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科举制度中“南北分卷”的由来</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古代中国从夏朝始,基本上定都在北方。在很长时期内,北方是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到西晋末年,司马氏朝廷腐败,遭八王之乱,中央政权崩溃,胡人乘乱而入,践踏中原,战火四起。中原士人、官僚、百姓被迫大举南迁,史称 “永嘉南渡”。</p><p class="ql-block">有眼光、有能力南迁的,首先是士族官宦人家。他们掌握着文化、政治资源,是社会的精英阶层。因此,他们侨居江南后,自然引领社会风尚,主导了南方社会的重构,他们将传统儒家文化与江南本土文化和地域特色相融合,为文化找到新的生长点,使江南成为文化高地。</p><p class="ql-block">唐玄宗末年(公元755年),发生 “安史之乱”,引发第二次南迁潮;北宋(公元1127年)发生 “靖康之变”, 引发第三次南迁。</p><p class="ql-block">这三次战乱,中原地区惨遭荼毒,赤地千里,人烟断绝。而大规模的南迁,将中原先进的技术、文化带入南方,推动整个社会的经济重心南移,加之江南优越的自然条件,经济快速发展。到南宋时,就有 “苏湖熟,天下足”之说。在思想、文化上,南方明显处于领先地位。</p><p class="ql-block">隋文帝时期(581–604 年),杨坚废除九品中正制,下令 “分科举人”,开启科举制度的雏形。隋炀帝大业二年(606 年),杨广正式设立进士科,标志着科举制度的诞生。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择优录取。</p><p class="ql-block">科举制度打开了“寒门”通往官宦阶层的通道,“朝为田舍郞,暮登天子堂”成为天下读书人的梦想。科举制度设计的初衷是不论贵贱,一视同仁,相对于“九品中正”的门阀政治,要公正多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却遇到南、北文化不均衡的问题。由于政治中心在北方,统治者也以北方人为主,在科举制度实行之初,北方士子得近水楼台之利,更快、更普遍地响应这种可以改变命运的考试制度,因此中考者北方人占多数。直到唐初,进士中北方人占70%。</p><p class="ql-block">但到了唐代以后,由于南迁的文化精英崇文重教、耕读传家的世代积累,加之经济繁荣推动教育普及,南方书院林立(如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士人数量激增,南方文化的“后发优势”显现出来,科举竞争力显著提升。而北方则因为战争频仍,经济衰退,民生凋敝,教育体系遭破坏,士人数量锐减,科举优势逐渐丧失。科考中南方人中举率逐渐超过北方。到北宋中后期,仅江西、福建进士就占全国 50% 以上;南宋理宗时期进士榜中南方占比竟超过 90%。</p><p class="ql-block">这种现实的不平衡,引起北方士子的不满情绪。而南、北之争的矛盾,也必然反映到统治阶层。到北宋时期,发生了 “逐路取人” 与 “凭才取人” 的争论,代表人物是山西人司马光和江西人欧阳修。司马光站在北方人的立场,主张 “逐路取人”,即按“路”(相当于后来的“省”)分配录取名额,以照顾北方地区;欧阳修则站在南方人的立场,认为应该 “凭才取人”,依据考生的才能高低进行录取,不应考虑地域因素。客观地说,“凭才取人”从道理上讲没有错,但从社会管理的角度,必然要考量地区平衡的问题。因此争论的结果,司马光的 “逐路取人” 观点在一定程度上占了上风。北宋后期为北方五路(河北、河东、陕西等)设立单独考场,按固定名额录取,确保北方士人有入仕机会。</p><p class="ql-block">但实际上,南方士子因总体成绩优秀,在考场上依然占上风。到了明代,南方进士占比超过 70%。南、北的地区差异引发的矛盾逐渐突出。明洪武三十年(1397年),暴发了“南北榜案”。</p><p class="ql-block">洪武三十年科举,是朱元璋在位的最后一次科考。朱元璋命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官,白信蹈为副主考官。考试结果放榜后,引起哗然:从榜首到榜末的 51 名进士,以及后来殿试的状元,全是南方考生,北方举人全军覆没。这一结果引起北方举子强烈不满,他们认为主考官是南方人,有意偏袒南方举子。北方考生联名抗议,指责主考 “偏私南方”。朱朱元璋让翰林院待讲张信复查。张信抽查了北方考生的试卷后认为,北方考生的试卷文理不佳,且有犯禁忌之语。因此当维持考试结果。北方士人极为不满,有北方官员状告张信与刘三吾暗中勾结,刘三吾嘱张信挑选北方考生中比较差的试卷上呈皇上。朱元璋感到自己的权威受到戏弄,大怒,严令彻查此事。在皇上的亲自督办下,主考官刘三吾因甚得朱元璋器重,又已年迈,被扣上 “蓝玉余党”的帽子,免死戍边;白信蹈及复查官张信等一众考官二十多人皆被凌迟处死。所选贡士全部罢黜,状元被处死。当年五月,朱元璋亲自阅卷,选定了 61 名贡士,从第一名的韩克忠到最后一名,全是北方人。同一场科考出了两个榜,一个全是南方人,是为南榜;另一个全是北方人,是为北榜。如此极端的做法,堪为奇谈。这就是所谓的“南北榜案”。</p><p class="ql-block">“南北榜案” ,是科举制度中南、北矛盾的一次大暴发,也使统治者意识到平衡科举中的地区差事关社会稳定,不可掉以轻心。此后,明朝开始重视科举中的地域平衡。洪熙元年(1425年),内阁首辅杨士奇提出南北分卷建议,规定会试中南方取十分之六,北方取十分之四。宣德二年(1427年),宣宗正式确立南北分卷考试,并加入中卷,以百名为率,南卷取55%,北卷取35%,中卷取10%,至此,分卷制成为科举定例。</p><p class="ql-block">科考的分卷制延续到到清代,并被进一步细化,按省分配,兼顾边疆与文化落后地区(如为云南、贵州单设 “边省卷”)。 朝廷还通过 “增加学额”“特赐进士” 等方式扶持北方,康熙曾为陕西、甘肃单独设立科举考场。雍正时期河南、山东的进士名额显著增加。</p><p class="ql-block">分卷制尽可能照顾到不同地区的平衡,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南、北文化差异的问题。明清时期江南进士数量仍占优势,如清代 114 名状元中,江苏 49 人、浙江 20 人,尤其是苏州、杭州一带,形成 “状元之乡”。文化上的优势,自然也转化成学术中心,如兴起于清代、对后世颇有影响的“乾嘉学派”,就以江南士人为主。</p><p class="ql-block">科举不仅是选才制度,更是一个超大帝国控制地方的治理手段。通过分地取士,朝廷确保各区域精英进入官僚体系,同时又保持相对的平衡,防止南方士人垄断政权,避免出现 “南人治南、北人治北” 的地方割据倾向,以维护国家统一的文化心理基础。但是在中国这个民族众多、区域广阔、发展不均衡的国家,程序公平与地域差别的矛盾,永远无法消弥,只能是努力在二者之间找平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