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古语有云,南橘北枳,一道淮水相隔,便叶相似而味不同,“所以然者何”?先秦晏婴自问自答,给出的答案是“ 水土异也”。而其之“水土”,在哲学意义上,就是客观环境条件,世间万物,兴衰存亡,无不是客观存在的具体环境条件影响作用的结果。长于以事述理的荀子,则形象地将这一定则理解为,“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而西方学者对此类的关注,则更多的集中于环境条件对人类及人的影响,浪漫主义文学巨匠、大思想家歌德明确指出,“人是他所在时代的产儿,他的精神面貌是由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塑造而成的”,而擅长逻辑推理的社会学家欧文·戈夫曼则更更直接地断言,“环境决定着人们的语言、宗教、修养、习惯、意识形态和行为性质”。然而,作为能动的人,他们受环境制约,被时代塑造,却是共性与个性、必然性和偶然性辨证统一的复杂过程。对此,我在做了外公,特别是退休赋闲之后,有足够多的时间,在异国他乡近距离参与中观察外孙和外孙女的成长过程,体验和感受自然更加具体而深刻,可以玩味者甚多。</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font-size:18px;"></span></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囿于特定的历史原因,我的直系血亲在孙辈只有一个外孙和一个外孙女,同样是受特定的社会因素影响,我的女儿、女婿在大学毕业、结婚后即一并赴美留学,并侨居美国工作,因此她们的孩子便顺理成章有了美国护照,成为所谓“ABC”(American-Born Chinese,在美国出生的中国人)。不同的国度,不同的文化背景和生活方式,会给这两个小家伙带来怎样的影响,一直是我难以释怀的心头隐忧。实践证明,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在异国他乡,他们真就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地受到各种各样环境因素的影响。</p><p class="ql-block"> 欧美白人多左撇子,是不争的常识,可在美国出生的外孙,在没有家族遗传的背景下,却也天生就是左撇子,每每看到他横着左臂写字,总让我有一种无奈的别扭感。更让我难受的,是外孙、外孙女情愿用中国话交流,却很不愿意学中文。按照我的意愿,作为中国人后代,他们应该有义务学好自己的民族语言;即使为以后的生活计,他们大有必要,也完全有条件学好中文,掌握贯通中西的知识能力和交流交际优势。作为曾经的师范中文教师,我当然非常想为他们的中文学习提供尽可能好的帮助和辅导,可我的愿望和努力,却一再受现实环境的阻碍而差强人意。最不利的因素,当然是这边中文应用场景的严重缺乏。尽管中文是联合国六大通用语言之一,可在海外现实生活中的通用性却十分有限,较难得到运用功能的支持和锻炼。哥哥以此为理由,要求放弃中文学校学习,被他爸妈以不参加中文学校学习,所有的课外学习,包括他热爱的足球、网球训练全部停止的坚决态度予以强力压制。当妹妹提出同样要求,不用爸妈开口,哥哥就直截了当告知行不通的理由。最终起点作用的,竟不是要不要学的道理,而是我和姥姥希望她今后能顺畅地陪我们说说话的亲情诉求。客观地看,他俩学中文也确实存在不少障碍,哥哥的中文发音就有“发音不全”的毛病。可能是英语发声没有的原因,无论怎么训练,汉语拼音的单韵母“ü”及相关的复韵母,他都不能准确发音,什么下雨、钓鱼,到了他那里,全都带有舌边漏气的“嘶嘶”声。与哥哥的“生理性缺陷”不同,妹妹的问题更是蹊跷,应该是受英语阅读习惯的影响,她对中文字词的认识理解,总会被下意识地固定在某篇具体课文之中,离开了就会生疏,因而严重影响认读效果。还不敢强行修正,生怕因此而对她正在形成的英语思维模式和学习习惯产生不良影响。这些不利因素的存在,是他们所以“不愿学”的客观原因,但并不代表他们对祖国语言没有感情,有意思的是,这两个孩子一旦回到中国,正常情况下都会努力地运用中文交流,极少讲英语,十天半月下来,与人交流便几无障碍,由苦涩的“枳”回归酸甜的“橘”。</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另外还有一种影响,就是其中不同文化背景下内外环境对他们的性格养成和道德遵循的引导和制约。就外部环境而言,兄妹中的老大,今年七年级(相当于国内的初二),老二小学三年级(五年制),他们在学校、社会、家庭诸多方面接受的教育,至少到目前为止,并没有特别明显的意识形态色彩,更多的内容是比较纯粹的人性、道德意义上的“善的张扬”和“恶的杜绝”,与国内传统的启蒙教育有很多相似之处。不同的是,国内的更在意理性的“悟”,重在明辨是非,而那边则更在乎规则和底线的“律”,要义在知晓对错。因此在性格层面上,我们的孩子往往因为“悟”的多元开放而更倾向于沉稳、冷静和内敛,而美式教育下的孩子则因规则底线明确,知道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因而在行为表现上则更多直率、单纯和阳光。就像“橘”和“枳”,因“水土异”而“味不同”,一切皆自然而然,并无对错可分。譬如以善待人,我去看外孙参加的校际足球联赛,每当有队员在比赛中受伤,双方队员除了靠近的人上前保护安慰救助,其他人皆单膝下跪,为伤者祈祷平安,当我第一次看到这种情景,而且看到我的外孙现场是第一个这么做时,我还是颇有被震撼的感觉的。再如恶小不为,我们一般以为可以任性的“言论自由”,事实上是有严格限制的,即使“自由”也是有限的。在我的印象中,“敬语”范畴似乎百无禁忌,而与侮辱、诋毁族群或敏感人格有关,违背“政治正确”有关的“禁语”,则是不可触犯的高压线,一旦发生,在学校教育和社会约束领域一定会被严肃对待,强制禁止,无论如何都不会听之任之,没多少“自由”可言。有趣的是,这些规则已经演变成了孩子们在矛盾处理中占取主动优势的常规武器,同学之间的细小冲突,兄弟姐妹为争宠而吃醋,在现实场合很多都会被上纲上线,演变为公平正义、平等尊严甚至人权保护之类的道义之争。现在看来,今天美国社会内部冲突的很多问题,都或多或少与这种习惯养成存在因果关联。</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这些都是明显具有异域特点的有形影响,但同时,还有一些可以感知的影响,则与他们现实生活环境关联不大,即使有影响,也没有普遍意义。一直以来,最让我欣慰的是两个在美国出生成长的孩子,却有发自肺腑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和自豪感。一方面,他们非常乐意说自己是中国人,乐于讲解推介中国的现状和悠久丰富的文明传统和文化知识,只要有机会都会积极参与,尽力而为。另一方面,只要遇到丑化、矮化中国华人的言论举动,他们都会义愤填膺地采取行动,予以反对和抵制。态度鲜明,绝不含糊。</p><p class="ql-block"> 如果说,这还是相对感性的表现,那么,这次来美探亲,与他俩相处,其间接连发生的一些事情,理性涉及之深邃,既正合心愿亦远在我意料之外。</p><p class="ql-block"> 一年一度的圣诞节如期而至,他俩都得到了圣诞老人送来的心仪礼物。一无既往的感激和兴奋之后,有一天,哥哥突然对妈妈说,谢谢妈妈,我知道了,那些圣诞礼物都是你和爸爸送的,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圣诞老人。妈妈连忙追问原由,他说,所有圣诞礼物都在妈妈网购清单上,他看到了,不仅今年,前几年的都看到了。交谈末了,他若有所思地告诉妈妈,他不会将真相告诉妹妹,让妹妹多接受一些并不存在的圣诞老人爱意,也是一种很美好的事情。他如此理性而宽容地善待被神化了的现实,显然与西方传统思维有别,他的态度让我想起了孔老夫子两千多年说的一句话,“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十二周岁的小小少年如此对待圣诞老人的传说,岂不就是“敬而远”之“知”吗!可以肯定地是,我那外孙并不知道孔子曾如是讲。</p><p class="ql-block"> 孩童换牙,是生命发育的阶段特征,也是他或她进入自主成长阶段的重要标志。在儿时记忆中,我们往往对换第一颗牙特别重视,不仅会得到格外热情的关护,还会在家长指导下,按照“上牙扔床底,下牙扔屋顶”的习俗,让掉落的牙齿去到该去的地方。而北美地区则有“牙仙子”传说,每当乳牙脱落,都要将换下的牙齿包好,放在自己的枕下,熟睡时,牙仙子就会用一枚金币换走枕下的落齿。身在美国的孩子们也都按此习俗去做,每当此时,只要在他们身边,我也都会附加多一些的钱表示慰问。冬假期间,外孙女在艺术体操学校掉了一颗牙,老师特地给她包好让带回家,一切都按既有习俗进行。第二天早上,我来到外孙女床前,本欲和她一起分享被牙仙子关心的快乐,结果她神情平淡地告诉我,“牙仙子”的说法是骗人的,枕头下的钱是我妈妈放的,昨晚她在妈妈的手机套子里见过这张钱。对我像以前送给她“慰问金”,她亦予以拒绝,声称不能用骗人的理由拿我的钱。她的态度岂不正是中国传统中“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价值观的绝佳体现。</p><p class="ql-block"> 一次意外,我小腿骨折,做了接骨修复手术。术后,女儿女婿在家聊及此事,感慨在美国做这样的手术将要付出高昂的治疗费用,被在一旁做作业的外孙女听见,并被她误解为是妈妈不愿为我承担医疗费用,当时即发火批评妈妈,以我是妈妈的爸爸,我是在她家受的伤为理由,认为所有的费用都该由她妈妈承担,否则,她绝不答应。这样的“乌龙”,自然让我欣慰,但细想之后,更让我感慨。因为九周岁的她这样做,和美国普遍的伦理法则存在两大分歧,一是爷爷奶奶、外祖父母在这里的传统意义上,不是family(家庭)成员,处于主流地位的家庭成员,只包括父母和未婚子女。二是子女在美国大多数州没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赡养父母,包括对父母提供经济帮助,只是子女与父母之间情感互动,是社会意义上的善举。事实上,医院在处理我的治疗费用时,自始至终,也一直把我的女儿排除在义务承担人之外。从这个角度看,小小年纪的外孙女表现出的理念,在美国就是一种例外,体现的这是不折不扣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中的孝道文化。何以如此,不得而知。</p><p class="ql-block"> 跨越时空环境的这类表现,就这么清晰地在我的两个孙辈宝宝身上发生,而且我相信,随着他俩年龄阅历和人生体验的不断加深,在价值观念方面的返祖归真应该会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深刻。有人把它称为“灵魂觉醒”,而我却更愿意唯物地视之为“血脉所系,下自成蹊”,一切都源于中华民族、中华文明生生不息、勇往直前的生命力。</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 <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 2025.04.22.于洋之彼岸</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p class="ql-block"><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