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张明兰同志,女,汉族,中共党员,1933年正月二十五日出生于甘肃省靖远县石门乡一个贫苦农民家庭。1958年2月23日因病逝世于靖远县双龙乡仁和村,年仅25岁,逝世时任职仁义乡副乡长,她是仁义乡成立后的第一批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p><p class="ql-block"> 张明兰同志自幼家境贫寒,但性格坚毅,吃苦耐劳。五十年代初,正值花季年华的她与发裕堡的高鼐同志结为夫妻。婚后不久,她便积极投身到家乡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成为当地妇女运动的积极分子。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张明兰同志表现尤为突出。她带头参加集体劳动,无论是田间地头的农活,还是村里的各项建设任务,总是冲在最前面。她常说:"集体的事就是自己的事,我们妇女也要顶半边天。"她的勤劳朴实和无私奉献精神赢得了乡亲们的广泛赞誉。</p><p class="ql-block"> 1955年,经过党组织的严格考察和培养,张明兰同志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入党后,她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处处以身作则。1957年,因工作表现突出,她被任命为仁义乡副乡长,成为当时为数不多的女性基层领导干部之一。</p><p class="ql-block"> 担任副乡长期间,张明兰同志始终保持劳动人民的本色。她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与农民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在劳动大生产中,她总是带头冲锋在前,带领乡村农民积极投入生产。无论是炎炎夏日还是数九寒冬,都能看到她忙碌的身影。她常说:"干部不带头,群众怎么干?"</p><p class="ql-block"> 1957年冬,张明兰同志在生育后不久,身体尚未完全恢复就主动回到工作岗位,投入到公社水利建设劳动中。她不顾个人身体状况,坚持和群众一起挖渠筑坝。在一次高强度的劳动中,她因过度劳累当场吐血,被紧急送医。经诊断,她已积劳成疾,病情严重。</p><p class="ql-block"> 在病榻上,张明兰同志仍心系工作,时常询问公社的生产情况。她对前来探望的同志说:"我这点病不要紧,等好了还要和大家一起干。"然而,由于长期超负荷工作,加上产后未能得到充分休养,她的病情日益恶化。1958年2月23日,这位年仅25岁的优秀共产党员、人民的好干部永远离开了她深爱的工作岗位和乡亲们。</p><p class="ql-block"> 张明兰同志短暂而光辉的一生,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一生。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用青春和生命谱写了一曲壮丽的奉献之歌。她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 </p><p class="ql-block"> 张明兰同志虽然离开了我们,但她那种不怕苦、不怕累的奋斗精神,那种舍小家为大家的奉献精神,那种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公仆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继续前进。让我们以张明兰同志为榜样,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为建设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努力奋斗</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