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罗甸县第九幼儿园—学前教育宣传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知识宣传(家长篇)</p>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p class="ql-block">尊敬的各位家长:</p><p class="ql-block">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将于2025年6月1日起施行,在孩子成长的道路上,学前教育至关重要。2025 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这与我们每一位家长息息相关,也与孩子的未来紧密相连。我们诚邀您共同学习一些重要条款,希望我们携手并肩,一起营造学前教育科学规范发展的良好氛围。</p> 学前教育法是保障孩子们接受优质学前教育的坚强后盾。 <p class="ql-block"> 它明确规定了幼儿园的办园标准,从场地设施到师资配备,都有严格要求,就是为了给孩子们提供安全、舒适且富有教育意义的学习生活空间。在我们幼儿园,每一位教师都具备专业资质,他们不仅拥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更满怀对孩子们的关爱,会按照法律要求,为孩子们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p> 法律还强调了尊重孩子个性差异的重要性 <p class="ql-block"> 每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都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节奏。在幼儿园里,教师们会细心观察每个孩子的特点,因材施教。无论是喜欢绘画的小艺术家,还是热衷于探索自然的小科学家,亦或是充满活力的运动小健将,都能在这里找到展示自己的舞台,得到充分的支持和鼓励。</p> 在培养孩子方面,学前教育法也为我们指引了方向。 <p class="ql-block"> 它倡导培养孩子的综合素质,不仅仅是知识的学习,更注重品德、社交、动手能力和创新思维的发展。我们幼儿园通过丰富多彩的课程和活动,如角色扮演、手工制作、户外游戏等,让孩子们在玩中学、学中玩,全面提升综合素养。</p> 家庭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家园共育是学前教育的关键。 <p class="ql-block"> 希望家长们能和我们一起,深入学习学前教育法,了解法律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在日常生活中,依据法律理念,为孩子树立良好的榜样,注重培养孩子的良好习惯和品德。比如,和孩子一起遵守交通规则,培养他们的规则意识;鼓励孩子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锻炼他们的自理能力;多与孩子沟通交流,倾听他们的想法,尊重他们的意愿。让我们共同努力,陪伴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充实、有意义的童年。</p> 家长的权利 <p class="ql-block">1.知情权</p><p class="ql-block"> “幼儿园应当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收费项目和标准、服务内容、退费规则等应当向家长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第六十九条)</p><p class="ql-block">2.参与权</p><p class="ql-block"> “幼儿园应当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可以对幼儿园重大事项决策和关系学前儿童切身利益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第三十三条)</p> 家长的义务 <p class="ql-block">1.配合科学保教</p><p class="ql-block">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第十六条)</p><p class="ql-block"> 2.履行监护责任</p><p class="ql-block">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必要条件。”(第十六条)“学前儿童因特异体质、特定疾病等有特殊需求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及时告知幼儿园,幼儿园应当予以特殊照顾。”(第十五条) </p><p class="ql-block">3.合理承担费用</p><p class="ql-block"> “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负担保育教育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第六十条) </p> 家园协同机制 <p class="ql-block">家庭教育指导</p><p class="ql-block"> “幼儿园应当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第五十八条)</p><p class="ql-block"> 特殊需求支持</p><p class="ql-block"> “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接收能够适应幼儿园生活的残疾儿童入园,并为其提供帮助和便利。”(第十七条)</p><p class="ql-block">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与幼儿园就残疾儿童入园发生争议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等单位组织对残疾儿童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和适应幼儿园生活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并妥善解决。”(第十七条)</p> 对家庭的支持政策 <p class="ql-block">经济补助</p><p class="ql-block">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科学核定普惠性幼儿园办园成本,以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为衡量标准,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第六十三条)</p><p class="ql-block"> “有条件的地方逐步推进实施免费学前教育,降低家庭保育教育成本。”(第六十三条) </p><p class="ql-block">优先入园</p><p class="ql-block"> “国家采取措施,倾斜支持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发展学前教育事业;保障适龄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和农村留守儿童等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第六条) </p><p class="ql-block"> 亲爱的家长们,教育就像一场用爱浇灌的旅程,需要我们以温情为基石,以法律为指引。让我们把法治理念深植心间,将育人责任落实到行动中,在家园共育的路上携手同行、步履坚定。一起为孩子筑牢成长的守护屏障,用爱与规范勾勒童年的美好画卷,让每个宝贝都能在温暖的阳光下绽放光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