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男女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在分手后如何分割</p><p class="ql-block"> 普法者:法工</p><p class="ql-block"> 近年来,涉及同居关系析产纠纷的案件数量有上升趋势,虽然同居关系与合法缔结的夫妻关系在表象上非常接近,但在财产分割的处理上法律规则却存在较大区别。</p><p class="ql-block">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四条规定:</p><p class="ql-block"> 双方均无配偶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件中,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p><p class="ql-block"> (一)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归各自所有;</p><p class="ql-block"> (二)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p><p class="ql-block"> 2025年5月7日</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