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致家长的一封信

七只鸭子_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家长:</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 伴随着六月的芬芳,我们迎来了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本次活动主题为“</span><u style="color:rgb(237, 35, 8);">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u><span style="color:rgb(25, 25, 25);">”我们将给家长们分享《中国学前教育法》,希望家长们和我们一起深入学习法规,了解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力和义务,以法律法规为指引,用爱心和责任心呵护孩子成长,让孩子拥有一个健康快乐的童年。</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span><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 了解学前教育法</span></p><p class="ql-block">‍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p><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span><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 制定学前教育法的重要意义</span></p><p class="ql-block">‍ 一、制定学前教育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及时制定学前教育法,把党和国家在新时代关于发展学前教育事业的系列重大方针政策及时转化为法律规定,为深入推进我国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p><p class="ql-block">‍ 二、制定学前教育法是深入总结我国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验成果的重要举措。</p><p class="ql-block">‍ 三、制定学前教育法是全面推进教育法治建设,实现教育强国战略的有力保障。</p><p class="ql-block">‍ 四、制定学前教育法是积极适应我国人口发展变化,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现实需要。</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span><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 幼儿园责任</span></p><p class="ql-block"> • 第十五条: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应当予以特殊照顾。</p><p class="ql-block"> • 第五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p><p class="ql-block"> • 五十九条: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span><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儿童权益保护</span></p><p class="ql-block"> • 第六条:国家推进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p><p class="ql-block">‍ • 第十三条: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p><p class="ql-block"> • 第二十条:指出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等产品和服务,应当符合其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p><p class="ql-block"> • 第二十一条:强调学前儿童的名誉、隐私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span><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 安全教育规范</span></p><p class="ql-block"> • 第二十九条:设立幼儿园要符合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有符合规定的园舍、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p><p class="ql-block"> • 第七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依法保障学前儿童与幼儿园安全。</p><p class="ql-block"> • 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一条规定,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造适宜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有益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p>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span><span style="color:rgb(237, 35, 8); font-size:20px;"> 家园共育</span></p><p class="ql-block">‍ • 第三十三条:家长委员会可以对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关系学前儿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p><p class="ql-block">‍ • 第五十八条: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p> <p class="ql-block">  2025,我们以法律之名,许孩子一片晴朗天空。以规则之力,筑孩子一座坚实城堡。学前有法,让教育回归本真;善育有规,让未来充满可能。愿每个孩子都被世界温柔以待,愿每次成长都有光、有爱、有方向。</p> <p class="ql-block"> 小博士幼儿园</p><p class="ql-block">‍ 2025年6月13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