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惠民县辛店镇中心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宣传

砥砺前行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2, 126, 251);">为全面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及《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环境,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自2012年起,教育部将每年5月20日至6月20日设立为"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该活动通过每年设定不同宣传主题,面向家长和社会各界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理念,积极构建有利于儿童全面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我国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span></p> 集体学习 <p class="ql-block">2025年5月23日,辛店镇中心幼儿园召开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学习会议,本次会议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全体教师参与了学习。</p> 学前有法,善育有规 <p class="ql-block">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以"学前有法·善育有规"为主题,在5月20日至6月20日开展系列活动。今年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施行,宣传月将重点围绕这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展开深入解读与推广。01主题解读⭐学前有法:以《学前教育法》为准则,规范办园行为,保障儿童权益。 ⭐善育有规:遵循儿童发展规律,倡导科学保教理念。 02重要意义《学前教育法》在教育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有着深远意义,具体如下:保障幼儿权益:从法律层面明确幼儿在学前教育阶段享有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身心健康权等,确保幼儿在安全、健康、适宜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和照顾,为幼儿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规范教育行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设置、师资配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进行规范,促使学前教育机构依法办园,提高教育质量,避免教育“小学化”等不规范行为,保障学前教育的科学性和专业性。促进教育公平:通过法律规定推动学前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等学前教育的投入和扶持力度,让更多儿童能够享受到公平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学前教育差距。提升师资素质:明确幼儿教师的资格、待遇、培训等方面的要求,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同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幼儿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整体素质。推动事业发展:为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律保障和政策导向,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学前教育,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学前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需求。</p>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法律条文(节选)学习 主题解读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法律的正式出台,意味着过去一些地方性法规和方案禁止的、不倡导的事情,将明确变成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会责令幼儿园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以下10种较为常见的行为都将违法,值得幼儿园警惕!</p> 重要意义 <p class="ql-block">七十九条:幼儿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一)组织入园考试或者测试;(四)使用未经审定的课程教学类资源;(五)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或者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六)开展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年龄特点不符的活动,或者组织学前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相关负责人介绍,将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另外,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全日制培训,不得教授学前儿童小学阶段的课程。。</p> <p class="ql-block">我园将以宣传月为契机,持续开展教师学法、家长普法等系列活动,严格依法办园,为孩子们营造规范、安全、充满爱的成长环境,让法治为儿童健康成长保驾护航。让我们共同学习、宣传和践行《学前教育法》,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为孩子们的未来奠定坚实基础。</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