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幼儿园告知书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为了加强幼儿园内部治安管理,维护幼儿正常的游戏、生活秩序与环境,保障师幼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各类不法侵害行为发生,根据《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告知如下:</p><p class="ql-block">一、严禁携带以下刀具及危险物品进入幼儿园:1.管制刀具:包括匕首、三棱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它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无弹簧但有自锁装置的单刃、双刃刀和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等。2.其他各类非学习工作所需刀具,如水果刀、小剪刀、工艺刀具、尖锐物件、打火机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3.双节棍、钢棍等易造成伤害的危险物品。</p><p class="ql-block">二、不得违反规定,非法持有、携带上述刀具及危险品进入幼儿园。</p><p class="ql-block">三、检查发现幼儿如有随身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品的,由班级老师暂时收管,待与家长沟通后将其物品收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