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3>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这一举措犹如一记重锤,在全社会敲响了生态环境保护的警钟,也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注入了强大的制度动力。<br>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建设被纳入 “五位一体” 总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从无到有、逐步完善,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关键力量。从祁连山保护区违建拆除、秦岭北麓别墅乱象整治,到长江沿岸化工企业 “关改搬转”、黄河流域水质提升,督察利剑出鞘,直指生态环境沉疴顽疾,取得了显著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社会效果。截至 2024 年底,前两轮督察整改任务完成率均超八成,第三轮督察整改也在稳步推进,为美丽中国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br>《条例》的出台,是对过往督察工作的系统总结与升华。它将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从组织领导、机构职责到督察程序、整改要求,构建起一套严密科学的督察体系。特别是 “党政同责”“终身追责” 等规定,进一步压实了各级领导干部的生态环保责任,督促他们时刻绷紧生态弦,将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标志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全新阶段。<br>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深刻体会到《条例》的强大指引力。比如,在某地区的督察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违规排污问题,当地政府在《条例》指导下,迅速成立专项整治小组,依法依规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并加强日常监管。同时,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导企业采用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既解决了突出环境问题,又促进了经济绿色发展。这充分证明,生态环保督察不仅是解决环境问题的有力手段,更是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契机。<br>然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仍面临诸多挑战。部分地区发展理念转变滞后,对生态环保工作重视不够;一些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对此,我们要以《条例》为依据,进一步加大督察力度,创新督察方式。借助卫星遥感、大数据分析等先进技术,搭建 “空天地一体化” 监测网络,让环境问题无所遁形;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通过环境污染有奖举报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形成全民共治的良好局面。<br>《条例》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条例》精神,以 “咬定青山不放松” 的韧劲,用好督察利剑,守护好祖国的绿水青山,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目标不懈奋斗。让我们携手共进,将每一次督察化作绿色发展的强大动力,在中华大地上绘就更加绚丽的生态画卷。</h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