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漏水楼下遭殃,人民调解促邻里握手言和

张淑玲

<p class="ql-block"><b>楼上漏水楼下遭殃,人民调解促邻里握手言和</b></p><p class="ql-block"> 近日,新湖农场矛调中心调解员和双庆西路社区网格员在走访排查矛盾纠纷时,得知新湖农场工商所三楼玛纳斯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闲置房和楼下商户孙某两户业主因自来水管道爆裂导致商户孙某受损引发的纠纷。本可能耗时两三年的“拉锯战”,经调解员、网格员多次耐心调解,最终促成爆水管一方一次性赔偿6000元给商户孙某,邻里双方握手言和。</p><p class="ql-block"> 据了解,孙某是工商所二楼经营商户,玛纳斯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是三楼闲置公用房的业主。2025年2月25日,玛纳斯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名下的新湖农场工商所三楼闲置办公用房自来水管破裂造成楼下商户孙某的家纺店内部分布料泡水掉色,孙某要求玛纳斯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赔偿原布料价值16920元,双方协商未果,因此产生纠纷。</p><p class="ql-block"> 在调解过程中 ,调解员告知玛纳斯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位于其专有区域内的共有管道负有日常管理和维护义务,由于其长期在外地居住,使房屋处于闲置状态无人管理,给日常管理维护带来一定隐患。渗漏事故发生后,其又未能及时进行故障排查和采取相应措施,且社区网格员和其他业主又无法进入其房屋对共有管道进行管理维护,在客观上存在怠于行使其共同管理权的行为,亦妨碍了其他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导致漏水使楼下商户孙某而遭受财产损失,其行为明显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玛纳斯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负责人在调解员的劝说之下,考虑到孙某的实际损失及今后重新装修的麻烦,双方当事人当场达成一致意见:1、水泡的受损布料归孙某所有;2、玛纳斯县某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一次性支付赔偿孙某部分布料损失费6000元。公司负责人跟孙某握手言和,这起邻里关系纠纷得以成功化解。</p><p class="ql-block"> 该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是对双方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也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诠释。都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发生纠纷如果不能合理解决,会严重影响邻里关系。新湖农场司法所在调解邻里纠纷时一直从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出发,做邻里关系的“中间人”,促进邻里关系的和谐发展。新湖农场司法所今后也将一直秉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事的责任,树立人民司法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