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是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今年的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为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2025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学前教育迎来了全新的法治时代。</p><p class="ql-block">根据我市、县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部署安排,让幼儿园长、教师、家长从不同角度学习解读学前教育法的内容,持续传递《学前教育法》的核心要义,助力学前教育从业者、家长及社会各界精准领会法律条文与深层要求,强化法治观念与社会认知,树立科学的保育教育理念,进而推动学前教育迈向高质量发展新台阶。</p><p class="ql-block">我市以“大家来学法”为主题系列活动之一,号召幼儿工作者、家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认真学习此法律,县局学前股转发市局通知,清河城镇中心幼儿园接到通知后,园长带领教师首先认真学习领会《学前教育法》的精神,并及时将通知下发家长群,组织家长们也认真学习,了解法律法规,做好科学育儿。</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为了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遵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清河城镇中心幼儿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向社会展示了依法办园的成果和良好形象,提升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度与支持度,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p> <p class="ql-block">小小手,真能干,劳动实践冲在前。</p> <p class="ql-block">大家一起种花生,感受劳动最光荣!</p> <p class="ql-block">土地干旱浇水,观察花生发芽,体会农民辛苦,节约粮食光荣。</p> <p class="ql-block">通过老师和孩子们的精心种植,浇水,花生逐渐破土而出,长出嫩叶,孩子们又去为花生除草,体验着春种,夏长,期待着秋收,冬藏。</p> <p class="ql-block">在六一儿童节和端午节来临之际,考虑到孩子的年龄特点,带领我们孩子包饺子,品粽香,在实践活动中体验自己劳动成果,孩子们吃着自己包的饺子,心里格外高兴,成功感十足。</p> <p class="ql-block">为了进一步宣传《学前教育发》中的保育教育要求之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p><p class="ql-block">我们清河城镇中心幼儿园除了因地制宜,带领孩子劳动实践外,还以各种游戏为基本活动,体验节日氛围,发展素质教育,通过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探索学习,促进学前儿童养成良好的品德、行为习惯、安全和劳动意识,健全人格、强健体魄,在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等各方面协调发展。</p> <p class="ql-block">家园共育,幼儿园建立了家长微信群,班主任会不定时的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联系,交流孩子身心发展情况,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活动主动家庭和幼儿园应当教育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控制其使用时间。</p> <p class="ql-block">清河城镇中心幼儿园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向社会展示了依法办园的成果和良好形象,提升了社会对学前教育的关注度与支持度,营造出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浓厚氛围。</p><p class="ql-block">下一步将对《学前教育法》的核心内容进行再解读,再宣传,让幼儿教师、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有法可依,有规可循:</p><p class="ql-block">如:1.学前儿童权益保障</p><p class="ql-block">平等接受学前教育权:法律规定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学前儿童享有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动适龄儿童在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工作或者居住的地区方便就近接受学前教育。</p><p class="ql-block">2.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权: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权力。幼儿园应当把保护学前儿童安全放在首位,对学前儿童在园期间的人身安全负有保护责任。当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应当优先保护学前儿童人身安全,立即采取紧急救助和避险措施,并及时通知学前儿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p><p class="ql-block">3.了解幼儿园的相关规定以及性质,分类等。</p><p class="ql-block">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利用财政性经费或者国有资产等举办或者支持举办公办幼儿园,依法积极扶持和规范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政府扶持,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p><p class="ql-block">4.严禁 “小学化”: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为孩子们接受优质学前教育提供了坚实的保障,希望每一位家长、每一位学前教育工作者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都能深入了解这部法律,共同为孩子们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学前教育环境,让孩子们在法律的呵护下,健康快乐地成长!</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