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峰书院位于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镇中路。建于清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书院建筑组群由山门、香亭、正殿及奎星楼等组成,占地约650平米。是佛山是内现存较好的一处清代书院建筑群。院内房舍宽敞,环境幽雅,用传统工艺制作的各类建筑木石雕刻用材优质,工艺上乘。是了解清代粤中地区书院建筑的一处珍贵实例。近年经修葺,改作石湾展览馆。现为佛山市文物保护单位。 莲峰书院位于石湾区莲子岗丰宁寺侧,是保存为完好的一间规模较大的古代建筑, 莲峰书院始建于清初,由康熙年间最后一任南海知县宋玮召集七堡士绅捐资修建作为七堡内五十四个村庄子弟的封建科举的教育场所。据《南海显志》记载:“莲峰书院在魁岗堡。石湾园尾莲子岗南麓,康熙五十七年知县宋玮楷大江、大富、魁岗、深村、榕洲、张槎、土炉七堡绅士捐建……”现今保存下来的“书院碑记”亦有记载:“南海大魁之间旧有文武庙,在丰宁古刹之左……因日久栋宇圮颓,召集各乡绅士拟解奚囊,仍其旧而修葺之兼创后坐,大其规模,以广嘤鸣之雅谊,或品商古今,或会课艺文……”莲峰书院历代多有修葺,仅乾隆二十三年各乡士绅就费了七百金,历时三个月进行大规模的修葺。民初废除了科举考试,莲峰书院由于历史上的重要位置,“七堡总局”就设在莲峰书院。七堡所管辖的范围称为“莲华四十六”,后来,连佛山镇亦包括在内,又称为“莲华四十七乡”。 莲峰书院作为一个教育场所,拥有自己的产业,除店铺、田产收入,丰宁寺的收入亦归莲峰书院,光是丰宁的收入每年就近二千元。莲峰书院订有一套严格的制度,《重建莲峰书院题名碑禁例》里面例有十二条禁例,其中提到如“如贪图方便,擅进院内叙欢……如违议罚”。莲峰书院右有丰宁古寺,建醮甚多,一坊一姓之醮不许混扰院内,即合众功果亦不得入院妄作坛场,倘在寺建醮,擅行开门,齐叙议罚缘首。从禁例里面可以看出,莲峰书院不是一般的宇宙之类的公共场所,而是一间森严至尊的地方,由七堡士绅订制的一系列禁例,得到了官府的认可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