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202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全国第十四个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为“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值此重要节点,幼儿园诚挚邀请您与我们携手,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教育法》),一起营造依法推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p> 《学前教育法》的重要意义 <p class="ql-block">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关系到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制定《学前教育法》,是坚持党对学前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关键举措,是推动破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体制机制障碍和热点难点问题的重要途径,对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p><p class="ql-block">《学前教育法》共包括总则、学前儿童、幼儿园、教职工、保育教育、投入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9章85条,全面总结了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针对性地破解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学前教育法律制度体系。</p><p class="ql-block"> 这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学前教育的法律(2025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迈向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 style="color:rgb(25, 25, 25);">《学前教育法》的法律规定节选</b></p> 第十三条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学前教育应当坚持最有利于学前儿童的原则,给予学前儿童特殊、优先保护。</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b>家长可以这样做</b></p><p class="ql-block">1.在家庭中开展安全教育,如教导孩子不随意触摸电器、不跟陌生人走等。为孩子营造安全的生活空间,妥善收纳危险物品,让孩子远离潜在危险。 </p><p class="ql-block">2.家长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有矛盾时,避免在孩子面前争吵,以免给孩子带来心理创伤。多陪伴孩子,比如一起阅读绘本、做亲子游戏,增进亲子关系,为孩子创造充满爱与温暖的家庭环境。 </p><p class="ql-block">3.主动与老师沟通孩子在家表现,也积极了解孩子在园情况,做到家园共育。认同幼儿园的教育理念,支持园方开展的各类活动,共同助力孩子健康成长。</p> 第十六条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抚养与教育儿童的义务,为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必要条件。</span></p><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 家长可以这样做</p><p class="ql-block">1 .保障孩子饮食、作息规律,关注身心健康,每日陪伴交流,倾听孩子想法,让其感受被尊重。 </p><p class="ql-block"> 2.不强迫孩子超前学习,通过游戏、绘本等趣味的方式激发探索欲,顺应孩子认知发展节奏,避免“小学化”倾向。</p> 第二十条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 面向学前儿童的图书、玩具、音像制品、电子产品、网络教育产品和服务等,应当符合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家庭和幼儿园应当教育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控制其使用时间。</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家长可以这样做</p><p class="ql-block">1.为孩子挑选符合年龄特点的图书、玩具等,深入了解产品的教育价值、内容适宜性及互动性,确保它们符合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 </p><p class="ql-block"> 2.与孩子共同制定电子产品和网络教育产品的使用时间表,避免长时间连续使用,确保孩子有足够的休息和户外活动时间。 </p><p class="ql-block">3.用亲子游戏、户外探索替代屏幕时间,引导孩子认识网络利弊。家长以身作则在孩子面前使用电子产品的时间,陪伴孩子时专注互动,共同营造无“电子依赖”的成长环境。</p> 第五十八条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 幼儿园应当主动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交流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状况,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幼儿园开展保育和教育活动</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家长可以这样做</p><p class="ql-block"> 1.定期与老师沟通孩子在园的饮食、社交、情绪等细节,同步反馈孩子在家的行为习惯,形成家园教育信息互通,共同见证孩子的进步。 </p><p class="ql-block">2.认真听取园所关于敏感期引导、规则建立等专业建议,例如借鉴幼儿园的时间管理方法,在家统一作息要求,避免家庭教育与园所脱节。 </p><p class="ql-block">3.积极响应亲子活动、家长志愿者招募等倡议,如参与主题活动筹备、协助活动实践,以行动向孩子传递“教育需要共同参与”的理念,强化其对集体生活的认同感。</p> 第五十九条 <p class="ql-block"><span style="color:rgb(255, 138, 0);">幼儿园与小学应当互相衔接配合,共同帮助儿童做好入学准备和入学适应。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防止保育和教育活动小学化。小学坚持按照课程标准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等其他任何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开展半日制或者</span></p> <p class="ql-block" style="text-align:center;">家长可以这样做</p><p class="ql-block">1.不盲目为孩子报教授拼音、算术等小学课程的培训机构,相信幼儿园的游戏化学习能更好培养专注力、社交力等核心素养。 </p><p class="ql-block">2.通过亲子阅读、整理书包等活动,帮助孩子提升语言表达、时间管理和生活自理能力,配合幼儿园开展的参观小学、模拟课堂等衔接活动。 </p><p class="ql-block">3.在孩子从幼儿园升入小学的过程中,密切关注他们的心理变化,及时给予关爱和支持。如发现孩子出现焦虑、紧张等情绪问题,应及时与学校和心理咨询师沟通,共同帮助孩子调整心态。 </p><p class="ql-block">4.在家庭中,注重培养孩子的自主学习能力,如独立思考、自我管理、时间规划等。鼓励孩子多参与阅读、绘画、手工等活动,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动手能力。</p> <p class="ql-block">《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家长的权利、义务、支持政策及法律责任,强调家庭与幼儿园协同育人,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让我们以爱为底色,以法律为纲领,在携手共育的道路上,共同为孩子们的成长撑起一片蓝天。</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