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这生机盎然的夏季,集宁区泉山路小学校园里的花草如云似霞,争奇斗艳,仿佛只为赶赴一场教育盛宴——2025年6月24日上午,我们怀着无比喜悦的心情齐聚泉山路小学,共同见证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集团成员校泉山路小学揭牌仪式,标志着区域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迈入新阶段。 </p><p class="ql-block"> 莅临我校的领导有集宁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古建崇同志、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培宏同志、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集团成员校泉山路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刘志武同志、及泉山路小学师生出席活动,共同见证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时刻。</p> 揭牌,开启新篇 <p class="ql-block"> 仪式现场,助力各分校实现教育教学质量的协同提升,进一步推动教育集团的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形成“一校多区、资源共享、协同发展”的办学格局。 </p> 奏唱国歌
铭记信仰底色 <p class="ql-block"> 伴随着雄壮的国歌,揭牌仪式正式拉开帷幕。全体人员在歌声中感受中华民族日新月异的征途,每个人心中的爱国情怀和民族自豪感油然而生,感悟信仰的力量,办人民满意的教育。</p> 教育局局领导讲话
寄予办学厚望 <p class="ql-block"> 集宁区教育局教育股股长古建崇同志受局领导委托莅临我校,古股长在发言中提到,第二实验小学和泉山路小学结对共建是集团化办学改革的再深化、再拓展,标志着集宁教育在优质均衡道路上又迈出坚实的一步!集团化办学不是简单的“挂牌联盟”,而是要通过机制创新、资源共享、文化共融,实现“1+1>2的聚合效应,并提出三点希望:</p><p class="ql-block"> 一是做优“资源共享”文章。充分发挥品牌优势,管理优势和师资优势,建立集团内课程共建、师资共培、教研共进的常态化机制。</p><p class="ql-block"> 二是做实“特色发展”根基。集团化办学既要“共美”,也要“各美”,泉山路小学要立足原有办学传统,在集团的引领下,培育校园特色课程、打造特色文化,走出一条“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发展之路。</p><p class="ql-block"> 三是做强“示范引领”标杆。希望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在“双减”落地、课后服务、家校协同等领域先行先试,为全区集团化办学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集宁模式”,切实办好家门口的好学校。</p><p class="ql-block"> 最后,古股长说今天的揭牌仪式,承载着区委政府的重托,承载着无数家庭的期盼,更承载着教育人的初心使命,让我们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奋力书写集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p> 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培宏致辞 <p class="ql-block"> 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陈培宏校长在发言中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对教育的关怀和支持,让我们在坚守教育初心,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办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育五育融合的新时代好少年的路上走得坚定而踏实。</p><p class="ql-block"> 肩负责任使命,怀揣殷殷重托。陈校长表示,未来我们将围绕“行知”核心文化,办有品质、有品格、有品牌、有品位的学校。</p> 校长致辞
规划未来愿景 <p class="ql-block"> 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集团成员校泉山路小学党支部书记刘志武校长肯定过去的成绩,规划未来的发展。同时感谢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让我们在坚守教育初心,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致力于办老百姓家门口的好学校,育五育融合的新时代好少年的路上走得坚定而踏实。</p><p class="ql-block">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集团化办学是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集团成员校泉山路小学的成立,是集宁区教育局深化教育改革、优化资源配置的重大决策,更是我们携手共进、共谋发展的崭新起点。</p><p class="ql-block"> 集团校的成立为我们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我们将以此次揭牌为契机,充分发挥集团化办学优势,整合各校优质资源,在课程共建、师资共享、文化共融等方面持续发力。</p> 揭牌启新
奋楫聚力思变 <p class="ql-block"> 教育集团将以此次挂牌为契机,深化课程建设、课堂教学改革及教师专业成长合作,探索集团化办学新模式、新路径,打造具有区域影响力的教育品牌,为区域教育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此次挂牌仪式标志着集宁区第二实验小学集团成员校泉山路小学教育集团正式启航,集团将秉承教育初心,凝聚发展合力,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书写区域教育新篇章而不懈努力,奋力书写新时代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精彩答卷。</p> <p class="ql-block">编辑撰稿:侯晓娟</p><p class="ql-block">初审:史艳玲</p><p class="ql-block">复审:刘海峰</p><p class="ql-block">终审:刘志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