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二)

景增元的幸福生活

<p class="ql-block">那么,什么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呢?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指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比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后,把同样数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减少了一半。但是,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要把纱织成布,还是要用以前那么多的劳动时间。所以,手工织布工人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生产出来的产品,只相当于半小时的社会劳动的产品量,所以价值自然也就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p><p class="ql-block">因此,含有等量劳动或能在同样劳动时间内生产出来的商品,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一种商品的价值同其他任何一种商品的价值的比例,就是生产前者的必要劳动时间同生产后者的必要劳动时间的比例。也就是所说的,“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只是一定量的凝固的劳动时间。”</p><p class="ql-block">比如,在采矿业中,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开采出更多的金属。因为金刚石在地壳含量稀少,那么要发现金刚石平均花的劳动时间就多,很小一块金刚石就代表很多劳动。也就是说,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种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此物品的价值就越小。反过来说,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种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商品的价值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正比,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比。</p><p class="ql-block">商品是为交换而产生的劳动产品,一切商品都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一个物品可以有使用价值而没有价值。例如,空气、处女地、天然草地或是野生树林等等,它们对人有用,但并不是由于人的劳动而产生的。人类劳动生产的有使用价值的产品,也不一定就是商品。</p><p class="ql-block">比如说,一个人用自己生产的产品来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他生产的就只是使用价值而不是商品。要生产商品,不仅要生产使用价值,而且要为别人生产使用价值,即社会的使用价值。</p><p class="ql-block">最后要说的一点的是,没有任何一个物品可以只拥有价值而不是可使用物品。如果一个物品没有用,那它其中包含的劳动也就没有用,也就不能算作劳动,因此就不形成价值。</p><p class="ql-block">商品的二重性</p><p class="ql-block">商品是一种二重的东西,即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劳动就它表现为价值而论,也不再具有它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所具有的那些特征。商品中包含的劳动的这种二重性,是理解政治经济学的关键。</p><p class="ql-block">我们以1件上衣和10码麻布为例,假定上衣的价值比麻布的价值大一倍,10码麻布=W,那么1件上衣=2W。</p><p class="ql-block">上衣拥有可以满足某种特殊需要的使用价值。要得到上衣这件产品,就需要进行特定种类的生产活动。这种生产活动是由它的目的、操作方式、对象、手段和结果决定的。这种由自己产品的使用价值或者由自己产品是使用价值来表示自己的有用性的劳动,我们称它为有用劳动,又叫具体劳动。上衣和麻布是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同样,决定它们存在的劳动即缝和织,也是不同质的。用于交换的物必须拥有不同质的使用价值,从而形成不同质的有用劳动的产品,否则它们就根本不能作为商品来互相对立。上衣不会与上衣交换,一种使用价值不会与同种的使用价值交换。</p><p class="ql-block">每个商品的使用价值都包含着一定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或有用劳动。各种使用价值如果不包含不同质的有用劳动,就不能作为商品互相对立。对于生产出来的上衣,无论是给顾客穿还是裁缝自己穿,它都是起使用价值的作用。同样,上衣和生产上衣的劳动之间的关系,也并不因为裁缝劳动成为专门职业就有所改变。在有人当裁缝以前,人们已经缝了上千年的衣服。但是,上衣、麻布或是任何一种非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总是必须通过某种专门的、适合于人类特殊需要的、有目的的生产活动创造出来。因此,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有用劳动,它存在于一切社会形态中,是人类生存的基础和条件。</p><p class="ql-block">简言之,每种商品都是自然物质和劳动这两种要素的结合。现在,我们放下作为使用物品的商品,来考察商品价值。</p><p class="ql-block">在前面我们曾假定,1件上衣的价值比10码麻布大一倍,那么就是说,20码麻布就与1件上衣具有同样的价值量。作为价值,上衣和麻布是有相同实体的物,是同种劳动的具体表现。但缝和织是不同质的劳动。在有些社会状态下,同一个人可能会时而缝时而织,所以说,这两种不同的劳动方式只是同一个人的劳动的变化。</p><p class="ql-block">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由于劳动需求方向的改变,总会有部分的人类劳动有时采取缝的形式,又有时会采取织的形式。如果把生产活动的特定性质撇开,也就是把劳动的有用性质抽出去后,生产活动就只剩下一点:它是人类劳动力的耗费。尽管缝和织是不同质的生产活动,但它都是人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只是耗费人类劳动力的两种不同形式。</p><p class="ql-block">一切劳动,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又是人类劳动力在特殊的有一定目的的形式上的耗费。作为具体的有用劳动,它生产使用价值。生产商品的劳动二重性,是商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二因素的根源。</p><p class="ql-block">价值形式和交换价值</p><p class="ql-block">商品是以铁、麻布、小麦等等使用价值或商品体的自然形式出现的。商品之所以能成为商品,是因为它们既是使用物品又是价值承担者。所以,它们表现为商品或具有商品的形式的二重性:自然形式和价值形式。</p><p class="ql-block">但是在这里,我们要指明这种货币形式的起源,就是说,探讨商品价值关系中包含的价值表现。</p><p class="ql-block">最简单的价值关系,就是一个商品同另一个不同种的商品(不管是哪一种商品都一样)的价值关系。因此,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为一个商品提供了最简单的价值表现。</p><p class="ql-block">简单的、个别的、偶然的价值形式</p><p class="ql-block">在最初始阶段,商品交换只是一种个别的行为。因为那个时候,人们只是把偶尔多出的剩余产品拿出来,用以交换自己需要的其他产品。这样,就使得一种商品的价值偶然地表现在另一种商品上。</p><p class="ql-block">我们假设,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值1件上衣,因为一切价值形式的秘密都隐藏在这个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中。因此,我们要分析的这个形式是比较困难的。</p><p class="ql-block">在上面这个关系中,麻布通过上衣表现自己的价值,上衣就成为这种价值表现的材料。那么,前一个商品麻布起主动作用,后一个商品上衣起被动作用。也就是说,前一个商品的价值表现为相对价值,或者说,处于相对价值形式。后一个商品起等价物的作用,或者说,处于等价形式。</p><p class="ql-block">由此,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价值形式和等价形式是同一价值表现的两个要素,它们两者互相依赖、互为条件、不可分离。但同时两者又是同一价值所表现的互相排斥、互相对立的两端(即两极)。这两种形式,总是分别通过价值表现互相发生关系的不同的商品上。</p><p class="ql-block">在这里,麻布不能用来表现麻布的价值。也就是说20码麻布=20码麻布这种形式,不是价值表现,它也没有意义。因此,麻布的价值只能相对地表现出来,即通过另一个商品表现出来。因此,麻布的相对价值形式要求有另一个与麻布相对立的商品与它处于等价形式。</p><p class="ql-block">所以,一个商品究竟是处于相对价值形式,还是处于与之对立的等价形式,完全取决于它是价值被表现的商品,还是表现价值的商品。</p><p class="ql-block">想要发现一个商品的简单价值表现怎样隐藏在两个商品的价值关系中,首先必须完全撇开这个价值关系的量的方面。因为,不同物的量,只有化为同一单位后,才能在量上互相比较。</p><p class="ql-block">不管是20码麻布=1件上衣,或20码麻布=20件上衣,或20码麻布=X件上衣,也就是说,不论一定量的麻布值多少件上衣,每一个这样的比例总是包含这样的意思:麻布和上衣作为价值量是同一单位的表现,是同一性质的物。麻布=上衣,是这一等式的基础。</p><p class="ql-block">麻布和上衣被看作在质上等同的商品,但是它们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通过一定比率的等价关系,把上衣当作麻布的“等价物”,或可以与麻布“交换的东西”。在这个关系中,上衣是价值的存在形式,是价值物,因为只有作为价值物,它才是与麻布相同的。另一方面,麻布自身的价值也显示出来了,或说得到了独立的表现,因为麻布只有作为价值才能把上衣当作等值的东西,或与它能交换的东西。</p><p class="ql-block">我们说,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它的性质通过该商品与另一个商品的关系而显露出来。在上衣被看作与麻布相等的价值物时,麻布所包含的劳动就被看作与上衣包含的劳动相等。但是,只把构成麻布价值的劳动的特殊性质表现出来,是不够的。要使麻布的价值表现为人类劳动的凝结,就必须使它表现为一种“对象性”。这种对象性与麻布本身的物性不同,同时又是麻布与其他商品所共有的。这个问题已经解决了。</p><p class="ql-block">在与麻布的价值关系中,上衣被当作与麻布同质的东西,被当作同一性质的物,因为它是价值的表现物。在这里,它是当作表现价值的物,或者说,是以自己的可以捉摸的自然形式表示价值的物。当然,作为商品体的上衣,只是使用价值。一件上衣同任何一块麻布一样,不能自己表现价值。</p><p class="ql-block">简单的价值形式是人类社会最早的价值形式。在这种价值形式下,商品的价值表现还是很不充分、很不完全的。</p><p class="ql-block">一般价值形式也是价值的一种形式。任何商品都可以充当一般等价物。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不是固定的。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一种商品被其他商品当作一般等价物,另外这些商品都由这种特定商品统一地表现价值,那么这种特定商品就成为货币。</p><p class="ql-block">扩大的价值形式</p><p class="ql-block">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生产的扩大,人们用来交流的产品相应也增多,经常性的交换也就成为可能。到这个时候。一种商品已经经常地跟其他多种商品进行交换。简单的价值形式由此发展到扩大的价值形式。用一个形象的等式来表示,我们可以看到:</p><p class="ql-block">20码布=1件上衣</p><p class="ql-block">或=10磅茶叶</p><p class="ql-block">或=40磅咖啡</p><p class="ql-block">或=1夸脱小麦</p><p class="ql-block">或=2盎司金</p><p class="ql-block">或=1/2吨铁</p><p class="ql-block">或=其他商品</p><p class="ql-block">每一种商品,上衣、茶叶、小麦、铁等等,都在麻布的价值表现中充当等价物,也就是充当价值体。每一种这样的商品的一定的自然形式,现在都成为一个特殊的等价形式,与其他许多特殊等价形式并列。同样,种种不同的商品体中所包含的多种多样的、一定的、具体的、有用的劳动,现在只是一般人类劳动的同样多种的特殊的实现形式或表现形式。</p><p class="ql-block">商品的价值形式从简单的价值过渡到扩大的价值形式,再从扩大的价值形式过渡到一般的价值形式,它的每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