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埠司法】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新埠SFS

<p class="ql-block">  2025年6月9日,新埠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及时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有效维护了辖区的和谐稳定。</p> <p class="ql-block">  2025年6月3日,王某某骑电动三轮车在新埠大道海鲜大世界内行驶时,车上的货物不慎掉落砸到陈某某,导致陈某某的牙齿脱落,经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某负该事故全责,陈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产生矛盾,多次协商无果,陈某某向司法所寻求帮助。</p> <p class="ql-block">  新埠司法所接到当事人陈某某的调解申请后,在查清情况、找准原因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耐心安抚双方情绪与认真听取诉求。新埠司法所的调解员吴多海、郑秀莲、陈玛丽融通情理法,通过不断切换调解方式,为实质化解双方矛盾打下夯实基础。一方面,王某某的行为直接导致了陈某某受伤,依法应当承担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另一方面,积极劝导陈某某,该事故王某某并非存在伤害的故意,现主动表达了歉意,希望能给于谅解。通过反复、耐心做当事人思想工作,王某某认识到了自己应承担的相应责任,表示愿意承担陈某某相应的费用,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王某某当场支付了赔偿款,两位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的见证下握手言和,表示不会再因此事产生纠纷。</p> <p class="ql-block">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体现了司法所调解工作在化解基层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通过此次调解,也提醒广大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冷静和理性,遇到矛盾和纠纷时,应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双方当事人对新埠司法所的三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吴多海、郑秀莲、陈玛丽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极大的认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