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 style="font-size:15px;">注:点击下方按钮可收听本文语音播放</b></p> <p class="ql-block"><b>编者按:前几天,发布了文章《拖欠工资或劳务报酬的不同的解决途径》(以下简称《拖》文)。编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就是告诉读者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有所不同。法律层面上基于劳动关系的工资纠纷与基于劳务关系的劳务报酬纠纷分别归属于劳动仲裁机构、人民法院管辖。现实生活中,不少人不清楚工资、劳务报酬的区别,一旦遇到有人不支付劳务报酬时,不管不顾地赶赴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结果,耗时费力走了弯路。</b></p> <p class="ql-block"> 工资是用人单位支付本单位员工的薪金,是基于双方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而发生的债权与债务关系。一般包括月薪、年薪、提成工资、奖金等。除此之外,用人单位还要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等。劳动关系、拖欠工资纠纷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国家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设立劳动监察、劳动仲裁机构专门解决用人单位与员工之间的劳资纠纷。采用行政执法、行政仲裁的手段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双方的利益。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p> <p class="ql-block"> 劳务报酬是基于劳务关系的双方,由接受劳务、工作的一方向提供劳务、工作的一方支付的报酬。一般包括劳务报酬、稿酬、特许使用费等。劳务关系、拖欠劳务报酬纠纷,适用我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由于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双方之间的劳务报酬纠纷,劳动监察机构也不负责处理拖欠劳务报酬的争议,这类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p> <p class="ql-block"> 《拖》文依据作者在调解工作中经办的真实的案例,讲述了两个在校大学生暑期到工地打工,结果,工头拒绝支付劳务报酬的案子。</p><p class="ql-block"> 两个大学生一怒之下把工地告到劳动仲裁机构,耗费了大半年的时间,他们的诉求被劳动仲裁机构驳回了。理由很清楚,就是因为在校大学生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直到这时,两个大学生还打算到法院打官司,坚持要求确认与工地之间存在着劳动关系。 显然,这个诉求不可能得到法官的支持。</p><p class="ql-block"> 有意思的是,两个大学生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以及要求法院确认与工地存在劳动关系的做法,甚至得到了学习法律专业的姐姐的指点。</p> <p class="ql-block"> 这个案例非常典型,大学生、学习法律专业的人都不清楚这类纠纷根本就不属于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范围,更何况那些文化程度不高的打工者呐!</p><p class="ql-block"> 调解工作中,类似的情况经常发生。不少人误以为雇主拖欠劳务报酬就是拖欠工资,所以,急匆匆赶赴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结果,理所当然的被劳动仲裁机构裁决驳回。</p> <p class="ql-block"> 《拖》文中借“调解员老陈”之口三次强调:拖欠工资的纠纷可以去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服劳动仲裁机构裁决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拖欠劳务报酬的纠纷劳动仲裁机构不受理,劳动监察机构不予处理,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审理。</p><p class="ql-block"> 其实, 这个方面的法律规定,可以通过deepseek、豆包等AI软件轻松地检索到。</p><p class="ql-block"> 看来,重要的问题不仅要说三遍,《拖》文还是没有讲清楚。所以,编写此文再次强调。</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