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源头能量成长营

<p class="ql-block">第一章 总则</p><p class="ql-block"> - 第一条:为了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p><p class="ql-block">- 第二条: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众提供生成文本、图片、音频、视频等内容的服务(以下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适用本办法。国家对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从事新闻出版、影视制作、文艺创作等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业组织、企业、教育和科研机构、公共文化机构、有关专业机构等研发、应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未向境内公众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不适用本办法的规定。</p><p class="ql-block">- 第三条:国家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促进创新和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实行包容审慎和分类分级监管。</p><p class="ql-block">- 第四条: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和伦理道德,遵守相关规定,如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防止产生歧视;尊重知识产权、商业道德;尊重他人合法权益;提升服务透明度,提高生成内容的准确性和可靠性。</p> <p class="ql-block">第二章 技术发展与治理</p><p class="ql-block"> - 第五条: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在各行业、各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相关机构在技术创新、数据资源建设等方面开展协作。</p><p class="ql-block">- 第六条:鼓励生成式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的自主创新,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训练数据资源平台建设,促进算力资源协同共享,推动公共数据开放,鼓励采用安全可信的资源。</p><p class="ql-block">- 第七条: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开展训练数据处理活动,遵守使用合法来源数据和基础模型、不侵害知识产权、保护个人信息、提高训练数据质量等规定。</p><p class="ql-block">- 第八条: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研发过程中进行数据标注的,提供者应当制定标注规则,开展质量评估,对标注人员进行培训。</p> <p class="ql-block">第三章 服务规范</p><p class="ql-block"> - 第九条:提供者应当依法承担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责任,履行网络信息安全义务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与使用者签订服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p><p class="ql-block">- 第十条:提供者应当明确并公开其服务的适用人群、场合、用途,防范未成年人过度依赖或者沉迷。</p><p class="ql-block">- 第十一条:提供者对使用者的输入信息和使用记录应当依法履行保护义务,及时受理和处理个人关于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其个人信息等的请求。</p><p class="ql-block">- 第十二条:提供者应当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对图片、视频等生成内容进行标识。</p><p class="ql-block">- 第十三条:提供者应当在其服务过程中,提供安全、稳定、持续的服务,保障用户正常使用。</p><p class="ql-block">- 第十四条:提供者发现违法内容的,应当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整改,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发现使用者利用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的,应当依法依约采取处置措施,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p><p class="ql-block">- 第十五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及时受理、处理公众投诉举报并反馈处理结果。</p> <p class="ql-block">第四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p><p class="ql-block"> - 第十六条:网信、发展改革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加强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管理,完善科学监管方式,制定分类分级监管规则或者指引。</p><p class="ql-block">- 第十七条:提供具有舆论属性或者社会动员能力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评估,并履行算法备案和变更、注销备案手续。</p><p class="ql-block">- 第十八条:使用者发现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p><p class="ql-block">- 第十九条: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开展监督检查,提供者应当依法予以配合。参与安全评估和监督检查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对知悉的秘密信息予以保密。</p><p class="ql-block">- 第二十条:对来源于境外向境内提供服务不符合规定的,国家网信部门应当通知有关机构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予以处置。</p><p class="ql-block">- 第二十一条:提供者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据职责予以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提供相关服务。</p> <p class="ql-block">“源头能量成长营”</p><p class="ql-block">学习=知识、实践=能量、悟道=智慧、顿悟=道</p><p class="ql-block">用师者上:</p><p class="ql-block">因有敬畏之心才谨慎行事</p><p class="ql-block">用友者霸:</p><p class="ql-block">彼此珍惜尊重才用心经营</p><p class="ql-block">企中企、店中店,导师助力、产业融合,以区域经济管理、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的事业。</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