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普法知识宣传

灵城尚幼

<p class="ql-block">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实施,为学前教育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为幼儿园的规范发展、科学保教指明了方向;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从教育教学、安全管理、教师资质、家园共育等多方面进行规范,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责任。在此,我们诚挚邀请家长朋友们和我们携手共同学习法律知识,践行科学育儿理念,共同营造学前教育科学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p> <p class="ql-block">  学前儿童处于身心发展的初始阶段,其生理和心理机能尚未成熟,发展速度快且易受环境影响,亟需成人的科学引导与全面保护。学前教育的核心使命,是从儿童成长的本质需求出发,构建全方位支持其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环境 —— 包括安全的成长空间、适宜的学习活动、积极的情感互动等。然而现实中,成人的教育观念偏差可能导致儿童权益被忽视,例如过度追求知识灌输、忽视个体差异等,这些行为会阻碍儿童的自然发展节奏。因此,全社会需形成共识:将儿童的发展需求置于首位,通过科学的教育实践,为其奠定终身发展的健康根基,让每个孩子在童年期获得真正的幸福与成长。</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要求,学前教育需 “尊重学前儿童人格尊严,倾听、了解学前儿童的意见”。学前儿童作为独立的权利主体,具备独特的思维模式和表达意愿。在涉及儿童生活、教育、健康等核心利益的场景中,成人主动倾听儿童的想法,为其提供表达机会并给予积极反馈,是落实儿童权利、尊重其人格的直接体现。</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倾听更是理解儿童的桥梁。当成人以平等姿态接纳儿童的表达时,孩子更愿意展现内心世界,成人则能借此发现其独特潜能,进而以更贴合其发展规律的方式提供支持。这种双向互动不仅构建了民主的师幼关系,更让教育真正回归 “以儿童为中心” 的本质。</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学前儿童的认知发展依赖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强制性的入园考试或测试违背其心理特点,可能引发紧张、焦虑等负面情绪,甚至损害其对学习的天然兴趣。此类做法还会加剧家长的 “抢跑” 焦虑,导致机械训练提前介入童年,背离学前教育 “激发兴趣、培养习惯” 的核心目标,对孩子的长期发展造成隐患。从教育公平角度看,学前儿童个体差异显著,考试或测试可能将残疾儿童、发育迟缓儿童等特殊群体排除在入园资格外,剥夺其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所有儿童无差别地享受学前教育,是教育正义的基本要求</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当前,部分家长依赖电子产品 “代管” 孩子,导致儿童过度接触屏幕,不仅可能引发视力下降、肢体发育异常等生理问题,还会造成注意力碎片化、语言发展滞后、情绪管理能力弱化等不良影响。家长可通过以下方式科学引导:</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认知危害:明确过度使用电子产品的深层影响,如高频画面导致大脑被动刺激、单向输出抑制语言互动、虚拟体验降低现实参与兴趣等,即使是教育类软件也无法替代真实生活体验。亲近自然:家长以身作则减少屏幕使用,带领孩子走进自然、参与真实社交与生活实践,从源头降低对电子产品的依赖。建立规则:必须使用时,家长需陪伴监督,过滤不良内容,并与孩子约定使用规则,如用餐、行走、睡前时段禁用,单次连续使用不超过 15 分钟、每日累计不超过 1 小时,使用后进行眼保健操等。</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残疾儿童同样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残疾儿童接受适宜的学前教育,既有利于个体发展,又能为家庭减轻负担,国家应采取措施保障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支持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招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应配备必要的康复设施、设备和专业康复人员,或者与有条件的机构合作,根据残疾儿童实际情况开展保育教育。如果对残疾儿童是否适合随班就读发生争议,可以由教育、卫生部门等单位联合评估后妥善解决。推动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普遍增设学前部或附设幼儿园,鼓励设置专门招收残疾儿童的特殊教育幼儿园(班),尽早为残疾儿童提供适宜的保育、教育、康复、干预服务。</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此外,各级政府还应统筹实施多种形式的学前特殊教育,如对残疾儿童家长提供学前教育指导与支持、营造对残疾儿童友好的社区大环境等,让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得到切实保障。</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幼儿身心发育的脆弱性,决定了其成长需要 “保护照料” 与 “教育引导” 的双重支持。保育通过科学膳食、规律作息、健康监测等措施,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发育;教育则以符合其认知特点的活动,激发好奇心、培养综合能力,二者缺一不可。在实践中,保育与教育呈现 “融合共生” 的特点:保中有教:生活照料中渗透教育契机。如引导幼儿自主饮水、穿衣,既培养生活自理能力,又强化规则意识与独立性。教中有保:教育活动中关注身心保育。如游戏中指导幼儿整理玩具,既传授分类知识与合作技能,又培养劳动习惯与秩序感。唯有将二者有机统一于日常保教工作,才能全方位满足幼儿的发展需求,为其未来成长筑牢根基。</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幼儿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幼儿园要将保护幼儿安全放在首位。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幼儿园应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一,着力提升全体教职工和幼儿安全意识和能力。可通过定期开展全员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围绕幼儿园安全问题研讨交流等,使“安全”成为全体教职工心中的头等大事,确保“安全警钟长鸣”。切实把安全教育融入幼儿一日生活,帮助幼儿学习判断环境、设施设备和玩具材料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二,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幼儿园门口设置隔离栏、隔离墩或升降柱等硬质防冲撞设施,做好专职保安员配备、一键式紧急报警、视频监控装置配备和封闭化管理,加强城镇地区常态化护学岗建设。定期对园内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与维护。  </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第三,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校方责任保险。</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游戏是幼儿成长的核心载体,原因有三:顺应天性与发展需求:幼儿通过奔跑、攀爬等游戏自然锻炼动作协调性,在角色扮演中满足社交与情感需求,游戏是其释放天性、获得心理满足的本能方式。契合认知发展规律:幼儿以直观动作思维为主,游戏的情境性与操作性(如搭积木、玩沙水)与其思维特点高度匹配,是最自然的学习途径,可有效提升观察、想象与问题解决能力。奠定终身学习基础:游戏中自主探索激发内在学习动力,合作挑战培养坚持与创新品质,经验积累为后续抽象思维发展铺路,是可持续学习的源头。</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从幼儿园到小学,是幼儿成长的重要转折点。幼儿园和小学要坚持双向衔接的理念,有目的、有计划地做好科学衔接工作。</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对于幼儿园来说,应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幼儿园要尊重幼儿成长规律,将入学准备融入保教全过程,推动身心准备、生活准备、社会准备和学习准备等方面的有机融合。从小班开始,循序渐进地培养幼儿的各项能力;到大班,更有针对性地培养社会交往、自我调控、规则意识、专注坚持等进入小学所需的关键素质。坚决杜绝片面追求某一方面或几方面的准备,甚至是用小学知识技能的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替代全面准备的错误做法。</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对于小学来说,应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小学要坚持按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将一年级上学期设为入学适应期,通过温馨的班级环境、趣味化的教学方式、合理的作息安排,强化以儿童为主体的探究性、体验式学习,帮助儿童逐步适应从游戏活动为主向课堂教学为主的学习方式转变。</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小学和幼儿园要主动合作,加强教师在儿童发展、课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研究交流,共同搭建衔接阶梯。</p> <p class="ql-block ql-indent-1">“小学化” 违背幼儿成长规律,危害显著:损害身心健康:超前学习超出认知负荷,机械训练易引发焦虑、厌学,甚至影响身体发育(如久坐导致脊柱问题)。抑制思维发展:死记硬背扼杀好奇心,使幼儿习惯被动接受,丧失主动思考与创新能力,阻碍想象力发展。</p> <p class="ql-block">  学前有法、善育有规,是科学育儿的红线规范,更是教育初心的真诚守护。我们将继续秉持“追随儿童,共同成长。”的教育理念,培养幼儿爱自己、爱他人、爱表达、爱探索、爱创造,在爱的浸润中培养善良品格与社会责任感,实现生命从“被爱”到“会爱”的温暖进阶。让规范与温度同行,让教育自然发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