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今天是周六,收到“高温黄色预警”的短信息,把脑袋伸出窗外瞄一眼,树梢纹丝不动,不敢出门。随即打开电脑浏览一下新闻,映入眼帘的头条新闻的题目和配发的图片(见下图),立马就电到了我的神经。在我脑海里几十年建立起来的框框,叮当一下就碎了,观念这样东西,必须与时俱进啊!</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美国的贸易战正如火如荼进行中,与好哥们欧盟、日本的谈判进展并不理想。这次欧盟负责贸易和经济安全的要员马罗夫·谢夫乔维奇专程到华盛顿与美国谈判。而美国分管这项工作的商务部长卢特尼克老伙计,眯着那双令人捉摸不透的眼睛,花白的头发和胡须遮挡了他大半张脸,双手一摊,耸耸肩膀,我估计他连“拜拜”的话都没有说,放下国家大事,飘飘然就和家人去意大利度假去了。其随意、洒脱、毫不在乎的样子,除了令人羡慕嫉妒恨以外,多少也难以让人接受和理解。按照常理,欧盟来人谈判与家人度假,应该都是事先有安排的,时间上可以错开,国事和家事不可撞期。一旦撞期,家事服从国事,工作优先,私事服从公事,在我们的传统观念里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吧。</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工作,那时1周工作6天,休息1天。到了80年代,开始了长短周轮休,即1周休1天,隔周休2天。又过了一段时间,取消了长短周,改为每周休息1天半。从21世纪开始,才有了每周5个工作日2天休息的制度。那时过春节才放3天假。一年全部假期加起来也很少天数。看到现在放这么多假期,好羡慕啊。问题是我们那时假期那么少,被占用的频率却非常高,需要加班时,领导只须一句话,假期就被取消了,根本没有补假一说,大家都习惯了。曾在一个单位当领导时,干过最荒唐的事情就是宣布,取消所有法律假期,直到任务目标实现才恢复假期,坚持了整整半年时间,员工被迫服从,没有任何人闹什么情绪一说。试想在这种环境下形成的根深蒂固的观念,哪有什么法律意识,哪有什么人权保障。现在回想起来,那么原始落后,还要冠以革命高调,羞愧。</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前几年有些公司还在暗中搞“996”工作制,要求员工从早上9点工作至晚上9点,每日工作12小时(含1小时休息),每周工作6天,总工时约72小时。结果遭到广泛抵制,国家有关部门出面取缔才终结。社会在进步,公民意识在增长,公民享有的休息权利不容剥夺。从美国商务部长宁要放下国家大事,也要享受个人的休假权利来看,虽然显得很极端,很违和。但骨头里面反映出来的重视人性、维护人权的普世价值,却是可以理解的。一个社会越是包容,越是显示其文明进步。</span></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 今天这则新闻可以读出非常多的信息,容量很大。但我只是从一个很小的角度,读取其中与我观念反差最大的那个认知。人老了,观念形成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改变其实很难。但有些落伍的观念,不改变就等于从个体的角度阻碍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保守观念的个体多了,集中在一起,形成很大的阻力,对社会文明进步是否拖了后腿呢?但愿我的认知是错误的,杞人忧天而已吧。</span></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