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F4类:在片区内有租房的城区毕业生。</p><p class="ql-block"> 申请转入我校八年级的学生(包括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家长于7月7日--7月12日带齐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务工证明、购房或租房合同)到我校办公室登记(张老师15379119906),学校汇总后于7月13日上报教育局招办审核,7月19日由县教育局招办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配。</p><p class="ql-block"> 各乡镇申请升入我校的七年级新生(包括外省、外市、外县户籍的随迁子女),在我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于7月20日在学校办公室登记(张老师15379119906),学校汇总后于7月21日上报县教育局招考办审核,7月24日由县教育局招考办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调配。</p><p class="ql-block"> G类:特殊适龄儿童。个别特殊困难情况的学生(孤儿、家庭重大伤亡变故等),监护人在招生片区内,先由乡镇、村社出具证明,加盖公章并由教育局调查核实后按监护人的申请统筹安排在我校的,无条件接收。</p><p class="ql-block"> (三)招生顺序学校按招生条件中(A、B、C、D、E、F1-F4)的顺序对各类学生进行审核录取,并根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别学生进行排序,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学生全部录取,则按排序情况依次录取。</p> 六、其他注意事项 <p class="ql-block">  1.学校将严格按此安排意见有序开展就近入学工作,不招超规定范围和规定班额的七年级新生。凡未经渭源县教育局及学校批准擅自变更招生范围和班额的责任人员,将按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 </p><p class="ql-block"> 2.家长如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招生秩序。</p><p class="ql-block"> 3.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按照学校公布的时间节点提供材料或办理相关手续。 </p><p class="ql-block"> 4.学校设立咨询电话,欢迎家长来电咨询,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咨询电话: 15379119906(张老师) 13830273068(谢老师)</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渭源县清源中学分校 </p><p class="ql-block"> 2025年7月5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