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深的功課

Bible

<p class="ql-block">先談拿答和亞比戶兩個名字的字義。拿答原文意慷慨的,其字根意自願、自發、剌激和催逼;亞比戶原文由二字根組成,一為父,另一為他、自己,因此字意為他是我的父。若從經歷的再度思量這兩個名字,發現它們都含有「己」的意思。拿答是出自自願、自發的慷慨,美善的人性;而亞比戶更是以己作父、作源頭,在己的催逼下行事。顯然用這兩個名字暗示我們,作祭司事奉,是絕對不能有「己」或出自「己」,那怕是好的、善的、慷慨的、自動自發的都不行。這是給的第一個教訓,要注意事奉的動機和源頭。</p><p class="ql-block">再看他們的作法。他們各拿自己的香爐,盛上火,加上香,獻上凡火,是沒有吩咐他們的。凡火的凡字原文意外國人、厭惡、陌生、仇敵、犯姦淫。因此凡是作沒有吩咐的,那怕是好事、善事,甚至是事奉的事,都是衪所厭惡的,如同仇敵作的,犯了姦淫(除祂之外,另有所愛),這是極奇嚴重的,是一刻都不能容忍的。何況祭司獻祭是行政(涉及眾人)的事,更是絕對不能寬容的。所以,就有火出來,把他們燒滅,他們就死了。何等嚴厲、嚴肅又嚴重的審判與懲罰,多數人都不能瞭解,甚至不認同,我們所認識那位慈愛、憐憫的,何以作得如此絕情、刻苛。然而只要稍微認識祂的性情和作事的法則,就知道干犯行政是不得了的事,是屬靈的「高壓電」,千萬碰不得的。也向摩西、亞倫表白,「在親近我的人中,我要顯為聖別;在眾民面前,我要得著榮耀。」亞倫就默默不言。這是給的第二個教訓,凡是關乎行政的事奉,千萬不能用吩咐以外的辦法去作,那後果是嚴肅、可怕,人無法承擔、也無從置啄的(像亞倫一樣)。</p><p class="ql-block">這事件之後還有一個插曲,亦值一提,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們說,「不可蓬頭散髮,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們死亡,又免得向全會眾發怒;只是你們的弟兄全家,要為所燃起的火哀哭。你們也不可出會幕的門,恐怕你們死亡,因為祂的膏油在你們身上。」他們就照摩西的話行了。(這表徵即使親屬因不當事奉,遭受審判以至於死,事奉的人也不該以此為藉口,在服從元首權柄的事上,不按次序而行,並破壞他們行為的完全,免得他們遭受屬靈生命的死,以致不喜悅祂的子民。這一點他們作到了,只是沒有照摩西吩咐的在聖所裡吃贖罪祭的祭肉。當摩西質問時,亞倫回答,「今天他們獻上贖罪祭和燔祭,我又遇見這樣的事;今天我若喫了贖罪祭,豈能看為美呢?」 摩西聽了這話,便以為美。亞倫和他兒子們,因著在拿答和亞比戶身上的審判而有所軟弱,就不適合喫贖罪祭。這表徵我們若是軟弱,不能接受對那些與我們關係密切、親近的事奉者的審判,就不能享用贖罪祭,就是不能以祂那無罪的生命作我們生命的供應,好把祂供應作對付罪的生命。一面,亞倫和他兒子們因審判而軟弱;另一面,亞倫的考量是正確的,因他和他兒子們都憂傷而不快樂,在這種情形下喫贖罪祭,不會討祂喜悅。亞倫的反應,使摩西喜悅。亞倫和他兒子們沒有墨守成規的遵守規條,不是因著不順從,乃是因著積極的考慮到他們的情形。這件事指明,在遵守所制定之規條的事上,在憐憫中是有考量餘地的。亞倫和他兒子們所作的,似乎是干犯規條,實際上卻是智慧之舉。因此,獻凡火事件給我們最後一個教訓,就是即便遇到這類消極、不幸的事,必須學一個功課,就是雖然難過、悲傷,仍然得照著話,照次序而行;只是在少數應喜樂、享受的情況,不要裝作,勉強虛應故事,反倒不討喜悅。這對一個仍在肉身裡的人來說是很不容易作到,很深的功課。</p><p class="ql-block">本事件還帶來一個重大的後果,就是要摩西對亞倫說,「不可隨時進入幔內的至聖所,到櫃上的遮罪蓋前,免得他死亡,因為我要在雲中顯現在遮罪蓋上。這含示,因著拿答、亞比戶事件暴露,祭司本身亦有消極的難處,攔阻他們進至聖所事奉,而有遮罪的必要。故自此,祭司就不可隨時進入至聖所,而是一年一次(每年七月初十日),大祭司必須先獻贖罪祭和燔祭,為自己和百姓遮罪,再帶著血和香進入至聖所,打通進入至聖所到遮罪蓋上在兩個基路伯中間相會,和祂說話的路。這為用血為我們開創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留下伏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