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升龙画论·第二章《意境论》2.10(4)

孙建克

<p class="ql-block"><a href="https://www.meipian.cn/5e6qc6o1" target="_blank">叶升龙画论·第二章《意境论》2.10(3)</a></p><p class="ql-block">【👆】</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font-size:20px;">十、神形问题(4)</b></p><p class="ql-block"> 绘画作品中,神究竟在何方呢?</p><p class="ql-block"> 人唯有两种活动,一是实践,二是理论。绘画艺术则只有两种方法,一是典型论,二是意境论。神就是生活实践中或生活理论中的主体,即人的精神面貌。</p><p class="ql-block"> 艺术作品在典型论中,神则有两个,一个是艺术品中主人公的精神面貌,另一个就是作者通过作品显示出来的精神面貌。如果表现多人的话,那画中就有多个神了。</p><p class="ql-block"> 意境论中,则只有一个神,那就是通过 “托物言志” 的作者的精神面貌。若歌颂或批判的是人也就不只一个神了,若歌颂一批圣贤也就出现多神了。</p><p class="ql-block"> 吴宗熿先生在他的《新美学论纲》中曾指出:“经济学中社会关系同物的结合,跟艺术中艺术形象同物的结合是同类性质的问题,这方面理论上的混乱,已经严重地障碍着对艺术本质的进一步认识和艺术规律的进一步揭示,这绝不是耸人听闻······” [49]</p><p class="ql-block"> 必须澄清所有的误解。语言中的所谓 “神”,除 “神祇” 以外,都是形容词,如 “神妙”、“神奇”、“神秘”,等等。而艺术中的神,一概属于社会的人,绝对没有自然的神。</p> <p class="ql-block"><b>【注】</b></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5px;">[49] 吴宗熿:《新美学论纲》第98页,1985年8月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span><span class="ql-cursor"></span></p> <p class="ql-block">【👇】</p><p class="ql-block"><a href="https://www.meipian.cn/5e8gj6cb" target="_blank">叶升龙画论·第二章《意境论》2.11(1)</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