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 2025年5月20日,经过提前踩点及跟踪,最终确定了被执行人的具体位置,下午到被执行人的工作地点,在其办公区,亮明法院执行人员身份,最初被执行人还存在侥幸心里,一直没有说实话,坚持说在这里只是帮忙,没有工资收入。在法院执行人员出示相关证据材料,经过释法明理讲明利害关系及法律后果。最终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申请执行人也做了一定让步。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黄某某在一周之内先凑3万元,剩余的款每月15日前给付5000元,直至付清为止。</p> <p class="ql-block"> 2016年11月17日,被执行人黄某某驾驶汽车在进入石家庄某明月家具城时与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申请执行人右膝盖受伤,被执行人将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送入医院后,连夜开车返回到老家福建蒲田再也没有露面。申请执行人受伤后经过多次手术后,依法起诉被告人黄某某,2024年2月23日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黄某某赔偿刘某某医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82699元。</p> <p class="ql-block"> 判决生效申请执行后,我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保险、车辆、微信、房产等进行了多次查询,因被执行人系在福建省莆田市,我院还委托被执行人户籍地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案件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p><p class="ql-block"> </p> <p class="ql-block"> 为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得到实现,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今年5月初,我院又向新华公安分局发出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协查函,接函后,新华公安分局向我院提供了被执行人的照片信息,随后又通过技术手段,告知我院被执行人最近在上海静安区某医疗美容院有收取快递信息。我院及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逐级报批,请求上海市静安区法院协助执行。我院得到了上海静安区法院的回复后,立即前往上海依法执行,最终达成和解协议。</p> <p class="ql-block"> 此案能够圆满和解解决,有新华公安分局协查助力,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李志峰局长大力协调支持及上海静安法院协助配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