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七八年住房制度改革(二)

景增元的幸福生活

<p class="ql-block">二、</p><p class="ql-block">要切实保证建筑材料的供应</p><p class="ql-block">目前,住宅建设所需材料不能保证供应,是一个很突出的矛盾。今后,应按不同渠道,妥善安排解决。国家投资建设住宅所需材料,随投资一并下达,保证供应。地方自筹资金建设住宅所需材料,由地方负责安排。企业自筹资金建设住宅所需材料,按隶属关系,分别由有关部门和地方安排。对少数困难较多的省、自治区,请国家补助一部分钢材和木材。</p><p class="ql-block">建筑材料供应不足,是当前基本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十分重视,多次指示要把建筑材料摆在先行地位,加快发展。我们一定要认真执行这一指示,努力把建筑材料工业搞上去。适应国民经济建设的需要。这样,住宅建设需要的材料才有可靠的保证。</p><p class="ql-block">各地区各城市要积极建设砖、瓦、灰、砂、石等建筑材料生产基地。要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工业废料和当地资源,发展多种建筑材料。要固定若干工厂,专门生产住宅所需的水、暖、电、卫生设备和小五金。大规模的住宅建设必须走建筑工业化的道路。混凝土预制构件和门窗加工等,要尽可能实行工厂化生产。要大力发展各种新型建筑材料,积极实行墙体改革。制造新型墙体材料所需的设备,请国家给予安排。另正同计委研究,准备从国外引进几套房屋工厂设备,放在重点城市使用,然后翻版推广。</p><p class="ql-block">三、</p><p class="ql-block">要建立一支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p><p class="ql-block">最近邓副主席指示,要建立一支住宅建设的专业队伍。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各省、市、自治区要从现有的施工队伍中,固定一部分力量,专门搞住宅建设。城市要组建专业化的住宅建设公司。这支力量,要装备必要的施工机械,以适应大规模住宅建设的需要。</p><p class="ql-block">各城市的区、街道和郊区县的建筑工程队,要更多地承担住宅的维修和建设任务。</p><p class="ql-block">要发动群众参加住宅建设。各城市在改造危房棚户过程中,可依靠区、街组织,吸收群众参加。各企业单位在不影响生产的前提下,可以抽调部分劳动力参加住宅建设,也可以组织职工义务劳动。</p><p class="ql-block">四、</p><p class="ql-block">要认真搞好住宅设计</p><p class="ql-block">城市住宅设计,要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住宅设计标准,按国家建委《关于厂矿企业职工住宅、宿舍建筑标准的几点意见》,每户平均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42平方米。如采用大板、大模等新型结构,可按45平方米设计。省直以上机关、大专院校和科研、设计单位的住宅,标准可以略高,但每户平均建设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特殊需要,另行报批)。各城市应根据各自情况确定住宅层数,一般以四五层和五六层为宜,大、中城市可视具体条件,在临街或繁华地段建造一些高层住宅。</p><p class="ql-block">各省、市、自治区要指定一些设计单位,专门承担住宅设计任务。要大力推广住宅标准设计。标准设计也要多样化,搞多种方案,以供选用。</p><p class="ql-block">五、</p><p class="ql-block">要积级推行“六统一”</p><p class="ql-block">根据中央十三号文件规定,各城市“应当积极创造条件,有步骤地推行民用建筑“六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投资,统一设计、统一施工,统一分配,统一管理。”“房屋统建的方法,一是把国家、地方、企业投资都交给城市房管部门,实行统一建设;二是把国家、地方投资捏在一起,实行局部统建和组织企业集资统建。”今后住宅建设必须贯彻这一原则。在一个城市的范围内对住宅建设实行“六统一”,有利于改造旧街区,有利于统筹安排市政服务设施,也是加快城市住宅建设的有力措施。部属、省属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住宅建设,及私人集资建设,都应纳入所在城市的“六统一”。各城市可根据具体情况,积极试点,逐步推广。</p><p class="ql-block">在住宅建设中,对住宅和服务设施,地面建筑和地下设施等,要同时规划、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交付使用,做到住宅建成,一次实现水通、电通、路通,配套工程全面竣工。</p><p class="ql-block">住宅建设是城市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关系人民群众生活的一件大事,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及各城市党委都要认真重视,加强领导。</p><p class="ql-block">中央十三号文件规定:“城市党委和市革命委员会对于城市的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当前,住宅建设是城市工作中一个突出的簿弱环节,更要花大力气,切实抓好。城市的计划、基建、物资、房管等部门,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协同,各尽职责,努力把住宅建设搞上去。抓好住宅建设的规划、设计和施工,检查执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p><p class="ql-block">今后国家用于住宅建设的财力、物力,将逐年增加,我们一定要切实管好、用好,充分发挥投资效果。为此,必须认真搞好整顿,按照经济规律办事。要整顿住宅建设的设计施工队伍,整顿计划、技术、材料、财务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整顿规章制度,整顿劳动纪律,坚持执行按劳分配的原则,加强经济核算,全面考核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保证工程质量,努力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住宅造价,明年要降低造价5%,各地要千方百计实现这个要求。</p><p class="ql-block">要加强房产管理工作。大力抓好现有住房的维修,打几场维修养护的人民战争,在二三年内把失修失养的被动局面扭转过来,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要通过维修改造,尽可能改善居住条件,增加居住面积。要抓好住房的分配和调剂工作,在现有条件下,力争尽多尽快地解决一些缺房户的问题。要坚决反对房产管理和分配中的一切不正之风。</p><p class="ql-block">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实现上述规划设想,虽然存在不少困难,但是,只要各方协力做好工作,是完全可以办得到的。上海市委决定,今后几年内,每年要建造住宅100万平方米,1985年要争取达到平均每人居住面积5.5平方米。江苏省要争取达到6平方米。山东省要争取达到52平方米。黑龙江、浙江、湖北、天津等省市,已经订出规划,并采取有效措施,增拨了钢材、木材、水泥等主要材料,以保证城市住宅建设的需要。大家决心尽一切努力,把城市住宅建设迅速搞上去,以不负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