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是否都要求备案,何时去备案,去哪个部门备案,需要哪些备案材料,是日常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管理体系审核经常遇到的实际问题。下面根据国家目前的法律法规概括如下。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 一、 哪些应急预案需要备案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是否所有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都需要备案,回答是否定的。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本条第三款又明确: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实施办法应当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即前面所述各企业类型必须备案,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是否备案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也就是企业的行业监管部门决定,有要求则备案,无要求不备案。查找了几个省份的相关文件,一般没有范围更大的备案范围要求。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应急部的上述要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的规定一致。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二、 应急预案何时备案,在哪里备案 <span class="ql-cursor"></span></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依据国务院和应急部令,应急预案的备案时间都是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或公布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并抄送有关部门。但不是所有企业的应急预案备案后都需要抄送有关部门,政府的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中央企业涉及抄送的较多。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向何部门备案?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要求是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分级即分县区级、市地级、省部级,通常是你的企业日常归哪一级监管部门监管、或在哪一级监管部门领取的安全生产许可,你就向属地的哪一级监管部门申请备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按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没有抄送的提法。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对于中央企业,比较复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有规定。最新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24〕5号)第二十六条 (七)中央企业集团总体应急预案报应急管理部备案,抄送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有关专项应急预案向国家突发事件应对牵头部门备案,抄送应急管理部、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等有关单位。中央企业集团所属单位、权属企业的总体应急预案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抄送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专项应急预案按管理权限报所在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抄送应急管理部门和有关企业主管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对央企及油气输送管道、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煤矿企业有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供执行。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三、 应急预案备案需要哪些材料,多久批复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第二十七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同时,第二十八条规定 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b></p><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22px;">目前,各地基本实现了网上备案。通过各地(省市)应急厅局或主管行业部门(如住建厅)门户网站,通过政务服务、行政备案或其他事项路径就可以办理。网页有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环节、审批结果、审批公示等,并有详细的材料名称、来源等具体要求,按提示和程序准备材料、操作即可,可以随时查看备案进度,比较方便。</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