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为落实中共海口市委办公室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2025年5月27日-5月30日,我局组织各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综合执法局等单位对全市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联合检查工作。</p> <p class="ql-block">一、联合检查美兰区、江东新区、桂林洋辖区范围内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p> <p class="ql-block">二、联合检查琼山区范围内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p> <p class="ql-block">三、联合检查龙华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辖区范围内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p> <p class="ql-block">四、联合检查秀英区范围内企业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p> <p class="ql-block">通过检查主要发现以下问题:一是个别小区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无人运维管理;二是部分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上半年未开展第三方尾水检测和个别单位未按照环评要求开展检测,检测指标不全;三是部分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存在出水水表损坏和出水记录台账登记不全等问题;四是发现部分物业公司对自建自营污水处理设施管理不够重视,运维管理人员业务不精,管理制度落实不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