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某老师因惩戒学生不当而被行拘”所胡思乱想的

翼文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最近网络新闻报道,“5月18日凌晨,浙江瑞安市教育局发布通报证实,网传该市一小学教师殴打10岁小学生,并把他抱到三楼窗口威胁要将其扔下去的情况属实。经查,4月17日下午,马屿镇中心小学教师林某某在上数学拓展课时,学生陈某某用水枪朝其面部喷水,林某某对该学生进行了不当惩戒,威胁到该学生人身安全。目前林某某已被行政拘留”。这件事引起了网络的大讨论大争论,同样给予全国1800多万教师以极大震动。对此,作为在农村中小学工作了33年的我,也很有些胡思乱想了。</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上述事件中对“调皮”(暂且鉴定为“调皮”或“顽皮”)学生惩戒,在现实教育过程中是常常会有的,原因很简单:一是为了维持教育教学秩序,二是为了教育纠正孩子的不良行为和思想。然而惩戒的方式要合理,方法要恰当,这是极其重要的,59岁的林老师在这一点上是吃了“大亏”。固然,教育如果失去了惩戒也就失去了保障,其效果就会大打折扣而变得苍白无力。</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一位十岁左右的小学生竟然敢在课堂上向一位男老教师当面呲水,其“胆量”着实大了,其“勇气”也着实强了。如此这般的“胆量”和“勇气”到底是如何养成的呢?我想和他自小成长的环境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其中家庭教育是关键因素之一。为什么当前家庭教育屡屡出现各种问题呢?其实,家庭教育的有效性是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我认为家庭教育的效能源于家庭正确而明确的“三观”(通俗称为“家规”)和有效的方法(俗称“家教”)。今天即使许多高学历家庭也往往忽视或者缺乏这些东西。</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林老师之所以会被“行政拘留”,是因为学生家长的不肯谅解,即不接受学校的调解和老师的道歉,于是终于报了警。按照道理,家长和老师应该是孩子教育的“天然合伙人”呀。如今为何出现这样不可调和的矛盾关系呢?我想,家长没有尽到教育“第一合伙人”的责任,即没有能够向学校输送一个有基本教养(行为规范和道德认知)的“生源”;而老师对孩子出现问题之后的采取的教育方式方法也的确不妥,且让家长这一合伙人感到痛心疾首。</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讲到家校协同育人,其实在此事件之前,双方对这种“合伙教育”重要性都认识不足,也没有约定好明确的“合伙机制”(各自的教育责任和管理边界,这当然不是双方个人所能决定的,需要法律法规确定)。于是一旦遇到此类突发事件,所谓的“合伙”就会破裂,进而“散伙”直至“敌视”。然而,家校“合伙”教育的失败最终可能会给孩子未来成长造成更严峻的考验。</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深究以上教育乱象,必须和当前社会大环境及其历史背景联系起来,也要和一些具体的家庭小环境结合起来,寻找真正的根源,让我们有更深刻的思考。</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首先,从社会大环境来看,我认为有这样一些因素:公民维权意识强烈,这也是法治意识提升表现;尊师重道的传统观念淡化了,这是当前社会上传统道德沦丧的结果;独生子女政策的后遗症或叫并发症——过分“溺爱”现象;教育失去了该有的“专业性”特征,这是所谓的一些新教育理念造成的,如“教育就是守护”、“教育就是服务”之类的片面之理;还有就是当前社会的人情淡薄,变得越来越功利化和“利己化”,“不肯吃亏”、“不能忍让”心理愈发浓烈,而“同情”和“谅解”已被严重边缘化。</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其次,再看家庭小环境的影响,现今小家庭中传统伦理道德似乎已烟消云散,我认为这一根源在六十多年前的一场“文化大革命”,传统道德伦理被打倒破碎,而新道德伦理体系却始终没有在人们心中扎下根来;许多小家庭的道德观、价值观和是非观出现了严重偏差(所谓“三观不正”),这也是历史和现实交织的结果;家长对于家庭教育既没有传统的价值标尺(家规),也没有有效的方法(能力),所以家教失能失效;最后呢,就是前面所说的溺爱问题。</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由此便自然而然联想另外一种情景,即我们六零后、七零后和部分八零后可能都记得自己小时候所受的家庭教育:父母文化水平不高,有的甚至是文盲,他们教育孩子的依据就是传统的“家庭伦理道德”和乡村的“公序良俗”,他们教育的方式也极其简单——呵斥与棍棒。在繁重的体力劳动和多子女状况下,这种简单而高效的方式方法也许是他们当时所能采取的“最好的教育”。结果呢?虽然那个年代的孩子们考上大学的并不多,但每孩子都能坚强生活,都能自觉奋斗而自食其力。我们这代人自小也许曾被棍棒敲打过多回,而且后来能从父母那里索取的依靠并不多,但今天内心之中对父母的感恩与体恤之情却很深。当然,我并不倡导今天的家长们重拾“棍棒教育法”,因为时代进步了。</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于是,我又想到有句古语“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意思是哪怕只教过自己一天的老师,也要一辈子当做父亲看待。比喻对待老师要像对待父亲一样敬重。师道尊严在古时候是何等的庄重!既然我们绝不会记恨父母曾经“棍棒教育法”,那么又何必要去对老师的教育“惩戒”孩子失当而耿耿于怀呢? 其实,家长愈是尊重老师尊重学校,也就愈能够对孩子起到良好的教育作用。虽然二十多年前有句教育名言“先有父母心,再做教书人”,而今天我要告诫老师们可以保留这颗心,但不要弄错了自己的角色,因为你的身份就是老师。</b></p> <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此外,我还是倡导大家辩证看待瑞安林老师因惩戒不当而受处分的事情。作为教育工作者,心理愤愤不平和充满同情惋惜是肯定的,但反思是必须。首先我们要引以为戒,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自身应对特殊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包括与家长及时交流沟通的能力。其次,我们既然从事神圣的教育工作,不能一遇到棘手问题就消极回避,甚或躺平不作为,这样绝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我们唯有保持强大内心世界,以“有教无类,爱满天下”的教育情怀,用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方式方法,去教育转化学生身上存在的一些不足与缺陷。教育也并非万能,我们只要问心无愧!</b></p><p class="ql-block"><b style="color:rgb(22, 126, 251);"> 最后,我呼吁:为了孩子未来更健康的成长,家长和老师不妨增强信任,携手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如此,我们的基础教育工作者可能会感到些许慰藉。(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