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纠纷巧化解 悉心调解促和谐

张淑玲

<p class="ql-block"><b>赔偿纠纷巧化解 悉心调解促和谐</b></p><p class="ql-block"> 近日,新湖矛调中心成功化解一起因铲车误伤人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p><p class="ql-block"> 2025年5月19日10时许,张某驾驶铲车在辖区酱厂后方开放式垃圾场推铲垃圾过程中,与在现场的居民徐某同时看到一块废弃的车门,上前捡拾,铲车机械惯性移动不慎将徐某右脚卡在废弃的车门之下,动弹不得,张某立即将徐某送至新湖医院就诊,经医生诊断:右足所见骨质未见明显错位性骨折。徐某要求张某赔偿人身损害费20000元,协商未果,因此产生纠纷,特申请新湖农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给予调解。 </p><p class="ql-block">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立即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事发经过及双方当事人的诉求。经了解,张某对徐某在垃圾场受伤事实无异议,但对责任承担及赔偿金额存在较大分歧。张某认为徐某受伤是因为自身安全意识不强,应当自己承担责任,徐某认为自己受伤是张某造成的,理应由张某承担全部责任。调解员精准确定了双方争议的焦点,坚持“调解普法双管齐下”,采用释法明理、情绪疏导的方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解和疏导。调解员经过综合考量认为,张某在施工过程中对安全问题理应负有一定责任,应当给予徐某适当赔偿。经过多轮协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一次性支付徐某检查费、营养费共计2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有效化解。</p><p class="ql-block"> 一直以来,新湖农场司法所牢固树立调解为民理念,在调解中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让法律更有温度,高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设身处地地站在双方当事人的角度,从根源化解矛盾纠纷,有力维护了辖区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