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辩护成功,获得不予起诉结果!

大成律所的小程律师

<p class="ql-block">  接到该案后,我认为当事人的行为应当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所以在侦查阶段积极地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但侦查机关认为重伤二级较为严重,故仍旧报捕。在检察院批捕程序中,积极与承办检察官沟通案件,虽然与检察官就当事人是属于故意伤害罪还是正当防卫存在一定争论,但检察院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结果意味着终究法律会站在正义的一方。</p><p class="ql-block"> 若当事人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话,当事人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审查起诉阶段,我仍继续做无罪辩护(正当防卫),而检察官认为在造成对方重伤二级的情况下,当事人的行为应属于防卫过当。最终作出不予起诉决定。这个决定当事人也很满意,至少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公平正义!而与此同时“受害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了公诉。</p><p class="ql-block ql-indent-1">不禁想起电影《二十条》里的一句台词“法律应该让坏人的法律成本更高,而不是让好人的出手代价更大”这句话至少在本案中予以体现。</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