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正式施行了。《学前教育法》的颁布,标志着国家首次以立法的形式保障了幼教人以及儿童的权益,同时也对幼教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明确规范,为幼儿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p> <p class="ql-block">我们通过学习后,从八十五条条例中总结提炼出两个核心关键词,“幼小衔接”“游戏推进”,把法律条文变成具体可落地的行动指南!</p> <p class="ql-block">“尊重儿童”有法可依,一起来看看《学前教育法》怎么说:</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第十三条</p><p class="ql-block">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p><p class="ql-block">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前儿童,鼓励、引导学前儿童参与家庭、社会和文化生活,促进学前儿童获得全面发展。</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第五十条</p><p class="ql-block">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面向全体学前儿童,关注个体差异,注重良好习惯养成,创造适宜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有益于学前儿童身心健康发展。</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五条</p><p class="ql-block">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学前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实施,加强学前教育教学研究和业务指导。</p><p class="ql-block">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科学实施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的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p> <p class="ql-block">“尊重儿童”的核心就是“尊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其本质在于遵循儿童成长的自然节奏,保护其身心健康的完整性,激发个体潜能。具体来讲,需做到以下三点: </p><p class="ql-block">✦ 尊重生理发展规律</p><p class="ql-block">根据儿童身体发育特点(如注意力时长、运动协调性),科学安排活动时长与强度,保障每日2小时户外活动、均衡营养膳食及充足睡眠(第五十三条)。 </p><p class="ql-block">✦ 尊重心理发展规律</p><p class="ql-block">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第五十六条),通过亲身体验、操作探索促进认知、情感和社会性发展,避免灌输式教学或超前教授小学内容(第五十九条)。 </p><p class="ql-block">✦ 尊重个体差异</p><p class="ql-block">关注儿童性格、能力、兴趣的多样性,提供分层活动材料与个性化支持,避免“一刀切”评价(第五十条)。</p><p class="ql-block">真正做到尊重,我们转变看待孩子那些不符合成人“标准”行为的视角。我们常常容易给这些孩子贴上“问题”的标签,面对孩子的一些“行为”,我们要深入了解孩子的行为背后的内在需求,我们会发现这些都是他对关注与爱有高需求,缺乏安全感和掌控感的行为表现,而非真正的“问题行为”。而在了解儿童行为背后的需求后,还须通过孩子的这些行为表现解读其相关能力的发展阶段。</p><p class="ql-block">所以真正的尊重儿童,首先我们就要转变看待儿童“问题行为”的视角,把“问题”看作孩子的发展信号;然后系统地了解儿童的发展规律,以儿童的现有水平为支持的出发点,就如《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中提到的那样:尊重幼儿发展的个体差异。幼儿的发展是一个持续、渐进的过程,同时也表现出一定的阶段性特征。每个幼儿在沿着相似进程发展的过程中,各自的发展和速度到达某一水平的时间不完全相同。要充分理解和尊重幼儿发展进程中的个别差异,支持和引导他们从原有水平向更高水平发展,按照自身的速度和方式达到《指南》所呈现的发展“阶梯”,切忌用一把“尺子”衡量所有幼儿。</p><p class="ql-block">而《学前教育法》第五十条明确提出“关注个体差异”,也就是要求要以观察为基础,动态识别儿童兴趣、能力和发展需求,进而为孩子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支持。</p> <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第五十六条</p><p class="ql-block">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发展素质教育,最大限度支持学前儿童通过亲近自然、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p><p class="ql-block">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p><p class="ql-block">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p> <p class="ql-block">✦ 禁止小学化教学,保障游戏主导性 (第五十九条)</p><p class="ql-block">法律规定“幼儿园不得教授小学阶段课程”,防止超前教育剥夺儿童游戏时间。例如,禁止将识字、算术作为主要活动,而应通过沙水游戏、自然观察等贴近生活的游戏形式积累感性经验。</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明确禁止幼儿园采用小学化教育方式,其核心在于拒绝用违背儿童认知规律的方式过早灌输学科知识。这一立法并非否定知识价值,而是反对以“错误方式”在“错误时间”施教,真正尊重儿童成长节律。</p><p class="ql-block">“去”的不是知识,而是去除脱离儿童认知水平的符号化的学科知识的灌输;去除成人主导的整齐划一训练,尊重个体差异与发展节奏。</p> <p class="ql-block">✔ 去除符号化知识灌输</p><p class="ql-block">儿童认知遵循从具象到抽象的规律,依赖感官体验与操作探索。机械记忆拼音、汉字书写或数学运算,割裂了知识与生活经验的联结。</p> <p class="ql-block">✔ 去除成人主导的统一训练</p><p class="ql-block">小学化倾向常表现为整齐划一的要求(如统一坐姿、进度),而忽视了个体差异。《学前教育法》强调“关注个体差异”,倡导从“标准化教学”转向“个性化支持”。</p> <p class="ql-block">我们立足儿童生活经验,进行科学幼小衔接,将认知发展融入日常活动,通过真实情境的任务参与(如物品整理、自然观察)实现隐性知识积累;同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通过开放性材料与情境创设激发儿童自主探索,在互动中促进多元能力发展。</p> <p class="ql-block">✦ 游戏是儿童权利与发展的核心机制 (第五十六条)</p><p class="ql-block">法律明确将游戏视为儿童的核心学习方式,要求教育者摒弃“知识灌输”思维,通过角色扮演、操作探索等游戏形式,促进儿童在健康、语言、社会等领域的自然发展。</p> <p class="ql-block">“以游戏为基本活动”核心就在于通过游戏让孩子学会思考,且实现“思维品质+人格素养”的共生发展。让孩子从机械的知识记忆、技能训练的浅层学习逐步发展为能探索知识背后逻辑、学习品质奠基的深度学习。</p> <p class="ql-block">“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其本质也是对儿童成长规律的尊重。</p> <p class="ql-block">孩子们在测日影的游戏过程中自发的测量、计算</p> <p class="ql-block"> 提供适宜环境与材料支持游戏开展</p> <p class="ql-block">(第五十七条)</p><p class="ql-block">法律明确要求幼儿园配备符合标准的玩教具和图书,为游戏提供物质基础。例如,幼儿园应大量投放如积木、纸箱等的低结构材料而非单一功能的成品玩具,进而激发孩子的创造性的游戏。</p> <p class="ql-block">老师们商量可操作学具的实用性,制作适合幼儿的操作材料及学具。</p> <p class="ql-block">“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自由、愉悦、主动、创造、体验、想象、自主的游戏精神贯穿我园教育的始终,实现游戏与课程的深度交融,使游戏成为我园课程的生发点和主阵地。唯有将游戏精神贯穿于课程设计、师资培养和日常保育,才能真正实现《学前教育法》“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立法目标。</p> <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的施行不单单是一部法律的落地,更是一场教育理念的革新。希望我们都能以《学前教育法》为契机全面提升保教质量,用专业与爱心为孩子们打造一个真正尊重规律、呵护天性的成长环境,让“尊重儿童”“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科学幼小衔接”不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可落地的具体行动,真正守护孩子们的童年,让孩子们享受快乐的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