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class="ql-block">在十八章與二十章分別記載亞伯拉罕兩次的祈求。在十八章裡他站在朋友的地位上為姪兒羅得有一次榮耀的求;另外在二十章,他為亞比米勒家人恢復生育有一次羞慚的祈求。這兩次表面看來截然不同,卻都可以應用於生活上。</p><p class="ql-block">第一次的求可視為,為著行動往前得人、得地的求。這次的求不是亞伯拉罕發起的,乃是祂發起的。是將祂要拯救羅德的心願啟示給亞伯拉罕,再由亞伯拉罕發出求。另外,在这中,亞伯拉罕不只是摸著對羅得的愛(當然愛羅得),更是照著義的法則向祂挑戰。我們可以從這個祈求中學習到許多原則!</p><p class="ql-block">二十章的祈求則是亞伯拉罕經歷上一個重大的轉折。在那之前他為羅德求,可說是他一生經歷的高峰之一,在二十章卻馬上經歷隱藏的軟弱和羞慚的祈求,這啟示我們一個原則-人在屬靈上的成就何等不可靠,以往的成功並不能保證以後不失腳,唯有更多的倚靠,仰望保守的能力:她知道她能否「到底」,並非藉著自己的「堅持」,乃是藉著保守。一切屬靈的造就,並不足以幫助一個人繼續到再來。一切都靠著祂和祂保守的能力。</p><p class="ql-block">在這麼大的失敗之後,二十一章卻馬上記載以撒的出生!這說出人的自己在生出祂上毫無用處;唯有在人徹底認識自己全然只是肉體與敗壞後,真正的轉向祂,成為毫無保留讓祂分賜的敞開器皿,這時(以撒)才會出生。</p><p class="ql-block">我們可以從這兩次祈求中有所學習。一面,我們知道我們只是肉體,無法成就旨意;但是從另一面,我們也需要積極配合,將祂的心願、渴望啟示給我們,</p>