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为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非粮化”专项行动的决策部署,三亚市崖州区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崖州区永久基本农田新增“非粮化”问题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崖州区以实际行动积极推进“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控制存量、遏制新增,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底线,保护土地资源,稳定粮食生产,确保“榔田”回归“粮田”。</p> <p class="ql-block">2025年5月22日上午,崖州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小平率队前往崖城村,开展非粮化整改工作。此次行动彰显了崖州区政府对耕地保护的决心,拉开了全区“非粮化”整治三年行动的序幕。市资规局崖州分局局长王华敏同志陪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州分局、区农业农村局派员参加整治行动。</p> <p class="ql-block">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党组书记、厅长贾文涛在全省“两非”问题整治动员调度会上强调,海南省将坚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通过推进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海南省的整治工作总体符合中央精神,为全省粮食安全提供了坚实保障。</p> <p class="ql-block">崖城村积极响应政策号召,主动出击,及时发现并开展非粮化整治行动,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通过实际行动,崖城村为全区耕地保护工作贡献了力量,展现了基层治理的高效与担当。</p> <p class="ql-block">区政府与村委会协同合作,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非粮化”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通过多方协作,崖州区正逐步实现“榔田”回归“粮田”的目标,为粮食安全奠定坚实基础。</p> <p class="ql-block">相关法律法规</p><p class="ql-block">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p><p class="ql-block">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p><p class="ql-block">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p><p class="ql-block">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建立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p><p class="ql-block">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p><p class="ql-block">耕地应当优先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生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应当优先使用难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p> <p class="ql-block">崖州区全区上下心怀“国之大者”,深刻认识到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的极端重要性。通过主动扛起耕地保护的使命担当,崖州区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为保障粮食安全、助力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