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在经济生活中, 有的人在签订合同后发现自己“踩坑”,便认为对方合同诈骗?产生这种认识的主要原因是分不清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p><p class="ql-block"> 本文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参考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的相关案例的裁判观点,以通俗直白的语言解析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p> <p class="ql-block">一、合同诈骗合同诈骗属于刑事犯罪,本质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个人诈骗金额2万元以上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规定,<span style="color:rgb(21, 100, 250);">合同诈骗罪</span>主要表现为下列五种形式:其一,以虚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的名义签订合同的。</p><p class="ql-block">其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这里所称的票据,主要指能作为担保凭证的金融票据,即汇票、本票和支票等。所谓其他产权证明,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及能证明动产、不动产的各种有效证明文件。</p><p class="ql-block">其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p><p class="ql-block">其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p><p class="ql-block">其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这里所说的其他方法,是指在签订、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使用的上述四种方法以外,以合同为手段、以骗取合同约定的由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以及其他担保财物为目的的一切手段。</p> <p class="ql-block">二、合同欺诈合同欺诈属于民事欺诈的一种,属于合同可以撤销的法定事由之一。其本质是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破坏市场交易秩序。</p><p class="ql-block">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合同欺诈指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者负有告知义务的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致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签订合同。</p><p class="ql-block">合同欺诈主要表现形式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误导性陈述等。其目的为使当事人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合同。</p><p class="ql-block">合同欺诈不考虑欺诈之人是否通过欺诈行为获利的目的 ,但要考虑被欺诈方是否因欺诈行为受到损失。欺诈行为如果能够误导一个正常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形下签订合同,并因此产生损失的,则可以认定合同欺诈行为成立。</p> <p class="ql-block">三、如何区分合同诈骗与合同欺诈?对方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关键。对于欺骗行为,则需考察其是否在签订、履行合同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从而判断其是合同诈骗,还是合同欺诈。</p><p class="ql-block">其一,根据目的区分。合同欺诈中,对方可能存在夸大履约能力、隐瞒部分事实等行为,但主观上仍愿意履行合同,目的是通过合同获取一定经济利益。例如,如高价销售、降低成本等。</p><p class="ql-block"><u style="color:rgb(57, 181, 74);">合同诈骗中,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从一开始就没有履行合同的意愿,意图通过签订合同骗取财物。</u></p><p class="ql-block">其二,从行为表现分析。“目的”是人大脑里的东西,看不见、摸不着,我们可以从行为方式和表现形式判断人的目的。合同诈骗罪的典型表现:</p><p class="ql-block">第一,完全虚构事实或隐瞒关键事实(如虚构主体、担保、标的物等);</p><p class="ql-block">第二,无实际履行能力且无补救行为;</p><p class="ql-block">第三,取得财物后逃匿、挥霍或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拒不返还。合同欺诈的典型行为:第一,部分虚假陈述、夸大事实,但仍有基本履约行为;</p><p class="ql-block">第二,货物或服务实际存在,仅存在质量、数量等瑕疵;</p><p class="ql-block">第三,纠纷发生后愿意承担违约责任。</p> <p class="ql-block">四、案例分析:欺诈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人民法院案例库:“王某某合同诈骗案”(编号:2023-16-1-167-004)</p><p class="ql-block">法院裁判认为: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民事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关键。对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判断,需要综合全案情况进行推断,不能仅以行为人实施了某一行为而简单地推导出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应结合行为人的履约能力、履约行为、对取得财物的处置情况、合同未履行原因及事后态度等情况,加以综合评判。</p><p class="ql-block">如果行为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欺骗行为,但是其在签订合同时具有履约的现实可能性或者期待可能性,且积极创造条件履行合同,后续未履约有一定客观原因,事后又积极承担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主动弥补对方损失,一般不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p><p class="ql-block">结语</p><p class="ql-block">如果对方欺诈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只能通过民事程序解决。如果你的合同“踩坑”了,赶快对照本文分析你的情形是属于合同欺诈,还是合同诈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