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水磨沟区幼儿教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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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class="ql-block">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深入学习和贯彻执行,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规范教育行为、保障儿童权益、促进教育公平;提升幼儿教师专业素养、推动水磨沟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2025年7月1日,水磨沟区教育研究室在乌鲁木齐市第三十幼儿园开展了“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专题培训,辖区60余所幼儿园,130多名教师齐聚一堂,共同学习法律精神、解读核心要点、探讨实践路径,为提升保教质量筑牢法治根基。</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学法知法守初心 保教改革共前行</p> <p class="ql-block">  本次培训特邀请乌鲁木齐妇联幼儿教育集团教育发展部部长、乌鲁木齐市妇联幼儿园园长南春带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解读培训。培训开始,南春园长带领大家系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法律性质与时代意义。通过案例解读,老师们清晰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共同构成了幼儿权益保护的“法律屏障”,而幼儿园作为实施主体,必须将“依法办园、依法执教”贯穿于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p> <p class="ql-block">  南春园长围绕科学开设托育班、杜绝“小学化”倾向、落实游戏基本活动、接纳特殊需求幼儿、保护幼儿权益及教师专业发展等保育教育改革的热点问题,以法律为根本遵循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各园所在实践中要严守法律红线,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要求,将“儿童为本”理念融入日常,通过协同育人提升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p> <p class="ql-block">  培训最后,南春园长结合《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提出工作要求:学前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核心在于“课程质量”与“教师队伍”两大竞争力,以课程与师资的双轮驱动,为幼儿园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动力,培养出更多健康、快乐、全面发展的幼儿。</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法护童年 衔接有度</p> <p class="ql-block">  幼小衔接,作为幼儿成长历程中的关键转折点,其科学推进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进行。乌鲁木齐市第十一幼儿园的保教主任刘乃霞老师以“基于《学前教育法》的科学幼小衔接”为主题进行了微讲座。刘乃霞老师引领教师们深入研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有关幼小衔接的核心条款内容。通过学习,法律的严格约束让教师们深刻领悟到:幼小衔接绝非简单的“知识抢跑”,而应是一个“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自然过渡过程。任何违背幼儿自然成长规律、试图“拔苗助长”的行为,都可能逾越法律的界限,触及红线。</p> <p class="ql-block">  刘乃霞老师重点梳理了身心、生活、学习、社会四方面的入学准备要点,指出幼小衔接应贯穿幼儿园三年,各年龄段侧重不同:小班培养基础习惯,中班侧重语言与前书写准备,大班强化入学适应。刘老师提出需通过幼小联合教研统一教育理念,协同设计过渡课程,同时加强家园共育,引导家长走出“提前学知识”的误区,按年龄段培养孩子能力。在《学前教育法》的护航下,只要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家园协同发力,每个孩子都能平稳、快乐地迈入小学,开启新的成长篇章。</p> <p class="ql-block">  法治护航,幼教扬帆;研思并行,聚力成长。本次“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专题教研,让我们在法律框架下更清晰地把握了学前教育的初心与方向——以“儿童为本”筑牢根基,以规范实践守护幼儿成长。从解读法律条文到落地保育教育,从破解热点难题到凝聚协同共识,每一份思考都源于对幼教事业的赤诚,每一步探索都指向“幼有所育”的美好愿景。未来,愿我们以法为镜、以研为翼,将法律精神融入日常保教的每一个细节,让公平、优质的学前教育阳光,照亮每个孩子的童年!</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编辑:顾玉雪 撒婷</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初审:张丽</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终审:安炳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