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汉宣帝原名刘病已,当皇帝后改名为刘洵。汉宣帝刚继位时,还是权臣霍光把持朝政,霍光去世后,汉宣帝亲理朝政,逐渐削弱霍家在朝廷里的影响力,同时打击官员的贪腐和豪强现象。</p><p class="ql-block"> 汉宣帝虽然执法严厉,但为政宽简。由于汉武帝时多用酷吏,以致奸吏玩弄法律条文,钻法律空子,操纵百姓生死,使很多人平白遭受了牢狱之灾。汉宣帝首先废除了汉武帝时的许多酷法,接着平理冤狱,甚至参加了案件的审理。</p><p class="ql-block"> 公元前67年,增设四名廷尉手,作为廷尉审理案子的助手,把治狱的好坏作为考察官吏的一项重要内容。公元前66年,下诏废除了首匿坐法,并下令赦免因上书触犯他名讳的人。汉宣帝在位二十一年,先后颁布了十次大赦令。</p><p class="ql-block"> 在任用地方官时,汉宣帝注意选拔一些精明强干的官员对不法豪强实行镇压,同时还任用一批循吏。说白了就是用好官员去治理地方,从而改变了苛严和破坏的现象,大大缓和了社会矛盾,安定了政治局面。</p><p class="ql-block"> 在农业方面,汉宣帝时期设立“常平仓”来调控粮价,即储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粮仓,用价值规律来协调粮食的供应,充分发挥稳定粮食的市场价值的作用。“常平”源于战国时期的李悝在魏所施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范蠡和《管子》也有类似的思想。武帝时,桑弘年发展了上述思想,创立平准法,凭借政府掌握的大量资金,贱收贵以平价抑制物价。在市场粮价低的时候,适当提高粮价进行大量收购,既避免了谷贱伤农,又防止了谷贵伤民,对平抑粮食市场和巩固封建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还对边疆的粮食储备产生了有利的影响。</p><p class="ql-block"> 为制止土地兼并,汉宣帝继位后,先后三次诏令把“赀百万者”的豪强徒往平陵、杜陵等地,而后将其土地或充为公田,或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还把国家苑囿或郡国的公田,供给少地或无地的贫民耕种,使他们尽可能的摆脱地主的控制,重新成为国家的编户。</p><p class="ql-block"> 在赋税方面,汉宣帝继续奉行昭帝时期的轻徭薄赋政策。公元前73年,免除了当年租税,后又对遭受旱灾、地震、疾病的地区免除三年的租赋。</p><p class="ql-block"> 公元前67年,下令减低盐价,为老百姓减轻生活压力。同时宣布,当地政府要帮助返乡的逃荒人,要分给他们土地,还要免费发给他们农作物种子和粮食,让他们开垦荒地。公元前63年,由于这年风调雨顺,粮食大丰收,一石谷才五吊钱,是汉朝有史以来最低价。公元前55年下令减少天下口钱。公元前52年城乡少收全国百姓算赋钱,公元前51年,再次诏令免除当年田租。</p><p class="ql-block"> 在徭役方面,汉宣帝尽量减省。当时需要的人力很多,每年从关东向长安运谷需用六万人。汉宣帝采纳大司农中丞耿寿昌的建议,在三辅、弘农、上党、太原等郡买粮,共给长安所用。裁减了关东地区大量的漕卒。</p><p class="ql-block"> 汉宣帝这些政治、经济措施的施行,使一度国力衰退的大汉王朝又慢慢地恢复了元气,历史上将汉昭帝和汉宣帝统治并称为“昭宣中兴”。时间约为公元前87年至公元前48年,大汉出现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经济繁荣的景象。</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